泗发改审批〔2024〕17号关于墩集镇老虎沟南路项目的批复
泗县墩集镇人民政府:
报来的《关于墩集镇老虎沟南路项目申请立项的报告》及附件材料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乡村振兴,原则同意项目立项。
二、项目代码:2402-341324-04-01-968765。
三、建设地点:墩集镇石梁河村。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新建长890米,宽4米,12厘米厚级配碎石路基,18厘米厚混凝土面板水泥路,及1*2*6m板桥1座。
五、项目投资及来源:项目总投资约83.3万元,资金来源为2024年中央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六、请依法办理用地预审、规划选址等项目前期工作手续。加强项目可行性论证,明确项目建设内容、规模及投资后,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按规定程序报批。
七、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印发之日起计算。在有效期内未取得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项目单位应在本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有效期内未取得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也未按照规定向我委申请延期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请据此开展下一步工作。
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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