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信息公开 > 泗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 政策法规 > 部门文件
阅读人次:  
【字体:

转发《关于加强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8-06-01 09:24阅读人次: 信息来源:经信委
【字体:


 

 

经信安201878

 

 

转发《关于加强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

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县(区)经信委,市开发区有关部门、宿马园区经发部、高新区经科局、鞋城管委会,市直有关企业:

日前,国务院、省、市安委办印发了《关于加强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现将相关文件转发给你们,同时结合我市工业安全生产实际提出以下几点意见,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要进一步认识实施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的重要意义

实施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有关要求,实化、细化《安全生产法》《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规定,推进安全生产“六项机制”制度化规范化和“铸安”行动常态化实效化,促进“平安安徽”建设的具体举措。

二、以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为契机,进一步推动我市电力设施保护四级监管网络建设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把实施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作为积极推动我市电力设施保护四级监管网络建设的重要抓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研究措施方案,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等为抓手,积极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

各有关单位要把宣传培训放到突出位置,广泛宣传电力设施保护的重大意义,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杂志等媒体,深入解读《关于加强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宿州市电力设施保护四级监管网络建设实施方案》(宿政办秘2015〕108号)和省电保办《关于同意宿州市开展电力设施保护监管三级网络建设试点的批复》(皖电保办函2016〕15号)精神,同时要深入乡村社区,把保护电力设施和加强人身安全结合起来开展教育、普及知识,加强对沿线群众的法制教育,树立法制观念,增强法制意识,提高广大群众的安全用电和保护电力设施的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宿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5月29日

 

 

 

 

 

 

 

 

          宿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5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