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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表时间:2019-09-05 12:26阅读人次: 信息来源:经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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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泗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2019年9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宿州市泗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宿州市泗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宿州市泗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泗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


第一部分 宿州市泗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职责

根据 泗政办[2011]141号 文件规定,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经济、信息化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并组织实施经济和信息化的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信息化相关行业的规划,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三)监测、分析经济运行态势,调节经济日常运行;拟定和实施近期经济运行调控目标和政策措施,提出解决经济运行中重大问题的意见;收集、整理、分析和发布经济信息;承担工业、信息化相关行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有关工作。

(四)负责提出工业、信息化技术改造投资规模和方向的建议,提出行业投资布局建议;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国家、省、市和县规划内及年度计划规模内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并对重点项目进行监管和督查。

(五)组织实施高新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技术等的规划、政策和标准;组织推动企业技术创新;指导企业技术进步、技术引进和重大技术装备研制,推进高新技术与传统工业改造结合;推动产学研联合。

(六)组织实施工业、信息化相关产业的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组织协调示范项目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指导和协调工业环境保护和节能环保产业的发展;负责墙体材料革新和建筑材料节能管理、散装水泥推广等工作。

(七)承担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负责非煤矿山行业管理工作;指导检查非煤矿山标准化建设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八)组织实施煤电运等要素保障的政策措施,协调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综合运输;承担电力工业管理与运行监测工作,监督指导电力调度,指导电力生产安全管理,协调电力生产的重大问题;指导盐业行政管理和医药储备管理。

(九)负责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宏观指导,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创业创新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十)统筹推进全县信息化工作,组织拟订相关政策措施并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促进通信网、广播电视网和计算机网融合发展,指导协调电子政务发展,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

(十一)承担信息安全管理的责任,指导和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安全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全县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信息安全防范工作;协调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重大事件。

(十二)根据县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县属企业的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十三)承担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

(十四)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参与指导所监管企业直接融资工作,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十五)按照出资人职责,负责督促检查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工作。

(十六)负责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拟订国有资产管理的规范性意见和制度并监督实施,依法对全县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十七)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设9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

协助委领导组织管理机关日常工作,制定机关各项工作制度,起草有关文件和报告;负责机关的会议组织、文秘档案、机要保密和重要事项的督查督办,负责委机关和所属单位人事管理和机构编制工作;组织指导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教育培训和智力引进;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县工程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和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委机关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和指导委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承办人民来信来访接待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参与直属企业领导班子考察考核工作;负责机关行政管理、目标管理和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以及政务信息、经济信息、工业宣传等项工作。

2、经济运行股

监测分析经济日常运行,发布相关经济运行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提出近期经济运行调控目标和政策建议;负责协调工业生产要素保障工作,建立和管理全县重点企业生产调度管理信息系统和工业生产经济技术指标动态信息库,负责对重要产品产销存的监控及市场分析;负责工业经济效益评价分析,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煤电运等有关问题;指导企业的扭亏增盈,承担县应急物资综合管理和县级医药储备管理;指导盐业行政管理。

3、行业管理办公室

组织新型工业化、信息化与工业融合等战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组织起草工业信息化规范性管理意见;组织实施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发展战略和国家产业政策,组织拟定工业、信息化发展规划和机械电子、化工冶金、轻工纺织、建筑材料、食品医药等工业行业的发展规划及行业规范,实施行业管理;组织实施节能环保与资源综合利用产业政策措施,组织协调节能与综合利用示范工程,指导和推动节能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指导和协调工业、环境保护和节能环保产业发展,推进清洁生产。协调行业内部关系,承担减轻企业负担有关工作;负责企业法制工作,联系委管协会及相关学会、协会、研究会。

4、企业改革股

研究提出企业改革的规范性管理意见和措施;指导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研究所监管企业合并、股份制改造、上市、合资等重组方案和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的组建方案,对其中需要国有股东决定的事项提出意见;指导所监管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和推进所监管企业厂办大集体的改革工作;指导国有企业董事会建设工作,负责组织大型企业集团组建的有关工作;参与指导企业直接融资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布局和结构调整,审核所监管企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承担对所监管企业重大投资决策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工作。编制并组织实施国有企业兼并破产计划,研究提出有关债权损失核销和职工安置等方案;组织协调债转股工作;组织协调所监管企业的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关闭破产、困难企业重组工作,协调处理企业改组中的重大问题。

5、技术进步与信息化推进股

组织实施有关工业、信息化发展的科技规划、政策、标准和技术规范;组织实施高新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等的规划、政策和标准;指导企业进行技术设备和生产工艺的改造与革新,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学研相结合,组织推动企业技术创新、重大产业化示范工程、有关科技重大项目和行业、技术基础工作,推进高新技术与传统工业改造结合;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负责提出工业、信息化技术改造及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的建议;拟订并组织实施重点行业的生产力布局、城乡工业综合发展和重点产品结构调整方案;引导工业企业、社会资金投向;负责编制重点技术改造年度项目计划,建立完善项目储备库。组织开展重点项目督查工作,负责对利用国家、省、市财政资金的工业和信息化相关重点项目的实施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工程进度和各项管理措施落实并对违规行为提出处理建议。

承担电子信息产业行业管理工作,组织有关重大项目的实施;指导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发展,组织协调软件系统集成和信息服务业重点项目的实施及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的拟订与实施;推动软件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协调处理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协助推进重大信息化工程;负责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和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指导应用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推进企业信息化建设;指导电子政务和电子商务的发展。协调信息资源开发利用、资源整合和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参与有关重大信息化应用项目的协调与审核工作;协调信息资源标准体系和信息资源市场监管体系建设;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促进通信网、广播电视网和计算机网整合发展;协调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协调推进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信息安全风险测评等基础性工作;承担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协调工作,协调或参与有关重大信息化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协调无线电管理和检测工作。

6、安全生产与电力运输股

提出工业和信息化相关行业安全生产规划建议;指导安全生产管理和重点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监督重点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措施落实工作;参与重特大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工业生产安全应急管理。承担电力工业管理工作,协调电力生产的重大问题;监测调控电力生产运行,推进电力需求侧管理;负责电力生产应急管理,指导电力安全生产管理,参与电力生产重大安全事故的处理。组织拟订工业生产重点物资运输应急方案;组织生产煤、电、油及其他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应急物资的运输协调;指导全县铁路无人看守道口管理、专用线(专用码头)共用等工作。

7、中小企业发展股

会同有关方面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全民创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拟订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的政策建议,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指导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创业、创新,推动建立完善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承担县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推进全民创业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指导乡村工业园区建设。

8、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研究提出国有资产管理与监督的办法和管理制度的意见,拟订全县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划转、处置及产权纠纷调处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负责所监管企业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和备案;审核所监管企业资本金变动、股权转让及发债方案;负责企业国有资产产权交易的有关工作并加强监督管理。负责国有资产的统计和所监管企业财务决算备案工作;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办法并负责组织实施;组织所监管企业清产核资工作;负责监缴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金收益;负责审计监督所监管企业年度财务预算的执行情况,资产、负债、损益情况及企业国有资产收益等专项资金收支情况;对所监管企业重大项目的预算执行和竣工决算进行审计;负责所监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根据有关规定,规范监管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和职工福利保障。调查研究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重大问题。

9、非煤矿山管理办公室

负责非煤矿山行业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非煤矿山行业发展规划、行业规章、管理办法和准入条件;调整优化行业布局和产业结构,整顿和规范行业发展秩序,推进非煤矿山合理开采和资源综合利用;指导检查非煤矿山标准化建设和安全管理工作。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宿州市泗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只含泗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本级决算,与预算比较一致。

纳入宿州市泗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单位共1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1

宿州市泗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部门本级


第二部分 宿州市泗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宿州市泗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部门2018年部门决算报表由以下7张表构成,具体表格内容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宿州市泗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2066.91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650.11万元,增长45.88%,主要原因:一是阀门机械厂改制;二是兑现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三是制造强省建设资金同比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总计2066.9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66.91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066.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7.73万元,占21.66%;项目支出1619.18万元,占78.34%;经营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066.91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2066.91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650.11万元,增长45.88%,主要原因:一是阀门机械厂改制,增加县批资金;二是兑现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增加县批资金;三是制造强省建设资金同比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66.91万元,占本年收入的100%。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054.39万元,增长104.14%。主要原因一是阀门机械厂改制;二是兑现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三是制造强省建设资金同比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66.91万元,占本年支出的78.03%。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054.39万元,增长104.14%。主要原因一是阀门机械厂改制,增加县批资金;二是兑现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增加县批资金;三是制造强省建设资金同比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66.9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612.91万元,占78.03%;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454万元,占21.97%。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11.98万元,支出决算为2066.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62.5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企业改制资金年初无预算,增加县批企业改制资金;二是兑现招商引资奖补资金年初无预算,增加县批奖补资金;三是制造强省建设资金年初无预算。其中:基本支出447.73万元,占21.66%;项目支出1619.18万元,占78.34%。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258.41万元,支出决算为399.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4.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兑现离退休人员工资福利及工业经济发展、企业上市挂牌、燃煤锅炉整治、砖瓦窑企业环保整改等行政事务增加,支出增加。

2.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47.73万元,支出决算为48.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0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补发退休人员提租补贴。

3. 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89.7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阀门机械厂启动改制及已改制企业内退生活费等年初无预算,增加县批资金。

4. 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招商引资(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75.4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招商引资及企业上市挂牌奖补政策等年初无预算,增加县批资金。

5.资源勘探信息等(类)制造业(款)其他制造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5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支出为制造强省建设政策奖补企业资金,年初无预算。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1.56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统一代列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2.87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统一代列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4.65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统一代列支出。

六、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47.7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56.9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公用经费90.8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泗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宿州市泗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0.81万元,比2017年增加减少52.76万元,下降36.75%,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开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宿州市泗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1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1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宿州市泗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泗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18年度未做预算绩效考核。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事业单位除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联系方式:宿州市泗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政务公开电子邮箱:szsxjxw@126.com

2018年宿州市泗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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