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年产200万套燃气节能净化器设备生产项目备案函
泗经技〔2018〕51号
关于年产200万套燃气节能净化器设备生产项目备案函
安徽本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关于年产200万套燃气节能净化器设备生产项目备案的申请报告》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核,此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予以备案。
项目开工前凭此函到国土、环保、规划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项目环保、消防、安全设施等建设要严格按照 “三同时”的要求进行,手续未办理完备前不得开工建设。
该文件有效期2年,从发文之日起计算。
附件:项目备案表
2018年9月21日
抄送:县住建委、规划局、国土局、环保局、水利局、安监局、统计局、开发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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