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发区对《泗县城区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学区划分方案》反馈意见的答复
关于开发区对《泗县城区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学区划分方案》反馈意见的答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相关规定及省、市、县相关文件精神,结合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相关要求及我县城区内各中小学的办学规模及实际情况,针对开发区部分社区居民对城区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学区划分提出的反馈意见答复如下:
一、衡尤社区:建议泗城一小衡尤分校学区划分应该为建材路以南,学士路以东,南柳路以北,东二环向南延伸段以西。原因为位于南二环以南、南柳路以北的南柳花园小区,多数居民为衡尤社区老居民,其子女一直都在衡尤小学就学。
泗城一小衡尤分校的规模为平行班3个班,每年最多只能招收学生138人,而其现在学区内的玉兰东、西区、玉兰公寓、香格里拉及二环路以北这片区域内的学生已经满足该校的招生需求,无力再接收二环路以南的学生入学,尤其是处于南二环南面的南柳花园这样较大的小区更是难以容纳。而四小经扩建后其办学规模将得到扩大,办学条件将得到改善,因此,这片区域内的学生还是以上四小为宜。
二、东发社区:有10%居民不赞同小学学区划分,有的要求划入泗城一小、雪枫小学,有的要求划入明德小学的要求划入泗城一小开发区分校,有的划入泗城一小开发区分校的要求划入明德小学。
这次的学区划分,我们是根据学校的办学规模,经过调查摸底、实地察看、走访群众等不同方式进行划分的,在科学合理的基础上,尽可能地让绝大多数群众满意,现在的划分方案还是比较符合实际的,应以现在的划分为准,同一片区域内不宜划分为不同学校。
三、赵位村:孙湾、赵庄、王庄、位庄等村民一致要求到开发区一小分校上学。
因这几个村庄离开发区一小分校相对较近,根据就近入学原则,这几个村庄可以划入开发区一小分校。
四、大刘村:建议划入泗城一小开发区分校。
大刘村目前属于于圩小学学区,按照学校布局方案,于圩小学将在短期内撤销,撤销后并入泗城一小开发区分校,届时,大刘村即属于泗城一小开发区分校学区。于圩小学撤销前,依据原学区划分方案和就近入学原则,大刘村还应属于于圩小学学区。
五、苗圃、小陈庄:原小学学区为泗城一小,现所有家长一致反对划入开发区一小分校。
1、一小学区内的学生太多,即使一小搬到现泗县中学办学,其办学条件最大只能开60个班级,即每年级10个班,最大容量为46×10=460人,只能根据我们前期摸底情况,现有的学区内学生每年都在近500人,接收起来已基本满足其办学需求,无力再接收二环路以外的学生。2、随着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城区内的适龄人口的数量及分布也发生的巨大的变化,原来的学区划分已不符合现代城市和学校发展的实际,因此才对原有的学区进行重新划分。3、按照《义务教育法》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小陈庄及苗圃也应到泗城一小开发区分校就读,也较为安全、方便。4、按照均衡发展的要求,不仅办学条件、师资水平等方面要均衡,学生数量特别是班额也应相对均衡,而泗城一小开发区分校投入使用后,其学区内的入住人口相对较少,还满足不了现有的办学规模。5、泗城一小开发区分校及泗城一小衡尤分校也是泗城一小。根据以上原因及实际情况,小陈庄、苗圃划入泗城一小开发区分校学区更为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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