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解读】县委教育工委委员、副局长《泗县加快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若干措施(试行)》之《农村转移人口随迁子女教育保障》解读
一、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安徽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安徽省控制和消除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专项规划》、《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若干规定(试行)》、《泗县人民政府关于泗县城区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学区划分的通告》。
二、相关条目及术语
1、农村转移人口随迁子女教育保障中农村转移人口指的是: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的户籍随父母由农村迁入城区的人口。户籍没有迁入城区则不享受此优惠政策。
2、适龄儿童: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指年龄在6-15周岁的儿童少年。
3、入学年龄:每年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年龄应为截止到入学当年的8月31日,年满6周岁的儿童。
4、入学:指各学段的起始年级的学生就学。即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七年级)、高中一年级。要求就读其他年级的均为转学,应按转学的相关政策执行。
5、转学:指的适龄儿童到各学段非起始年级就读而发生的学籍变动。转学应在符合转学相关政策的基础上,由其父母或监护人要求转入的学校的具体情况确定。如果要求转入的学校该年级学位已满,则不得再接收转学。符合条件又确需转学的,由教体局统筹安排转到相对较近的具备接收条件的学校。
6、就近入学:指的是按学区划分相对就近,而不是绝对距离的最近。依据《泗县人民政府关于泗县城区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学区划分的通告》中,按学校的规模大小、人口密度、办学条件等因素科学划分的学区,距离相对较近。
7、进城务工人员:指户籍在外省、外市、外县。户籍是本县的,则不享受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相关优惠政策,应根据农村转移人口随迁子女政策执行。
8、户籍:指与适龄儿童少年在同一户口簿上的户籍。若适龄儿童的户籍不与父亲或母亲在一起,以适龄儿童的户籍所在地为准。
9、入学报名所需材料:
小学一年级:户口簿、预防种证、出生证明、离园证、不动产权证(房产证);未办理不动产权证(房产证)的另外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备案表、正式购房发票、水电发票。
初中一年级(七年级):户口簿、完成初等义务教育证书(小学毕业证)、不动产权证(房产证);未办理不动产权证(房产证)的另外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备案表、正式购房发票、水电发票。
10、入学报名时间地点;原则上为每年的8月下旬。具体时间以教体局每年发布的时间为准。报名地点按照《泗县人民政府关于泗县城区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学区划分的通告》中户籍所在地所划归的学校。
11、入学所需户口迁入、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购房备案表、正式购房发票、水电发票等证明材料至报名前需满6个月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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