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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报2020年中考政策照顾加分材料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0-04-29 15:01 信息来源:教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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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学:

    根据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2020年中考政策照顾加分条件和要求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政策照顾加分条件
   符合下列条款的应届考生可享受政策性加分:

  1)《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规定的加分对象和标准;

  2)烈士子女考生在其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3)台湾籍考生在其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4)少数民族考生在其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

  5)援疆和援藏人员子女考生,在其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上增加10分投档;

  6)军人子女考生、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考生、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考生加分政策按有关规定执行。

    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加分,不重复加分。

    二、上报材料和要求

1、学校要对符合照顾加分条件的考生提供的有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认真审核,严格审查,对符合加分条件的学生要在校内公示。市局审查后将对符合条件的考生在宿州教育网上公示一周,接受社会监督。对弄虚作假、出具假证明或伪造证明的,一经查出,取消考生录取资格并通报毕业学校。

2、各校审核后的有效证明材料及《2020年政策照顾加分学生登记表》(纸质及excel电子稿)务必于2020年6月5日前报县教体局中教科,逾期将不再受理。
  

 

2020年4月29日

 

 

 

 

 

 

 

 

 

 

 

  

 

2020年       学校政策照顾加分学生登记表

序号

中考报名号

姓名

性别

照顾加分条件

分值

备注

 

 

 

 

 

 

 

 

 

 

 

 

 

 

 

 

 

 

 

 

 

 

 

 

 

 

 

 

 

 

 

 

 

 

 

 

 

 

 

 

 

 

 

 

 

 

 

 

 

 

说明:中考报名号请用“文本”格式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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