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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县教体局新闻发布会工作制度

发表时间:2020-01-30 16:14阅读人次: 信息来源:教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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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有效实行政务公开,扩大群众的知情权,接受社会各界对教育体育工作的监督,确保新闻发布主动、及时、准确、权威,为教育体育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特制定本机制。 

第二条 新闻发布会根据实际情况召开,如遇重要工作部署、重大突发性事件等特殊情况,可随时举行。 

第三条 新闻发布会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国家、省、市出台的教育体育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府规范性文件,县委政府有关教育体育工作的重要政策、重要决定和重大部署等;

2、关系泗县教育体育发展的年度计划及重要工作进展情况; 

3、涉及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教育体育工作重大问题、热点问题及重大突发性事件; 

4、对新闻媒体有关报道的回应和澄清; 

5、需要发布的其他事项。 

第四条 新闻发布会在工委领导下进行。新闻发布会主题由工委会议研究审定,局办公室组织实施。 

重大突发性事件、热点问题、敏感话题的新闻发布口径,由工委会议讨论决定。 

第五条 新闻发言人由专人担任。 

新闻发言人代表宿州市泗县教体局向新闻媒体,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新闻。 

第六条 新闻发布会的有关材料,包括新闻发言人讲话稿、新闻通稿、答复口径等,由有关股室负责准备,局主要领导审查把关。 

第七条 新闻发布会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和新闻真实性原则,并严格遵守保密有关规定。涉及公共安全、社会稳定的敏感问题,如需对外发布,要依照有关规定报请有关部门审核同意。 

重要新闻一律由新闻发布会统一发布。未经批准,任何个人不得以单位和公职身份擅自发布政务信息。对违反发布信息造成的不良影响,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日常性新闻宣传信息工作,按照局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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