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初一新生学籍报批工作的通知
各中学:
现就2020级初一新生学籍报批工作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时间安排
2020年 9月30日前完成初一新生学籍申报审批工作。
二、报批要求
1、申报新生学籍的对象必须是符合入学条件、手续齐全并在本校报到上课的新生,学校应重点审核学生户口、完成初等义务教育证书等相关材料,对不具备入学条件的(如非小学毕业生),不得接收办理新生学籍。
2、从外地小学毕业的学生返乡就读初一年级,学校除应重点审核学生户口、完成初等义务教育证书等相关材料外,还应要求学生提供准确的毕业信息,包括毕业学校、学籍号、全国学籍号等,利用跨省转学提取学生信息,并维护学籍系统中相关项目信息。
3、学校要准确录入学生基本信息,补充完善所有信息,系统中所有项目都要填报,不得漏项,特别是进城务工随迁子女、留守儿童等关键信息更要准确、无误。无身份证信息、无照片的学籍原则不予审批通过。
4、学籍系统中的年级、班级、学生必须与实际年级、班级、学生一致,做到人籍相一致。各校要严格控制班额,不得突破规定班额,不得设有虚拟班。学校要继续巩固消除大班额成果,禁止出现反弹。
5、学校申报新生学籍必须实事求是,严禁弄虚作假,严格做到一生一籍、人籍一致,严禁挂靠学籍、有籍无人,或因工作疏漏出现有人无籍、漏报学籍等现象。
各校要落实《安徽省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指南》及教育等十部门联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工作健全义务教育有保障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等文件规定,充分利用学籍系统加强控辍保学管理,建立控辍保学台账,完善控辍保学工作方案,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控辍保学措施,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制。对建档立卡、残疾家庭等特殊家庭子女要重点关注,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对因故离校的学生,要弄清原因,及时动员返校,防止学生流失,巩固普及程度,提高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
2020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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