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县中学教职员工考勤制度
为了加强对全校教职工出勤情况的管理,建立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秩序,更好地调动教职工积极性、主动性,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各类人员上下班时间规定如下:
(1)任课教师坐班时间按学校办公制度执行,第一节有课的教师要提前10分钟到岗。
(2)班主任和生活教师应按本部门规定坐班时间执行。
(3)行政、教辅人员原则上要提前10分钟到岗。
(4)食堂、维修等岗位人员,应按本部门规定的时间上班和坐班。
(5)值周、值勤教师及管理人员,应按值班、值勤的要求到岗。
2.迟到或早退5分钟以内,全校通报批评;迟到或早退20分钟以内,全校通报批评,取消当年度评优评先资格;迟到或早退20分钟以上,按旷工两节处理。
3.离开学校外出看病、办事必须办理书面申请手续或办理因公外出手续。
4.教职工请假,必须按以下程序办理:
(1)因病不能上班工作,必须提前向有关领导书面请假,征得同意,方可休病假;紧急情况口头请假者上班后要补办请假手续。
(2)请病假必须持县医院以上的诊断证明。
(3)原则上不给事假,如遇特殊情况,经校长批准并安排好工作后,方可办理请假手续。
(4)节假日离校后,教职工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校者,务必在规定返校日的前一天电话告知学校领导,事后要履行补假手续。
5、各级领导批假权限为:教职工及中层干部请假,一律由校长审批。
6.教职工请假,按教育局相关规定扣减月薪。
7.各年级组也要认真记录考勤情况。每月底,按要求填写记录,最后汇总校分管领导进行公示。
8.教职工因工出差一律由校长安排,填写出差通知单由校长签字后报分管领导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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