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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县中学“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表彰方案

发表时间:2023-02-12 15:29阅读人次: 信息来源:泗县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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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激发少先队员、共青团团员和团干部奋勇争先、锐意进取的精神,制定泗县中学“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表彰方案。
一、领导小组
    组长:王共周
    副组长:袁崇武 苌凤猛 高成良 张弛
    成员:高龙 徐士清 岳祥 刘言臣 洪亮 邓凡飞 苏磊 马秀才 曹玉智 张磊及各班主任
    领导小组在校团委设办公室,负责评优日常工作,苏磊任办公室主任。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少先队员
    1.年龄在14周岁以内的泗县中学在籍学生;
    2.志向高远。牢记和践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要求,坚定理想信念,从小树立追求真理、报效祖国的志向,在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方面有具体突出表现,主动传承红色基因,理解并追求中国梦,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有较强的光荣感和组织归属感。
    3.品行优秀。从小学习做人,在学习和传承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学习和弘扬社会主义新风尚等方面有具体突出表现,带头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磨炼坚强意志,带头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有较强的集体主义精神和规则意识,在身边少先队员中有较强的表率作用。
    4.勤练本领。在勤奋学习、热爱劳动、善于创造、勇于实践方面有具体突出表现,积极锻炼强健体魄,能够主动带动身边少先队员从小学先锋、长大做先锋。
    5.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文明城市建设中有突出表现的可优先考虑。
 (二)优秀共青团员
    1.有信仰。胸怀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持爱国和爱党、爱社会主义高度统一,家国情怀和时代责任感强,带头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民族自尊心、自信心、自豪感强。
    2.讲政治。坚决拥护党的领导,爱戴党的领袖,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的希望和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3.重品行。带头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集体主义思想,积极传播青春正能量,参与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社区(村)报到等活动表现突出。
    4.争先锋。热爱劳动、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勇攀高峰。
    5.守纪律。模范遵守团章,积极主动履行团员义务,正确行使团员权利,组织观念强,努力完成组织分配的工作,尊崇宪法法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三)优秀共青团干部
    1.符合“优秀共青团员”评选标准。
    2.热爱共青团工作,有较强的工作能力,积极完成组织交给的任务,在团的岗位上务实有效地开展工作,富有奉献精神。在团员青年中起到骨干核心作用。
    3.在各级志愿服务中有突出表现者可优先考虑。
三、评选办法
    1.每年初开展上一年度推优评优活动。各中队、团支部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择优确定候选人(每中队推荐2人,每支部推荐团员不超过3人、团干1人)。优秀少先队员经公示后上报年级组,由年级组统一报团委;优秀团员、团干由各支部书记统一报团委。
    2.团委对评选候选人进行审核,报领导小组审批,确认表彰人选,经公示后进行宣传表彰,颁发荣誉证书。
四、评选要求
    1.评选活动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推荐中队辅导员要对被推荐人及其事迹材料真实性负责,推荐团员所在班级班主任需要审核推荐人材料真实性,凡不按规定要求评选和在评选中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被推荐人评审资格,不得重新申报。
    2.各年级组、团支部组在指定时间内将所有候选人材料整理后统一报团委办公室,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材料包括:
(1)候选人汇总表1份(电子版)。
(2)500字左右的事迹简介1份(抄写在学校统一发的信纸上)。

共青团泗县中学委员会     少先队泗县中学工作委员会
2023年2月6日

    泗县中学“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表彰方案2023.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