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23年宿州市
学生信息素养提升实践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教体(育)局、市直有关学校: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全省师生信息素养提升实践活动(第二十一届学生活动)的通知》(皖教秘〔2022〕527号)要求,经研究,决定举办2023年宿州市学生信息素养提升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范围及项目设置
参加活动人员范围为全市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学生。组别分为:小学组、初中组、普通高中组和中职组。活动设置“数字创作”、“计算思维”和“科创实践”三项内容。具体要求和活动规则详见《2023年全省师生信息素养提升实践活动(第二十一届学生活动)指南》,因指南篇幅较长,不随文印发,可在宿州市教育体育局网站(http://jiaotiju.ahsz.gov.cn/)查阅、下载。
二、报送要求
(一)报送数量
各单位报送数量上限为:埇桥区120件、砀山县110件、萧县100件、灵璧县150件、泗县180件,宿城一中、宿州二中(含原实验中学)、宿城一初中、宿州工业学校和宿州逸夫师范学校各20件,城南一中、艺文中专各10件。各县(区)报送时要尽量兼顾各组别及作品项目类别(单个组别项目限报50件),不接收个人直接申报。要求报送作品一律提供原文件,每名指导老师指导的同一项目类别作品不能超过5件。
(二)报送时间、方式
数字创作类和计算思维类项目作品指导老师于2023年3月1日至3月6日登录宿州市智慧教育云平台上传学生参赛作品,具体操作办法见平台相关说明。各县(区)和市直有关学校利用智慧教育云平台组织初评,并于2023年3月13日前将推荐市级参评作品名单的EXCEL文件(见附件:数字创作和计算思维类县级推荐作品名单)和PDF文件(盖章扫描)发送至邮箱。科创实践类项目比赛拟采用现场赛,具体比赛事项和时间另行通知。
(三)其他说明
1.参评作品应严格按照《2023年全省师生信息素养提升实践活动(第二十一届学生活动)指南》的要求报送,否则取消参加资格。2. 中小学生应独立设计并创作作品,指导教师可以给予适当的启发和技术指导,但不能直接动手帮助学生完成作品制作,否则将取消参评及获奖资格;查实抄袭他人作品的,取消本届活动参与资格,情节严重者取消学生和指导教师1-3年的参与资格。
三、相关要求及奖项设置
各县(区)教体(育)局、市直各有关学校要按照本通知及活动指南的要求,积极组织引导广大中小学生参加本活动,培育提升师生信息素养。各县(区)要开展县(区)级的评选,市教育体育局将组织市级评选活动,并对组织单位和作者、指导教师设奖。
联系人:曹开国 ;电话:3929696
邮箱:ahszdjg@163.com。
附件:关于举办2023年宿州市学生信息素养提升实践活动的通知.pdf
附件:2023年全省师生信息素养提升实践活动(第二十一届学生活动)指南.docx
宿州市教体局
2023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