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泗县第一中学学生评优奖励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探索多元化德育评价模式,激发学生正能量,激励和鼓舞学生,努力实现“人格自尊,学习自觉,行为自律,生活自理,成长自强”的自主发展目标,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评选方式
以班级为单位,以民主推选为前提,在学期内横向比较,择优推荐,最后由政教处会同团委、年级组审查并报学校审批。各类奖项由班级负责推荐,政教处、团委、年级组认真审核,根据择优原则评选。
二、评选要求
各班级要严格执行评优条件,增加推选工作透明度,认真填写推荐登记表,在班级内公布推荐名单。
三、奖项设置
(一)三好学生
评选指标:不超过班级人数的6﹪。
(二)优秀班干部
评选指标:不超过班级学生干部总数的2﹪;
(三)优秀志愿者
评选指标:不超过班级人数的6﹪。
4、优秀共青团员
评选指标:每班1-3名
四、评选条件
(一)“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人民,热爱学校。
2.带头遵守《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3.尊敬老师、团结同学、遵守纪律、助人为乐、爱护公物、诚实守信。
4.仪容仪表端庄,不留怪发、不烫发、不染发;男同学不留长发,女生不戴首饰。规范穿着校服。
5.勤劳俭朴,热心为集体服务,积极参加班级和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
6.讲究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并能积极维护学校的环境卫生;在学校环境卫生保洁和大扫除中表现突出。
7.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学习勤奋,认真踏实。
8.比较扎实地掌握各学科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各学科成绩优良,或者经过勤奋努力,各学科成绩较以往有大幅度的提高。
9.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自觉上好体育课,坚持跑操,规范做眼保健操,努力增强体质,积极参加课外体育活动和学校组织的其它文体活动。
(二)“优秀班干部”评选条件
1.评选对象必须是班干部。
2.带头遵守《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3.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人民,热爱学校;尊敬老师、团结同学、遵守纪律、助人为乐、爱护公物、诚实守信。
4.工作认真负责,有凝聚力和全心全意为班集体、同学服务的精神,能积极主动完成自己承担的工作,在工作中能起到表率作用,工作成绩突出。
5.仪容仪表端庄,不留怪发,不烫发,不染发;男同学不留长发,女生不戴首饰。规范穿着校服。
6.谦虚谨慎,密切联系同学,在同学中有威信,并得到师生一致好评,德育评价等级达到优秀。
7.有较强的工作能力,能积极协助教师做同学的思想工作,善于组织同学,团结其他干部共同开展健康有益的活动。
8.讲究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并能积极维护学校的环境卫生;在学校环境卫生保洁和大扫除中能起到表率作用。
9.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学习勤奋、认真踏实,比较扎实地掌握各学科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成绩优良,或者经过勤奋努力,各学科成绩较以往有大幅度的提高。
10.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自觉上好体育课、坚持跑操,规范做眼保健操,努力增强体质,积极参加课外体育活动和学校组织的其它文体活动。
(三)“优秀志愿者”评选条件
1.志愿服务工作先进个人的评选,主要面向全校从事志愿服务工作的学生组织和社团进行,是对致力于促进我校志愿服务事业发展人员的奖励。
2.评选采取推荐与自荐相结合的方式。有以下条件之一的同学可以进行申报:
(1)每学年度,在我校各志愿服务组织工作,尽己所能,组织各项志愿服务活动,推动我学校志愿服务事业的发展;
(2)曾参与组织在国家或社会具有影响的志愿服务活动,表现突出,为学校争得荣誉;
(3)具有创新精神,创新、拓展新型志愿服务项目,为我校志愿服务工作做出突出贡献。
3.志愿服务工作先进个人每年度评选一次,每班评定名额为3人,颁发荣誉证书予以表彰。
4.评选标准
(1)政治立场坚定,道德品质优良,模范遵守校规校纪,无任何违纪行为;
(2)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工作执行力,表现突出,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能起到骨干带头作用;
(3)热爱志愿服务,率先垂范,传承志愿精神。
(四)“优秀共青团员”评选条件
1.能够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对党的科学理论的信仰,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能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学习态度端正,学习目标明确,学习成绩优良,体育成绩达标。
3、严格遵守国家法纪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模范执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注重自身修养,言语举止得体。
4、模范履行团员义务,正确行使团员权利,在团员中能起表率作用。按期交纳团费,积极做好团组织分配的工作。
5、主动参加政策理论的学习。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青年志愿者活动。参与各级团组织活动的次数占实际开展次数的85%以上。
四、评选程序
(一)“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部”“优秀志愿者”评选程序
1.按照名额比例,通过学生民主推选,各班级确定候选人名单,并报所在年级组汇总。
2.政教处会同各级部审核候选人名单。
3.名单最终汇总后,上报学校审核。
4.确定候选人,并在班级内公示七天。
5.公示期内若无异议,名单最终确定,并颁发奖励证书。
(二)“优秀共青团员”评选程序
1.各团支部同学认为自己符合要求的,自行向各班团支部提出申请。
2.各团支部在班级团支书的带领下,进行支部内部民主投票评议,优秀团员1-3名(要求召开一次团支部会议,全体团员参加,无记名投票产生,并有会议记录)。
3.校团委召开会议进行集体讨论(含各支部团支书及评委),按照评比各项基本条件逐个审查,确定“推优”名单上报学校党委审核。
4.获奖团员将颁发荣誉证书或奖状,并张榜表扬
安徽省泗县第一中学
二〇二二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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