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县一中评优评先、评职晋级实施方案及解决争议的方法
为了健全对中小学教师评价机制,增强教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建立科学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使我校教育人事管理制度逐步走向规范化、科学化。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用于表彰和评选先进、师德考核、年度考核、评职晋级。
一、评优评先的条件
1.教师有良好的师德,遵纪守法,品德言行堪为学生的表率。关心爱护学生、教书育人、教育教学成绩突出者均有资格参加评先选优。
2.凡是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当年评先选优一票否决。
(1)违反法律法规者;
(2)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擅离职守,影响恶劣或不服从工作分配者;
(3)工作中严重失职或造成重大事故者;
(4)一学年内事假累计超过7天或病假超过30天者或旷课5节及以上者。
(5)有偿家教或在校外培训机构代课者。
二、评优选先和评职晋级的原则
自愿、公平、公正、公开和以人为本相结合的原则。
三、评选程序:
1.按照上级文件要求确定候选人比例,并将相关文件在全校范围内公布。
2.符合评选优先条件的教师向所在的处室、年级组、教研组提出申请,各处室、年级组、教研组经考评后推荐,学校确定候选人名单并公布。
3.候选教师向学校评优评先小组提供相关参评资料。
4.学校行政会议对候选教师进行民主评议。
5.学校评优评先小组汇总相关情况、公示评选结果。
四、结果公示
按照评比结果从高到低确定相应名额候选人,并公示五个工作日。
五、争议解决办法
公示期间有不同意见的向学校提出异议,学校领导小组进行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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