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县经济开发区中心幼儿园
幼儿资助相关信息
根据《宿州市民政局〈关于开展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宿民函〔2023〕8号)和《关于印发2023年宿州市学生资助工作要点的通知》(教体助〔2023〕2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国家资助政策的宣传工作,让广大家长更加全面和深入的了解国家资助政策,在全社会营造关心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幼儿的浓厚氛围,确保国家资助政策顺利贯彻实施。
一、资助范围与对象。
资助对象必须是符合入园条件在幼儿园就读的幼儿,对建档立卡户贫困家庭幼儿实行全覆盖,同时对孤儿和残疾儿童等困难家庭幼儿予以帮助。幼儿园包括公办园及民办幼儿园,不包括学前班、托儿所、亲子园等早期教育机构。
二、资助标准
1、国家资助每学期400元、每年800元。
2、园内资助按每学期事业收入中提取不低于3%比例的资金。
三、申请条件及贫困排序
1、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幼儿;
2、孤儿、残疾、低保幼儿;
3、父母双残或单残,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
4、父母中有弱智或精神不正常,丧失劳动能力,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
5、家庭经济困难的烈士子女和少数民族学生;
6、父母(或监护人)持有当地政府部门出具的有效低保证明材料(农村特困群众和城市低保户子女);
7、单亲家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
8、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
9、家庭主要成员久病无力医治,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
10、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
11、因受灾、疾病等原因导致家庭困难的儿童;
12、符合入园条件的残疾儿童。
学前资助工作办理流程图:
教育资助通知家长提供书面申请,填写《泗县学前教育资助资金申请表》、园内评审小组初审材料、评定幼儿名单与等次、资助儿童名单在园内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认资助儿童家长资料信息后上报有关部门。 款项到账后,资金发放表并由儿童家长签字确认领取、建立学前教育资助档案。
学前资助所需材料:
建档立卡户
(户口本、一卡通、农户编码、贫困户红色小本)
低保
(户口本、一卡通、农户编码、低保证)
残疾幼儿及家长
(户口本、一卡通、农户编码、残疾证)
孤儿
(户口本、一卡通、农户编码、孤儿的相关证件或证明)
监测户——可能发展成为贫困户的人群,被纳入监测户,也就是被统计的对象
(户口本、一卡通、农户编码、监测户的相关证件或证明)
边缘户——处于贫困边缘,却不是贫困人
(户口本、一卡通、农户编码、边缘户的相关证明)
贫困家庭
(户口本、银行卡、银行卡开户行、家长联系方式、相关证件或证明)
扫描二维码随身看资讯
正在阅读:泗县经济开发区中心幼儿园
幼儿资助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