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县泗城第一小学教职工绩效考核方案
泗县泗城第一小学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泗教字(2010)06号文件要求,根据(《义务教育法)、《教育法》、《教师法》和《教育部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清效工资考核工作意见的指导意见》精神,为落实我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分配,维护广大教职工利益,明确内部分配政策,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服务和推进义务教育科学发展观为目标,以提升教职工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能力为核心,以提高教职工绩效为导向,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和教育人才成长规律、体系完善的教职工绩效的核评价制度,促进教职工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办人民满意学校贡献智慧和力量。
二、考核对象
学校在职在编正式教职工。
三、考核分配原则
以“尊重规律,以人为本,以德为先,注重实绩,激励先进,促进发展,客观公正,简便易行”为原则。
四、绩效工资发放形式
学校以学年度考核造册,由县教育局审核后,每年9月1日前通过个人工资帐户直接划拨到教师个人工资卡上。
五、绩效考核内容及量化计分办法
(一)绩效考核项目及计分标准
考核基础分共计100分,工作量30分(其中考勤10分),工作表现30分,工作成效40分,德、能、勤、绩特别突出的另外加分,不封顶。
1、工作量(30分,其中考勤10分)
考勤主要考核教职工出勤情况,绩效工资平均分成两学期,请假每学期病假累计超过(22个工作日)或事假累计超过(11个工作日),扣除当学期绩效工资。当月请假没签到一次扣除0.1分,无故不签到一次扣除0.5分。事假一天1分,病假三天1分。婚丧嫁产等假按有关规定执行,考勤依据为学校考勤记载。
教师标准工作量(周课时量):专任教师的基础课时量为16节,班主任工作量按平均工作量-半计算。(教研活动,晨读课算课时)达到基础课时为20分,每超一课时加1分,少一课时减1分。教干工作量按人均工作的1.2倍计算,教研组长、党务工作者、少先队大队辅导员按1.1.倍计算,班主任分为优秀(占20%)加20分,称职(占80%),加15分。
班主任的等级确定依据附件二:《泗城一小班主任工作业绩量化考核评估细则》结合民主测评进行。
2、工作表现(30分)
主要考核教职工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工作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和安全管理职责履行情况,工作态度责任心,专任教师重在考核备、教、批、辅、考、研等常规教学环节落实情况和教学研究及教学研究活动参与情况。
此项考核以中心校的业务考核为准,按3: 4: 3分配优良中指标。分别得35分、30分、25分(备课、作业量、听课记录等量以中心校核定为准)。
3、工作成效(40 分)
主要考核职工的工作任务目标完成情况和工作的实际效果,能完成工作任务,有工作实际效果的获40分,获奖另外加分,教师个人在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类比赛中获奖分别按等次加分:国家级(10、9、8分)省级(8、7、6)分,市级(6、5、4)县级(4、3、2)校(2、1)。
教育教学论文在教育主管部门刊物上发表的分别按等级等次加分。国家级(8、7、6分),省级(7、6、5)分,市级(6、5、4)县(4、3、2)
辅导学生在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类比赛中获奖的分别按等级等次加分:国家级(6、5、4)分,省级(5、4、 3)分,市级(4、3、2)分,县级(3、2、1)分,镇、集体奖2倍。(封顶20分)
县级质量监测前二十名加分情况:
1--5名 (+20分)、 6--10名(+15分)、11--20名 (+10分)
公开课:
省级每节课(+7分) 市级每节课(+6分) 县级每节课(+5分)校级每节课(+3分) 组内每节课(+2分)
4、档案、图书、财务、固定资产管理等从事非教学工作人员的得分,由考核领导小组视其工作情况确定,原则上在总分值的70% -90%之间。
减分类:
1、不按时到岗、到堂扣I分/次。
2、擅自请人代课扣3分/次。
3、上课时接打手机、扣5分/次。
4、在办公室吵闹、干扰办公扣3分/次。
5、在办公室做与教学无关的事扣3分/次。
6、坐着上课(因身体原因经允许除外) 2分/次。
7、在校内吸烟、工作日中午饮酒扣2分/次。
8、因工作失误,造成学生大面积成绩下降扣5分/次。
9、学生生病或受到伤害,不及时处理并上报,造成定影响,视其情节扣2-—10分/次。
10、向学校虚报考试成绩扣5分/次。
11、发现安全隐患未及时排除、造成意外伤害扣5分/次。
12、在校内外和群众殴打,造成影响扣5分。
13、教研活动无故缺席一次扣1分。
14、值日不到岗扣0.5分/次,监护区内出现事故,不在岗视情节轻重扣2-—10分。
注:以上各项以抽查纪录等原始记载资料为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参加绩效考核:
1、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2、因渎职、造成重大责任事故。
3、参与有偿家教从事第二职业。
4、乱摊派、乱收费、指定购买教辅资料。
5、严重违纪、受到行政记过处分及以上者。
6、不服从工作分配,给工作造成一定影响
7、旷工3天,旷课6节课以上,全年累计病假超过两个月,事假超过22天(以实际工作日为准)。
8、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一定影响。
9、未经学校许可,私自接收学生的班主任及相关人员。
10、有其他严重损坏教育形象和声誉行为的。
(二)绩效工资的分配
教职工绩效工资分配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为依据。每位教职工作考核得分相加,得到全校教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得分总和。全校绩效工资总量除以全校教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得分总和,得到分值,分值乘以教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得分即为教职工个人应得的绩效工资额度。计算公式为:
全校绩效补贴总额
全校绩效考核得分总和
每人拿出国家核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的20%,作为参加绩效考评,其余打在工资卡中。
六、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与监督
1、考评方案(细则)在经过全体教职工会议讨论通过(有半数以上的与会人员到会,且得到到会人员三分之二的多数人员同意。考评方案(细则)-经过教代会 或职工大会通过,-般不再改动,如果运行时发现草案(细则)有明显漏洞或显失公允,则修正案仍然通过上述程序通过。
2、实施考核的全过程保证公开、透明,随时接受教职工的监督和质询。量化考核分数揭晓后,在校内公示一周。
3、考核组成员应严格执行考核规定,实事求是的进行考核,对考核中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等情况的,将从严处理。
七、说明
1、方案中如有与国家或相关部门现行政策、规定等相抵触,以现行相关政策、规定等为准。
2、未尽事宜,由校考核小组会议议定为准。
八、补充
1、产假问题:产假评分标准按(基础性绩效X80%、奖励性绩效X80% )。
产假时间,按国家相关文件执行,超出的时间按病、事假处理。
2、工伤问题:因公负伤,享受满勤,工作量按比例扣除。
3、退休问题:
①本学期中间退休,仍继续代课的老师,多出的时间按临时代课金发放。
②本学期中间该退休,而这学期未来上班的,按实际日期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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