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县雪枫小学学籍管理制度
泗县雪枫小学学籍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进一步规范学校管理,全面提高办学质量,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入学
一年级新生入学,采取开学通告形式,使新生父母或其监护人接到入学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户口本送子女或其被监护人到指定学校办理入学手续。新生按学校规定编班,家长或学生不得挑选班级。新生入学后,教导处要组织班主任填写好新生花名册,学校为其注册学籍,采用电子学籍管理系统建立学生电子学籍档案。
新生入学,如发现伪造证件(如伪造房产证、户口本、身份证等)、留级生、假家庭住址等情况,一律将学生登记表退回,已经发放的通知书要收回;已经入校的,注销其学籍,交教育主管部门处理。
三、转学
1.转入学生,因父母在本地辖区工作或投亲的并持有正式户口的学生,有正式的转学手续,经学校校长批准,转入相应年级插班就读。是本校辖区范围内并持有正式户口的学生,学校无条件安排插班就读。
2.转出学生,因户口迁移,更换住址,父母工作调动,务工等到外校学习,由家长持转入学校的接收证明由教导处开出转学证明,转学一般应在学期初办理,不得变更就读年级。
3.毕业班学生一般不办理转学手续。
四、休学
1.学生因身体状况及其他特殊原因,无法坚持正常学习需休学者,由其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提出书面休学申请,出具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证明或其他有效证明,经学校审核、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方可办理休学手续。学校发给休学证书,并将休学情况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2.休学期满的学生根据情况可回原班或插入相应年级的班级就读。
3.毕业学年内一般不予休学。
五、毕业
学生修业期满,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合格,由学校发给《义务教育(小学)完成证书》。
六、考核与奖励
1.对学生考核从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两个方面评价学生并将结果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2.对德、智、体、美、劳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学校可给予表扬、表彰和奖励,并载入学籍档案。
一、总则
为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进一步规范学校管理,全面提高办学质量,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入学
一年级新生入学,采取开学通告形式,使新生父母或其监护人接到入学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户口本送子女或其被监护人到指定学校办理入学手续。新生按学校规定编班,家长或学生不得挑选班级。新生入学后,教导处要组织班主任填写好新生花名册,学校为其注册学籍,采用电子学籍管理系统建立学生电子学籍档案。
新生入学,如发现伪造证件(如伪造房产证、户口本、身份证等)、留级生、假家庭住址等情况,一律将学生登记表退回,已经发放的通知书要收回;已经入校的,注销其学籍,交教育主管部门处理。
三、转学
1.转入学生,因父母在本地辖区工作或投亲的并持有正式户口的学生,有正式的转学手续,经学校校长批准,转入相应年级插班就读。是本校辖区范围内并持有正式户口的学生,学校无条件安排插班就读。
2.转出学生,因户口迁移,更换住址,父母工作调动,务工等到外校学习,由家长持转入学校的接收证明由教导处开出转学证明,转学一般应在学期初办理,不得变更就读年级。
3.毕业班学生一般不办理转学手续。
四、休学
1.学生因身体状况及其他特殊原因,无法坚持正常学习需休学者,由其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提出书面休学申请,出具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证明或其他有效证明,经学校审核、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方可办理休学手续。学校发给休学证书,并将休学情况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2.休学期满的学生根据情况可回原班或插入相应年级的班级就读。
3.毕业学年内一般不予休学。
五、毕业
学生修业期满,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合格,由学校发给《义务教育(小学)完成证书》。
六、考核与奖励
1.对学生考核从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两个方面评价学生并将结果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2.对德、智、体、美、劳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学校可给予表扬、表彰和奖励,并载入学籍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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