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泗县第三中学学生请假制度
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确保学生学习、生活学校的管理正常进行,积极构建学校、家庭和社会的安全网络体系,有效防范学生意外事件的发生,特制定《泗县三中学生请假制度》。
一、学生因事因病请假。学生请病假(短期)须出具医院或学校卫生室的有关证明,经班主任老师同意后即可;请事假(短期)必须如实向班主任老师说明情况,经班主任批准后方可离校。
周末、节假日及寒暑假放假后,学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离校,有特殊情况要和班主任联系。违反规定发生意外者责任自负。
学生应严格遵守学校的作息制度,班主任老师不在校时原则上不能请假离校, 如有紧急事情可向值班领导或老师请假。未经批准而离校者,以旷课论处,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学生要诚实请假,弄虚作假者严肃处理,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
二、请假时间在两天以内者由班主任批准并存档;两天以上,一周以内者经班主任签署意见由年级组长批准后交政教处登记;一周以上、四周以内者须经班主任签署意见由校长批准后交政教处登记。
三、学生请假条一式二联:第一联--班主任存根,班主任要严格收存,将此作为学生发生意外事件的有效凭证;第二联-一保卫处存根,供保卫处查验留存。
四、请假条应由班主任老师亲自管理,不得把已签名或盖章的请假条存放在学生或学生干部手中。请假必须使用标准的请假条,批准学生离校的责任人(班主任或值班领导及老师)必须通过电话等方式当天与家长取得联系。请假条每条一人不许一条多人(学校统一活动例外),一条多人者只记一人。五、班主任老师要严格履行自己的职责,严格执行请假制度按照“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老师应问清情况,对理由不确定、不充分的不予准假,严格把关,决不能麻痹大意,敷衍塞责。对没有按时返校的学生由班主任及时弄清原因,并与家长、相关人员及领导联系处理。
五、所有请假学生名单务必于当日书写在班级黑板右上方,告知学生和科任教师,科任教师及时核对情况。
以上规定请年级组长、班主任、生活老师、保卫及全体同学认真遵照执行,否则,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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