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枫小学教科研工作规章制度
雪枫小学教科研工作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为加速我校的教育现代化建设,坚持“科研兴校”战略,发挥教育科研工作对教育改革和发展的促进作用,密切教育科研与教育思想、教育实践的关系,使教育科研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进一步调动教师的教育科研积极性,使我校教育科研工作登上新台阶,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章 机构及人员
一、学校成立教育科研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许强
副组长:孙成蕾
成 员:吴琳琳 张红梅 魏梅 陈向春
语数艺体教研组长
二、教科研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抓好学校教科研队伍建设。
2.领导学校教科室开展科研工作,审议和修订校教科研工作规划、计划,督导和协调教科研有关活动安排。
3.撰写教科研工作总结,以及课题研究工作总结。
4.鼓励教研组、教师开展课题研究,把课题研究不断引向深入。
5.指导教师做好课题成果的鉴定工作,组织好每学期一次课题研究汇报活动。
6.指导课题组做好课题成果推广工作。
7.组织教师开展教科研理论与方法的学习,外请专家教授来校进行科研讲座或学术交流。
第三章 教研活动制度
为更好地组织我校各种教育教学科研的学习交流活动,通过举行讲座、开展业务学习、参加上级组织的有关活动及进行校内外的交流等形式,组织教师学习国内外先进的教育教学理论,转变教育观念,探现代教育模式和教育教学规律,促进我校的教育改革,特制订以下制度。
1.学校每学期外请专家开展讲座。通过讲座进行教育新理念的学习、教育新课程改革的介绍、教科研经验的推广等。
2.教研组学习活动。各教研组每月组织两次学习,每次学习定时间、定内容、定主讲人。
3.校内交流。每学期定期举行教科研交流,对我校的课题(专题)研究、教育教学论文及其它教科研工作进行交流。使大家在交流活动中互相学习、互相启发、有所认识、不断提高。
4.对外交流。与上级教科研部门保持联系,争取教科研工作的指导。积极参加教科研活动,认真承担活动任务。与兄弟学校教科室经常联系,加强信息沟通和工作交流。
5.充分利用网络资源,扩大教师学习途径。
第四章 课题研究管理制度
一、选择课题
1.教师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结合日常教学工作,选择适当的课题。
2.学校教研室根据教育改革的需要,每学期列出部分课题指南,可供教师选择。
二、课题立项
1.本校教师均有资格向校教研室提出课题申报意向,原则上每学年组织一次课题立项活动。
2.学校教研室根据立项原则确定部分课题为校级课题,在校级课题中推荐部分课题申报上级课题。
3.各立项课题必须填写申报表,交校教研室保管。
三、过程管理
1.校教研室管理的课题范围是校级课题和以我校名义申报的各级各类课题。
2.课题负责人全面负责课题研究的各项工作。
3.课题组长要组织教师研讨,收集资料,及时记录科研工作的进展情况以及研究体会,按月向校教研室汇报。
四、课题结题与鉴定管理
1.凡符合结题条件的课题,由课题负责人向校教研室递交《课题研究结题报告》,由学校教研室负责鉴定工作。
2.校级以上课题由上级教研部门给出鉴定。
3.课题的成果形式有教育科研论文、教育专著和教育产品,学校有权对成果进行合理的管理和推广。
五、课题组学习
1.学习形式
(1)专题学习。课题主持人在组织召开会议之前,要明确(邀请或指定)主讲人,落实好学习的具体内容。
(2)课题研讨。课题主持人在组织召开会议之前,明确研讨的主要内容,并及时通知教研室。
(3)专题咨询。课题主持人在组织召开会议之前,针对课题实验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提前通告教研室,由教研室就实验教师提出的问题进行解释,并帮助制定解决的方案。
(4)情况汇报。每月各课题实验小组要对课题实验情况进行汇报。
(5)经验交流。各课题组要认真总结课题实验过程中积累的经验,相互进行交流。会议的时间、地点、程序由教研室统筹安排。
(6)自学。教研室提供资料供教师学习研究。
(7)成果展示。及时整理课题实验中形成的阶段性成果,向实验教师介绍成果研究的方法、价值及成果研究的过程。
2.学习纪律
(1)学习期间,所有实验教师要专心倾听别人发言,并做好记录。
(2)每月课题实验小组要集体学习至少一次,学习效率高,有实效。
(3)学习期间,要听从教研室的安排,虚心求教,提高学习效率,人人争先发言。
(4)积极参加教研室举办的各种形式的教科研学习活动,对在活动中表现突出的课题组或实验教师进行表扬。
六、教育科研专项经费管理
1.校教研室划出一定经费作为立项课题研究用。教研室监督经费的使用,课题结或中止时,由课题负责人向教科室书面报告经费的使用情况。上级部门拨发的课题经费归学校统一安排使用。
2.课题经费必须精打细算,专款专用,并严格遵守财务制度。课题负责人应及时向教研室汇报经费的使用情况。经费使用范围为:
(1)购置课题研究必需的书刊资料;
(2)调查、测试、文印等费用;
(3)课题论证、研讨、鉴定、评审等小型会议费用;
(4)调查研究的差旅费;
(5)奖励经费。
3.若发现课题组有经费使用不当、研究工作不得力的现象,学校教研室有权停止经费拔发和取消该项课题的权利。第五章 教科研成果展示制度
为充分调动每一位教师参与教科研活动的积极性,特制定本制度。
1.申报单位个人、小组均可,小组可以是教研组,也可以是课题组,还可以教师之间自由组合。
2.申报时间距活动时间提前一个月。
3.展示形式:教育教学方面的优质课、活动、讲座、参与性的沙龙等。
4.由申报主体向教研室提交《申报表》,教研室筛选协调后统筹安排。
第六章 教育科研成果奖励与推广制度
1.学校教育科研成果评选在学校教科研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由教研室具体安排。
2.学期内根据学校要求获得的教学能手、教坛新星、教学论文、教学创新等案例、公开课等获国家、省、市、区级别奖的,分别加3分2分、1分、0.5分。(多篇可累计加分,最高3分;同一篇获多层奖的只记最高级别的。)本学期获得上学期教学成果证书的,按规定计入本学期该项目考核。
3.凡我校教师申报立项并列入校及以上规划的个人或集体教科研课题,在计划时间内完成课题研究,经课题管理部门验收以后,即可以参加评选。
4.参加评选的课题研究成果,采取教师个人申报和研究组推选的方法,课题成果不限报。
5.学校教科研领导小组对申报评选的成果应从指导思想、学术价值、研究方法和社会效益等方面进行全面综合评价。
6.参加评选的成果、课题应是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中急待解决的问题。研究成果应有独立、创新的风格,符合教育规律,有一定推广价值,资料详实,数据准确。
7.评选出来的成果,由教研室负责做好存档工作,并编印成果集,在全校推广。
8.对评选出来的成果按学校有关奖励方法实施奖励。
泗县雪枫小学
2024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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