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政协泗县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161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对政协泗县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161号提案的答复
县政协教科卫体委:
首先感谢对泗县老年教育的关注,您提出的“关于做好全县老年教育工作 重点办好泗县老年大学的建议”的建议,现答复如下:
一、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老年教育的氛围
1.拓宽宣传渠道。通过各级网站、媒体报道、文艺演出、村(社区)广告栏、村级大喇叭等方式,广泛宣传老年大学办学成果、学员风采。
2.开展主题活动。结合“敬老月”“重阳节”等节点,组织“教学成果展演”等活动,增强社会认同感,弘扬终身学习理念。
二、将老年教育纳入全县教育总体规划,完善保障机制
1.提高政治站位。依据省、市、县《老有所学行动方案》,细化目标任务,采取更多的暖民心举措,让群众获得感更加充实、幸福感更有保障。抓好工作统筹,强化主体责任,靠前服务,形成工作合力。
2.优化整合资源。通过改建、扩容、网办,整合盘活全县现有办公用房、中小学校舍、文化馆(站)等各类存量资源,改善老年学校办学条件。优化城区老年大学(学校)资源,辐射带动镇、村(社区)老年学习教育。
3.完善保障机制。依据《宿州市“十四五”老年教育发展规划》(市教体〔2023〕5 号)精神, 不断健全老年教育体制机制,提升老年教育服务能力,统筹推进“老有所学”行动,以加快推进老年教育现代化为主线,建立健全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丰富老年教育内容和形式,努力构建特色鲜明的老年教育发展新格局。
4.提升师资水平。组建“专职+兼职+志愿者”师资队伍,鼓励非遗传承人、政法干警、医务人员、教师、体育协会、能工巧匠和具有专业特长的志愿者等参与日常教学,鼓励各类学校、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允许本单位职工(含退休)在符合有关规定不影响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到老年学校兼职任教,提高老年学校师资队伍教育教学水平,目前已有在职教师10余人到县老年大学兼职任教。
三、贯彻落实《安徽省老年教育条例》,保障老年人受教育权利
1.加强政策落实。开展《安徽省老年教育条例》培训,定期对老年学校教学管理、教学活动开展督导检查,保障老年人享有受教育的权利 。
2.健全服务体系。以县老年大学为龙头,依托镇(街道)村(社区)老年学校(学习点)等载体,构建“县—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老年教育网络,2025年实现乡镇老年学校全覆盖,截至目前,全县已建成老年学校(学习点)210所,参与学习人数4.48万人。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期待与您携手共进,共同推动老年教育事业的蓬勃发展。
泗县教育体育局
2025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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