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7日,经县政府同意,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泗县专利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泗县专利申请费用资助暂行办法》(泗政办〔2010〕21号)自本办法施行后自行废止。
扫描二维码随身看资讯
正在阅读:《泗县专利申请费用资助暂行办法》自行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