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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工作标准

发表时间:2018-08-02 16:16阅读人次: 信息来源:泗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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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泗县科技局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工作职责、说明及工作措施。

本标准适用于科技局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工作事项。

2  工作职责

推进全县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为科学发展、全面转型提供强大支撑。

3  说明

战略性新兴产业是指技术密集、资源消耗少、成长潜力大、综合效益好的产业,是对经济社会全局和长远发展具有重要引领作用的产业。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战略决策,是省委、省政府推动产业升级、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跨越发展的重大举措。

4  工作措施

4.1 充分调动企业积极性,发挥企业主体作用,激发发展活力。引进一批掌握核心技术、带动力强的行业领军企业,鼓励大企业积极发展新兴产业,扶持一批高成长性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做大做强。

4.2 实施一批重大项目。抓住国家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有利时机,积极争取重大项目在我县布局,建立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项目库,超前谋划、储备一批重大项目。

4.3 打造一批产业基地。促进产业集聚、建设产业基地是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途径。抓住国家扶持高(新)技术产业基地的机遇,鼓励现有各类园区发展新兴产业,引导企业和各种要素向园区集聚,支持符合条件的园区建设省级新兴产业基地,并申报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基地。

4.4 集聚一批高层次人才。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人才是关键,为新兴产业提供人力支持。

4.5 突破一批核心技术。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是支撑。要围绕制约新兴产业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制定技术路线图和技术发展指南,组织实施重大科技专项进行技术攻关。

4.6 建设一批创新平台。创新平台是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要素、推动成果转化的有效载体。要加快建设一批技术研发、检测实验、技术转移等公共服务平台。建立产学研战略联盟,加强与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共建研究院(所)、实验室或设立分支科研机构。鼓励骨干企业建立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研发机构,提升企业核心技术能力。

4.7 培养一批中介组织。积极发展技术交易、咨询、科技评估、科技招投标等各类中介服务机构,向专业化、规模化和规范化方向发展,促进企业之间、企业与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之间的知识流动和技术转移,为各类企业的创新活动提供社会化、市场化服务。

5  依据的法律法规

5.1 《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意见》(皖发〔2010〕29号);

5.2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通知》(皖政〔2012〕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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