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信息公开 > 泗县科学技术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科技与管理项目
阅读人次:  
【字体:

实施产学研结合工作标准

发表时间:2017-02-08 15:24阅读人次: 信息来源:泗县人民政府
【字体: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泗县科技局实施产学研结合工作职责、主要措施。

本标准适用于科技局实施产学研结合工作事项。

2  工作职责

帮助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建立合作,形成共赢局面。

3  主要措施

3.1 建立产学研结合的长效机制。引导高校、科研机构在我县建立试验和示范基地,并探索产学研合作新做法、新经验,逐步形成稳定、有效的产学研结合机制。

a)建立政府、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的信息沟通机制。争取建立政府与高校、科研院所的联系渠道,有利于高校、科研院所的科技成果、人才信息与地方、企业技术项目、人才需求进行交流对接;

b)组建产学研创新联盟。围绕发展壮大支柱产业、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推动优势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需求,整合现有资源,联合省内外高校和科研院所,力争在优势领域组建1个产业技术创新联盟;

c)组织开展科技考察活动。在开展信息交流的基础上,通过“走出去”和“引进来”方式,有针对性地组织安排科技考察活动,促进产学研合作。

3.2 鼓励各高校、科研机构与我县企业联合实施一批重大科技攻关项目,联合承担一批国家、省、市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和产业化项目。

3.3 鼓励各高校、科研机构参与我县关键性、综合性、行业性和企业研究创新平台,有效解决平台建设的技术依托和人才依托问题。

a)建设一批行业技术创新平台。支持引导高校、科研院所与我县重点行业或重点行业龙头企业联合建设一批行业技术创新平台,开展行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和相关服务;

b)建设一批科技基础条件平台。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与地方、相关单位在我县建立国家和省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分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为我县开展应用技术研究提供基础平台设施。

3.4 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积极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在我县设立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将最先进的技术成果转移到我县实施,进行产业化,解决我县企业项目、技术、人才比较缺乏的问题,迅速提高企业开发新产品的能力和科技成果转化率。

a)建立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基地。鼓励我县企业借助各高校、科研机构科研力量攻克一批中试生产工艺技术,加快形成规模生产能力。鼓励各高校、科研机构组织一批专家长期为我县企业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提供技术咨询指导。努力使我县成为各高校、科研院所实施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活跃地区;

b)发展和培育各类科技成果转化机构。大力发展科技成果转化机构,发挥各级工程技术研究开发(农业科技创新)中心、科技信息平台、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的作用,筹建经济开发区创新服务中心,大力为企业提供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和技术咨询服务;

c)建立一批产学研合作示范企业。积极树立典型,将我县产学研合作意识比较强、合作项目比较多、效果比较好的一批科技企业认定为产学研合作示范企业。优先支持产学研合作示范企业申报各类科技计划项目。

3.5 加强创新人才培养

a)以项目合作、联合攻关等方式,提升企业现有研发队伍水平。通过产学研合作,针对企业的技术需求和发展需要,以技术和产品开发为纽带,发挥高校专家教授的“帮扶带”作用,培养企业实用型创新人才,提高企业现有技术队伍素质和能力;

b)以校企联合建设研发机构等方式,培养和引进企业高级工程技术人才。鼓励高校在企业设立研究生创新基地和博士科研工作站,根据合作项目实际需要,选派博士、在读硕士和博士生到企业进行技术攻关,在创新实践中培养在校研究生的实际工作能力,同时为企业吸引高级工程技术人才创造条件;

c)以共建人才实习基地方式,加强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的双向人才培养。鼓励各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共建实习基地,使高校学生和年轻科研人员通过参与企业的研发工作,提高解决项目实际问题的能力,同时也可指导企业研发人员从事项目开发工作,提高企业研发队伍技术水平。鼓励我县企业组织骨干人员到有关高校、科研院所进行专题培训学习和考察,提高企业管理层的管理水平和研发人员的理论技术水平。

4  依据的法律法规

《促进产学研结合构建和发展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实施意见》(科策〔2009〕204号)


扫描二维码随身看资讯

正在阅读:实施产学研结合工作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