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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计划项目组织申报工作标准

发表时间:2016-09-26 15:28阅读人次: 信息来源:泗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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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泗县科技局国家、省、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组织申报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工作措施。

本标准适用于国家、省、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组织申报工作事项。

2  工作职责

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国家、省、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推荐至市科技局审核。

3  工作流程

国家级、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组织申报流程:

3.1 科技部、省科技厅发布通知、指南;

3.2 县科技局组织遴选;

3.3 项目单位对照要求申报项目;

3.4 县科技局推荐市科技局审核;

3.5 市科技局推荐至省科技厅;

3.6 省科技厅认定或推荐至科技部认定。

4  工作措施

4.1 深入企业调研,精心组织科技项目申报。到工业企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调研,掌握企业的生产经营和技术水平情况,对我县企业进行充分调研、层层筛选,在项目技术水平、成果转化、产学研合作等方面严格把关。

4.2 对符合条件的企业上门服务,开展申报专项辅导,让企业熟悉申报条件、申报流程及资助范围等,引导企业规范申报程序,及时提交申报材料,争取项目申报成功,帮助企业争取省市科技项目资金。

4.3 深入基层开展全方位科技服务,鼓励企业主动挖掘科技含量高、辐射带动力强的项目申报,提升企业科技水平。对列入科技计划的项目进行跟踪,及时完成科技成果鉴定及验收,为企业今后申报其他项目做准备。

4.4 开展申报培训,提高项目申报水平。聘请专家对县内企业项目申报工作人员集中进行培训,确保每家规模企业有一名项目申报人。培训内容包括科技计划项目的类别、申报立项的基本程序、项目申报书撰写的基本要求等,项目申报在真实可靠的基础上做到创新点突出、技术路线可行、企业产权清晰、项目规模及经费预算安排合理,提高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水平。

5  依据的法律法规

《关于组织申请安徽省2015年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科计秘﹝2014﹞3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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