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的回应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有关规定,企业同时满足以下四项条件,可被确定为符合高新技术企业条件:1.在我县行政区域内注册成立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且符合《认定办法》第十一条有关规定。2.2017年通过高企认定的企业(包括已更名的企业),今年高企资格有效期满,需重新提出认定申请。3.企业名称发生变化的,须先完成高企名称变更,再提出认定申请。
若贵单位符合上述条件,可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注册登记,并通过“国家高企工作网”填报资料,再访问“安徽省高新技术产业综合业务管理系统”,点击企业申报入口,跳转到安徽省政务服务网统一认证中心,进行企业信息注册并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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