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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泗县开展工业企业亩均效益评价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表时间:2022-03-01 11:11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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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省委书记郑栅洁同志在省第十一次党代会上指出:发挥“亩均效益”改革的牵引作用,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2021年省委经济工作会议报告强调,实施二产“提质扩量增效”行动计划,发挥亩均论英雄改革牵引作用。根据安徽省经信厅等10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广亩均效益评价工作意见的通知》(皖经信运行〔2021〕108号)和《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工业企业亩均效益评价工作的实施意见》宿政秘〔2021〕76号)精神,制定我县实施方案。

二、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把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作为推动质量变革、动力变革和效率变革的有力抓手,形成以亩均效益论英雄的企业贡献评价导向,强化正向激励和反向倒逼机制,完善分类指导和精准服务,不断提高全要素生产率,促进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评价对象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并逐步过渡到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及其他行业。

以下企业暂不参评:

1.电力、热力、燃气、水生产和供应业,垃圾焚烧、污水处理及其他公益性企业不列入评价。

2.对新设立企业、重大项目建设期内的企业、兼并重组类企业及其他暂不适宜纳入评价的企业,设置不超过3年的过渡期(自约定竣工时间起),过渡期内根据实际情况可不实施评价。

3.企业新上扩产、技改项目涉及新增用地的,新增部分参照设置3年过渡期。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泗县工业企业亩均效益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统筹协调全县工业企业亩均效益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经信局,具体负责企业亩均效益评价日常工作,会同县纪委监委、组织部、宣传部开展专班建设、组织协调、督促检查、信息发布等。各镇、园区也要建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制。

(二)建立数据平台。积极推进县工业企业亩均效益评价系统平台建设,全面建成统一数据处理标准、统一评价指标体系、统一数据接口规范的亩均效益评价大数据平台,形成科学公正的亩均评价体系,以及一站式企业综合评价效益等。

(三)形成工作合力。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将企业亩均效益评价结果作为各类要素资源差别化配置、涉企政策制定实施的重要参考,不断完善亩均效益评价结果应用推进机制。要按照谁主管、谁统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加强数据清查、统计、报送等工作,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四)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宣传企业亩均效益评价工作,及时发布政策信息,抓好政策解读,加强正面引导,切实转变企业发展理念,为亩均效益评价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五)强化考核激励。县亩均效益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牵头会同县直有关部门每年开展一次企业亩均效益评价工作。在A类企业每年评选10家亩均效益贡献奖企业,奖励企业管理团队10万元,其中20%奖励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年评选亩均效益进位奖企业10家,奖励企业管理团队5万元,其中20%奖励企业主要负责人;在全县工作会议上予以表彰奖励。县经济开发区(泗涂产业园)所属企业差别化奖补政策资金由开发区(泗涂产业园)财政承担。其他企业差别化奖补政策资金由县镇受益财政承担,县财政统一兑付后按年度进行结算。

泗县科技局办公室对本文件进行解读,如对本解读有疑问,请与本单位联系,联系电话:0557-7022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