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泗县科技特派员管理办法(试行)》的解读
1、科技特派员的职责任务
宣传党的“三农”政策。宣传新时代党中央、省市县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新政策、新措施。实施技术指导培训。为农民提供日常技术咨询服务和实地指导,开展科技培训,引进推广先进技术,每月到帮扶村开展实地指导不少于1次。开展科普宣传活动。根据工作安排,结合基层实际情况,可采取发放资料、现场培训等多种形式,开展科普宣传。开展创新创业示范。可采取领办、创办、协办企业合作社等形式,开展科技创业活动。完成县科技部门安排的其他科技服务工作。
2、科技特派员选派条件
具有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具有相应的专业特长、专门技能和专业知识,有充足的时间和充沛的精力完成特派员工作任务。选派人员一般应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或农业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会经营、懂管理的“乡土专业人才”(具有较为丰富经验的种养殖技术人员、农业农村经纪人、电商等农村科技能人)。
3、如何开展绩效评价
科技特派员年度绩效评价由县科技局、县委组织部和县乡村振兴局组织实施。在科技特派员先行自查的基础上,对科技特派员年度工作进行绩效评价,绩效评价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秀”等次的人员数量,原则上不超过科技特派员总数的20%。经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的科技特派员,聘任期满后,优先选聘为下一年度科技特派员,在参与申报各级科技计划项目时优先推荐;考核不合格的,取消科技特派员资格。
泗县科技局办公室对本文件进行解读,如对本解读有疑问,请与本单位联系,联系电话:0557-7022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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