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县科技局事中事后监管细则(2024年版)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事中事后监管细则
为进一步优化服务,强化政府权力运行监管,加强对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工作事中事后监管,根据《安徽省政府权力运行监督管理办法》,结合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实际,制定本监管细则。
一、监管任务
泗县科学技术局是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关。
1、对法人、个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订立的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的监管。
2、对申请认定登记的合同,使用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规范名称的监管。
二、事中监管措施与监管程序
(一)加强权力运行流程监管
制定规范的权力运行流程图的程序,所有权力行使必须严格依照规定执行,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全程参与监督,发现违规行为,及时依法予以纠正查处。
(二)推行信息公开公示制度
落实信息公示责任,做到办理环节公开透明,办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
(三)构建联动监管体系
按照权责匹配、权责一致原则,健全行业监管、属地监管、综合监管相协调监管机制,构建企业自律、行业自治、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的联动监管体系。
三、事中监管措施与监管程序
1、受理:当事人申请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应当向技术合同登记机构提交完整的书面合同文本和相关附件。合同文本可以采用由科学技术部监制的技术合同示范文本;采用其他书面合同文本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认为合同内容不完整或者有关附件不齐全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当事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补正。
2、审查: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应当对当事人提交申请认定登记的合同文本及相关附件进行审查。
3、办结: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对认定符合登记条件的合同,应当分类登记和存档。
四、责任追究
在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中,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符合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的申请不予受理的;
2、对不符合条件规定的申请予以受理的;
3、未严格审核材料产生严重后果的;
4、在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过程中弄虚作假、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
5、在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过程中索取或收受申请人的财物,谋取其他利益的;
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五、保障措施
加强对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人员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专业知识与能力培训。严格筛选认定过程中相关专家。不具备相应知识和能力的,不得从事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
高度重视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职能的要求,强化组织领导,完善监管制度,落实保障措施,畅通举报渠道,严肃查处问题,确保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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