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客户端
手机版
无障碍
长辈版
RSS订阅
繁體中文
加入收藏
智能问答
导航
网站首页
网站首页
领导之窗
政务资讯
政府信息公开
政务服务
互动交流
解读回应
政府数据
魅力泗县
首页
>
信息公开
>
泗县公安局
>
回应关切
>
互动回应
阅读人次:
【字体:
大
中
小
】
索
引
号:
632552412/202012-00017
信息分类:
互动回应
内容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公告
发文日期:
2020-12-18
发布机构:
泗县公安局
文
号:
名
称:
【互动回应】反映分户问题
成文日期:
2020-12-18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暂无
关
键
词:
作
者:
李红艳
有
效
性:
有效
审
核
人:
初审:李红艳     复审:丁伟    终审: 裴克
索
引
号:
632552412/202012-00017
信息分类:
互动回应
内容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公告
发文日期:
2020-12-18
发布机构:
泗县公安局
文
号:
名
称:
【互动回应】反映分户问题
成文日期:
2020-12-18
关
键
词:
作
者:
李红艳
有
效
性:
有效
审
核
人:
初审:李红艳     复审:丁伟    终审: 裴克
【互动回应】反映分户问题
发表时间:
2020-12-18 15:19
阅读人次:
信息来源:
公安局
【字体:
大
中
小
】
问:您好,我是安徽省宿州市泗县平山镇老山村的,今年23岁未婚,已经工作有自己收入,想咨询下我可以办理分户吗?谢谢
答: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家庭成员共同居住生活在同一住所的常住人口应立为一户。户内房屋所有权已经变更分割的,可以凭房屋所有权已经变更分割的合法证明材料申报分户登记。房屋所有权未变更、分割的,不予分户。已和当事人联系告知分户条件,当事人表示尽快办理房屋产权证或等结婚后申请分户。
扫描二维码随身看资讯
正在阅读:
【互动回应】反映分户问题
微博
微信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国家部委网站
省内地市级网站
其他机构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