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政协泗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第138号提案的答复
刘坤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刘圩镇桥北设置红绿灯及扩大交通视野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在桥头设置信号灯,会出现车辆集中在桥上等候,在绿灯放行时,如车辆同时起步,易引发桥身共振,特别是重型货车起步时对桥体结构会造成极大的损伤,所以不建议在刘圩大桥北侧设置信号灯。
对桥北路口的交通安全,交管部门将采取以下措施来确保安全。
1.在路口设立F杆警示灯。
2.路口标线可以按照T型路口标准设置。
3.在东边支路上安装减速带,路口北侧主路上施划减速振荡线。
4.完善路口个方向交通标志。
5.建议刘圩镇政府,对东边支路靠近路口的景观墙重新设计,增大安全视距。
办复类别:B类
联系单位:泗县公安局
联系电话:0557--7020767
扫描二维码随身看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