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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政协泗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第138号提案的答复

发表时间:2021-06-06 15:35阅读人次: 信息来源:泗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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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坤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刘圩镇桥北设置红绿灯及扩大交通视野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在桥头设置信号灯,会出现车辆集中在桥上等候,在绿灯放行时,如车辆同时起步,易引发桥身共振,特别是重型货车起步时对桥体结构会造成极大的损伤,所以不建议在刘圩大桥北侧设置信号灯。

对桥北路口的交通安全,交管部门将采取以下措施来确保安全。

1.在路口设立F杆警示灯。

2.路口标线可以按照T型路口标准设置。

3.在东边支路上安装减速带,路口北侧主路上施划减速振荡线。

4.完善路口个方向交通标志。

5.建议刘圩镇政府,对东边支路靠近路口的景观墙重新设计,增大安全视距。

 

办复类别:B

联系单位:泗县公安局

联系电话:0557--70207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