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泗县公安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宿州市泗县公安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2021年9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宿州市泗县公安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宿州市泗县公安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宿州市泗县公安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宿州市泗县公安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
第一部分 宿州市泗县公安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县公安局履行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防范、打击恐怖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管理交通、消防、危险物品;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国籍、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场所和设施;管理集会、游行和示威活动;监督管理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等基本职能。
二、机构设置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宿州市泗县公安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包括:宿州市泗县公安局本级决算和宿州市泗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宿州市泗县看守所,与预算比较一致。
纳入宿州市泗县公安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单位共3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泗县公安局本级 |
2 |
泗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
3 |
安徽省宿州市泗县看守所 |
第二部分 宿州市泗县公安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宿州市泗县公安局2020年度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总计18234.2万元(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转结余和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18234.2万元(含结余分配和年末结转和结余)。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864.19万元,下降4.52%,主要原因:一是城市化数字建设拨款减少;二是县批财力及罚没款补助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合计16997.0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997.03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支出合计16995.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367万元,占78.65%;项目支出3628.37万元,占21.35%;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7634.2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17634.2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864.19万元,下降4.67%,主要原因:一是城市化数字建设拨款减少;二是县批财力及罚没款补助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995.37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865.85万元,下降4.85%。主要原因一是城市化数字建设拨款减少;二是县批财力及罚没款补助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995.3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类)16592.01万元,占97.63%;卫生健康支出(类)403.36 万元,占2.3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5373.01万元,支出决算为16995.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5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中央转移支付拨款增加;二是省市专项经费追加。其中:基本支出13367万元,占78.65%;项目支出3628.37万元,占21.35%。具体情况如下:
1.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执法办案(项)。年初预算为2340.56万元,支出决算为268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5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城区及乡镇新增道路较多,县批用于路面的交通安全设施、标牌及监控经费增加。
2.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信息化建设(项)。年初预算为80万元,支出决算为416.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20.5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城区及乡镇新增道路较多,县批用于路面的交通安全设施、标牌及监控经费增加。
3.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7742.41万元,支出决算为8246.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5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城区及乡镇新增道路较多,县批用于路面的交通安全设施、标牌及监控经费增加。
4.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635万元,支出决算为5239.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0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中央转移支付拨款办案经费增加.
5.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中央转移支付拨款办案经费增加.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31.2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疫情防控专项经费增加。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272.36万元,支出决算为272.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1%。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36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398.0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2968.9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宿州市泗县公安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宿州市泗县公安局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度,宿州市泗县公安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68.94万元,比2019年减少680.22万元,下降18.64%,主要原因是购买货物和服务类支出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宿州市泗县公安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98.3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53.9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007.8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36.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宿州市泗县公安局共有车辆130辆,含借用政府平台禁烧车辆22台,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5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14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2台(套)。
(四)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组织对2020年度纳入部门预算的项目支出全面开展了绩效自评,共15个项目,涉及资金10753.55万元,占项目预算总额的102.91%。从评价情况看,绩效目标明确,预算执行有效,完成情况效好,基本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本单位共组织对“1、DNA实验室耗材及警犬基地费用;2、办案费(业务)费;3、装备费;4、非税收入罚没款;5、辅警经费;6、国有资产收入;7、基础设施维护;8、法定节假日之外加班费;9、执勤津贴;10、治安视频监控线路租金;11、拘留所经费;12、身份证工本费;13、犬类管理经费;14、首次申领身份证工本费;15、交通管理大队公共安全支出。”等15个项目开展了部门绩效评价,涉及资金10753.55万元。该项目开展绩效评价的自主方式实施。从评价情况看:1、DNA实验室耗材及警犬基地费用项目用于进一步提升公安机关战斗力,强化DNA实验室案件检材受理检验,数据库查询比对;增强警犬训练设施,有力打击各类犯罪;2、办案费(业务)费项目用于为办理科种案件的经费保障,确保圆满完成上级部门部署的任务,对违法犯罪形成压倒性优势;3、装备费项目用于购置办公设备,改善基层所、队办公环境,民警辅警安心工作,服务群众。;4、非税收入罚没款项目用于用于保障公安机关日常维护运行、民警辅警伙食等支出;5、辅警经费项目用于用于支付全局辅警养老、医疗、服装、办公、培训、工资等费用;6、国有资产收入项目用于用于保障公安机关日常维护运行、民警辅警伙食等支出;7、基础设施维护项目用于维修维护房屋,改善基层所、队办公环境,民警辅警安心工作,服务群众 ;8、法定节假日之外加班费项目用于提升民警满意度,更好地服务于群众;9、执勤津贴项目用于 发放值班岗位津贴,提升满意度,服务群众;10、治安视频监控线路租金项目用于随着城市治安监控不断升级改造,及时更换、安装和维护与之配套治安视频监控设施并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11、拘留所经费项目用于为保障拘留所在押人员在基本生活保障,结合保障标准及在押人员实际数量,确保拘留所正常运转;12、身份证工本费项目用于用于支付办理丢失、补办、更换居民身份证照相设备、指纹采集、系统运行、人员办公等正常运行维护;13、犬类管理经费项目用于用于支付无主犬、流浪犬、散养犬等犬类场地租赁、人员劳务、犬粮消耗等日常维护和管理经费;14、首次申领身份证工本费项目用于用于支付首次申领身份证工本费、15、交通管理大队公共安全支出用于加强道路路面管控,减少交通事故发生,维护公共秩序,顺利保障公共安全。项目所有开支均按照资金制度执行,绩效总目标和阶段性目标都已完成,未逾期。
2.泗县公安局本级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泗县公安局本级在2020年度单位决算中公开“1、DNA实验室耗材及警犬基地费用;2、办案费(业务)费;3、装备费;4、非税收入罚没款;5、辅警经费;6、国有资产收入;7、基础设施维护;8、法定节假日之外加班费;9、执勤津贴;10、治安视频监控线路租金;11、拘留所经费;12、身份证工本费;13、犬类管理经费;14、首次申领身份证工本费;15、交通管理大队公共安全支出。”共15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1、DNA实验室耗材及警犬基地费用60万元,执行数为6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办案费(业务)费1555.79万元,执行数为1555.7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3、装备费657.21万元,执行数为657.2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4、非税收入罚没款150万元,执行数为1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5、辅警经费4305万元,执行数为430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6、国有资产收入64万元,执行数为6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7、基础设施维护200万元,执行数为2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8、法定节假日之外加班费347万元,执行数为34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9、执勤津贴500万元,执行数为5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10、治安视频监控线路租金80万元,执行数为8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11、拘留所经费50万元,执行数为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12、身份证工本费50万元,执行数为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13、犬类管理经费100万元,执行数为1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14、首次申领身份证工本费40万元,执行数为4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15、交通管理大队公共安全支出2290.56万元,执行数为2594.55万元,完成预算的113%。 通过项目实施保障单位正常运转,有力维护了全县政治社会大局持续安全稳定。
我单位2020年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龙头、以“守护平安”系列行动为载体,主动出击,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努力打造“平安泗县”。不断弘扬公安正能量、提升队伍精气神,取得发较好的社会效益。根据我单位的工作职能和职责、按照项目资金的使用内容和用途,本单位项目资金支出主要有:1、DNA实验室耗材及警犬基地费用项目用于进一步提升公安机关战斗力,强化DNA实验室案件检材受理检验,数据库查询比对;增强警犬训练设施,有力打击各类犯罪;2、办案费(业务)费项目用于为办理科种案件的经费保障,确保圆满完成上级部门部署的任务,对违法犯罪形成压倒性优势;3、装备费项目用于购置办公设备,改善基层所、队办公环境,民警辅警安心工作,服务群众。;4、非税收入罚没款项目用于用于保障公安机关日常维护运行、民警辅警伙食等支出;5、辅警经费项目用于用于支付全局辅警养老、医疗、服装、办公、培训、工资等费用;6、国有资产收入项目用于用于保障公安机关日常维护运行、民警辅警伙食等支出;7、基础设施维护项目用于维修维护房屋,改善基层所、队办公环境,民警辅警安心工作,服务群众 ;8、法定节假日之外加班费项目用于提升民警满意度,更好地服务于群众;9、执勤津贴项目用于 发放值班岗位津贴,提升满意度,服务群众;10、治安视频监控线路租金项目用于随着城市治安监控不断升级改造,及时更换、安装和维护与之配套治安视频监控设施并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11、拘留所经费项目用于为保障拘留所在押人员在基本生活保障,结合保障标准及在押人员实际数量,确保拘留所正常运转;12、身份证工本费项目用于用于支付办理丢失、补办、更换居民身份证照相设备、指纹采集、系统运行、人员办公等正常运行维护;13、犬类管理经费项目用于用于支付无主犬、流浪犬、散养犬等犬类场地租赁、人员劳务、犬粮消耗等日常维护和管理经费;14、首次申领身份证工本费项目用于用于支付首次申领身份证工本费;15、交通管理大队公共安全支出用于加强道路路面管控,减少交通事故发生,维护公共秩序,顺利保障公共安全。项目所有开支均按照资金制度执行,绩效总目标和阶段性目标都已完成,未逾期。
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存在问题:预算资金不足以保障日常办公中发生的伙食补助、电费、劳务费、误餐、夜餐等费用。
改进措施:加大公用经费保障力度,全面深化“五优保障”工作。建议对于“严重影响社会治安稳定的群体性事件处置、严重经济犯罪案件、刑事犯罪案件等重大案件侦破和重大政治活动、重大安保任务、重大自然灾害、重大警情处置、重大事件处突以及上级公安机关统一部署的重大专项行动”期间以及值班备勤“五优保障”等发生的误餐、夜餐等费用给予纳入保障范围。加强对各类经费支出的审核,加大资金流出管控力度,严格把控项目成本。进一步细化专项资金使用,建立健全专项资金的审核制度、内控制度和资金使用台账制度,确保资金安全。
附件1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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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 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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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公共安全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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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泗县公安局 |
实施单位 |
泗县交警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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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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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资金总额 |
2290.56 |
2290.56 |
2594.55 |
10 |
113%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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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2290.56 |
2290.56 |
2594.55 |
— |
113%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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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结转资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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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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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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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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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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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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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道路路面管控,减少交通事故发生,维护公共安全。 |
顺利保障公共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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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 指标值 |
实际 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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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指标1:道路交通管理支出 |
2290.56万元 |
达成年度指标 |
15 |
1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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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指标1:保障全县道路安全 |
良好以上 |
达成年度指标 |
15 |
15 |
|
|||||||
时效指标 |
指标1:保障一年道路安全 |
良好以上 |
达成年度指标 |
1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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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指标1:财政拨款范围内 |
良好以上 |
达成年度指标 |
1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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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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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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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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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指标 |
指标1: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环境 |
良好以上 |
达成年度指标 |
15 |
1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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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2: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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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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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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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 指标 |
指标1:营造良好社会发展环境 |
良好以上 |
达成年度指标 |
15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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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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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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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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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 指标 |
指标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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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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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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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指标 |
指标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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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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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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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指标1:群众满意程度 |
满意 |
满意 |
10 |
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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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2: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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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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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
100 |
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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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宿州市泗县公安局中央和省政法转移支付资金2020年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泗县公安局中央和省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全年共下达1912万元。
1、2020年度中央和省政法转移支付项目资金到位1912万元。
2、2020年度中央和省政法转移支付项目资金执行1912万元。
3、按照规定合理使用中央和省政法转移支付项目资金,设立单独帐套进行核算,实行专款专用,严格执行财政部门财务审核等各项规章制度。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2020年,泗县公安局在市公安局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公安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训词精神和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不断践行人民至上,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扎实开展保安全、防风险、护稳定各项工作,以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四不三案一伞”突出问题整治和“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为抓手,狠抓队伍建设,着力锻造“四个铁一般”的公安铁军,有力维护了全县政治社会大局持续安全稳定。圆满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工作计划执行率100%,目标完成100%。
三、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存在问题:中央的省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不足以保障日常办案中发生的误餐、夜餐等费用。
改进措施:建议对于“严重影响社会治安稳定的群体性事件处置、严重经济犯罪案件、刑事犯罪案件等重大案件侦破和重大政治活动、重大安保任务、重大自然灾害、重大警情处置、重大事件处突以及上级公安机关统一部署的重大专项行动”期间以及值班备勤“五优保障”等发生的误餐、夜餐等费用给予纳入保障范围。
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原则下,作出如下特别规定:
1、报销标准:按每人每餐不超过40元核算,各地结合实际制定标准;
2、报销票据:外购餐食的餐饮发票或公安机关食堂购买米、面、油等食材发票;
3、报销附件:相关工作方案或预案、上级公安机关启动等级戒备通知、值班备勤表、案事件办理人数天数等证明材料;
4、支出范围:按《办法》规定从“办案(业务)费”列支,记入项级或目级经济分类科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经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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