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政协泗县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40号提案的回复
张硕、李良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未成年人骑行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的教育管理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县交联办对县教体局下发督办通知,要求其加强对学生及家长的出行管理及宣传教育,同时要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对电动车销售企业的监管,对拼装、改动动力装置、更改限速设置、改变车辆标识的销售网点一律严肃处理。二是加强“护学岗”管理,规范学生骑乘电动车的行为。三是交管部门加强对电动车违法行为,特别是不佩戴安全头盔、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逆向、闯红灯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同时在城区各主要路口针对电动车加装遮阳伞的行为进行拆除,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下一步,交管大队将持续加强对学生的交通安全宣传,增强学生“知危险、会避险”的能力。
感谢您多年来对我局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希望您在今后的工作中,对我局提出更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办复类别:B类
联系单位:泗县公安局交管大队
联系电话:徐连生 13855751385
泗县公安局
2024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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