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泗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第23号民生建议的回复
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城区烟花爆竹管理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接到建议后,我局一是立即联合环保、应急等多家单位开展烟花爆竹燃放宣传,通过电视、广播及自媒体向社会公布泗县禁燃区域,明确严格禁止在禁燃区内燃放烟花爆竹。二是加强烟花爆竹运输渠道的管理,严格杜绝非法烟花通过非法渠道进入泗县。三是加大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打击力度,对于非法销售、运输、储存烟花爆竹案件的,发现一起,打击一起。四是安排警力,在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开展对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的管理。
泗县公安局
2024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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