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泗县政协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提案第50号的回复
沈长山、夏晓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开展非国标电动三轮、四轮车综合治理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县公安局交管大队依托县交联办,加强对三四轮电动车的综合治理,明确由各镇、街道负责对辖区内三四轮电动车的摸排登记及交通安全宣传责任,明确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源头管理责任,明确交通管理大队的严查严处责任。二是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已在城区范围内设立禁区,G343以北、东三环以西、彩虹大道以南、新104国道以东及火车站附近为禁行区域。
三是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各农村派出所加强对三四轮电动车违法行为,特别是不佩戴安全头盔、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逆向、闯红灯等违法性为的查处力度,做到发现一起、处罚一起。
下一步,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将持续加强对非国标电动三轮、四轮车综合治理,消除道路交通隐患风险,预防道路交通事故。
感谢您多年来对我局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希望您在今后的工作中,对我局提出更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办复类别:B类
联系单位:泗县公安局交管大队
联系电话:徐连生 13855751385
泗县公安局
2024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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