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下设6个财政拨款事业单位、1个财政补助事业单位,1个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分别为烈士陵园、福利院(光荣院)、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婚姻登记中心、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乡镇民政所,殡仪馆(殡葬管理所), 军人接待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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