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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上半年全市民政重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

发表时间:2018-08-01 23:01阅读人次: 信息来源: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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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市委办公室通知要求,现将2018上半年全市民政重点工作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上半年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一)认真做好社会救助工作,助力脱贫攻坚

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农村工作暨全市脱贫攻坚大会和脱贫攻坚调度会精神,充分发挥民政部门兜底作用,认真做好农村低保和特困人员供养等社会救助工作。制定出台了《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提高宿州市2018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通知》和《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州市分散供养失能五保老人和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一级残疾人集中入住供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提高农村低保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加大对五保老人等特困群体帮扶力度。

上半年,全市累计保障农村低保对象1057604人次,发放低保金25861.9259万元。6月份当月,全市共保障农村低保对象199718人,其中当月支出低保资金5907.6227 万元。1-6月份累计月人均补差244.53 元,月保障面3.82%;全市农村五保对象共32191人,共拨付五保供养资金6842.2 万元,实现了应保尽保,应养尽养;全市共救助医疗救助对象167010 人次,支出医疗救助资金6905.599万元;健康兜底脱贫“351”共保障125135人次,政府兜底保障资金支出5697.30万元;全市共救助临时救助对象1577人次,累计支出救助资金601.2万元,救助水平达3413元/人次。

(二)积极构建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推进“双基”建设

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打一场脱贫攻坚的淮海战役”战略部署,聚焦 “双基”建设等脱贫攻坚“三大革命”,派出专项督查组,分赴各县区督查“双基”建设,助力脱贫攻坚。

一是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进良好。今年养老机构建设补贴和运营补助已经开始申请,各县区将根据实际情况按时足额发放补助补贴。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制度已完成续保工作,低收入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补贴、高龄津贴正在核实人员名单,即将发放。县、乡镇(街道)、社区(村)三级养老中心建设已经完成初步计划。全市共发放高龄津贴11.5万人次,发放资金1554.13万元;发放养老服务补贴13646人,发放资金159.71万元。

二是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稳步开展。按照“应救尽救”“无偿救助”的原则,全面落实“首问责任制”,每天安排专人上街巡逻,开展主动救助。各救助站规章制度完善,档案资料管理规范,救助人员信息及时录入救助平台。寒冬送温暖专项行动圆满结束,截至5月底,全市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539人次,安排流浪救助资金584.68万元,保障了流浪乞讨人员生活权益。

三是孤儿基本生活得到有力保障。按照“应保尽保”和孤儿利益最大化原则,保障事实无人抚养孤儿基本生活,全市先按照上年度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发放救助资金,共保障孤儿3534名,发放基本生活保障经费1289.82万元。《宿州市2018年度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办法》已经发布实施:社会散居孤儿每人每月基本生活费标准900元,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孤儿每人每月1300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按上述孤儿保障标准执行。落实监护责任,开展委托监护或者家庭寄养的按每人每月60元给予监护人劳务补贴,所需经费由县区财政部门安排。

四是残疾人救助加快实施。将贫困户中残疾人纳入保障范围,宣传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引导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及时申请。简化审批手续,严格审批条件,加强审批走访,及时发放补贴资金。截止到目前,全市共累计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2227.92万元 ,补贴人数66831人(其中,一、二级困难残疾人累计发放生活补贴1951.79万元,补贴人数51226人;三、四级困难残疾人累计发放生活补贴276.13万元,补贴人数15605人)。累计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1840.29 万元,补贴人数64916人,做到了应补尽补。

(三)深化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健全防灾减灾工作机制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印发后,市主要领导对我市实施意见制订工作提出明确指示要求。市减灾救灾委加强统筹协调,认真组织相关部门学习意见精神,提前谋划我市实施意见起草工作,于2017年11月20日我市率先出台了实施意见。

一是积极应对上半年自然灾害。2018年上半年,我市先后遭受4次雪灾、低温冷冻、风雹等自然灾害的侵袭,全市44个乡镇受灾,受灾人口1.4319万人,无因灾伤亡人员;受灾面积1158.23公顷,成灾面积8.582公顷;因灾严重损坏房屋1户2 间、一般损坏房屋5户11间;直接经济损失3967万元,其中农业损失3027万元。全市各级民政部门积极应对灾情,做到第一时间深入灾区,及时进行处置,指导抢险救灾工作,紧急调拨棉被2800床、棉大衣1800件、棉衣裤500套,有力保障了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全市冬春救助资金2948.2万元已救助到户,共口粮救济123914人,救济款2930万元通过一卡通打卡到户,发放棉衣3230件、棉被7089床,切实保障了全市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确保他们温暖过冬、安全度荒。

二是积极开展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联合市地震局、市气象局共同推进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落实了2017年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市级“以奖代补”资金9万元。目前全市已推荐7个社区申报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15个社区申报创建省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将2010年以来创建的30个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有序录入省救灾应急一体化系统。

三是加强救灾物资储备能力建设。加强市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与管理,制订了《宿州市救灾物资储备库管理办法》,建立救灾物资出入库管理、救灾物资调拨、管护回收、日常制度、月度巡查盘点等多项制度,明确了安全管理责任,提升管理水平。积极推进4个县中央预算内投资的救灾物资库建设。砀山县、泗县、灵璧县的救灾物资储备库,主体已完工,墙面内外粉刷完成,库外道路、场地、绿化、消防等配套建设已开展,货架、叉车、监控设备等设备招标采购工作也正在有序推进中。萧县救灾物资储备库已基本完成主体工程建设,正在督促施工单位抓紧工程进度,预计7月份主体全面完工。

四是强化防灾减灾宣传。市减灾委组织市民政局、市地震局、市气象局等10余家防灾减灾成员单位及埇桥区相关单位开展防灾减灾日集中宣传活动。各县区、乡镇也组织相应的防灾减灾日集中宣传活动,向群众宣传普及防灾减灾知识。5.12期间,全市共开展各类防灾减灾集中宣传活动90场次,累计接受宣传10余万人次。全市积极组织开展防灾减灾知识宣传“三百活动”,组织百名志愿者走进百个社区,开展百场防灾减灾知识宣讲和技能培训、避险演练等活动,据统计全市共组织220多名志愿者,进101个社区、农村、学校、单位,开展了101场防灾减灾知识宣讲、技能培训、避险演练等活动。

(四)扎实推进社区建设和社会组织管理,加强社会治理制度建设

一是全面加强城乡社区建设。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成效显著。埇桥区符离镇沈圩村申报全国农村社区建设示范社区已获省验收通过,报民政部审核。社区服务功能不断强化。制定《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依法履行职责主要事项》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依法协助政府工作主要事项》两份清单,进一步明确社区居委会权责范围。建立社区工作准入制度。清理社区组织机构、活动阵地和工作任务。全面整合社区综合信息网络。积极推进“智慧社区”建设,建立覆盖全市、统一规范的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增强社区服务能力。建立健全基层政府购买服务机制,逐步扩大购买服务资金来源和数量,不断提升社区服务管理水平。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及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日趋完备。2014年,市区共建了城区社区综合服务信息平台,社区全部施行网格化服务管理,逐步实现群众网上办理,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办理的便民服务格局。全面启动社区、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2018年我市共有159个社区、1163个村参加换届选举,目前已经召开动员、培训会议,成立换届选举办公室集中办公。

二是深入推进社会组织规范有序参与社会治理。切实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通过市社会组织联合党支部,帮助没有党员的社会组织培养发展党员;对规模较小、党员较少的社会组织,按照“地域相邻、行业相近、便于活动”的原则建立党支部;对实力较强、影响较大、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社会组织建立党支部。强化监督,确保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完善了执法制度,依法对执法监察工作的受理立案、调查取证、事先告知、听证、处罚决定、送达等各个环节进行具体规范。在积极培育发展社会组织的同时,不断建立健全对社会组织的监管系统,完善社会组织的退出机制。组织开展了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清理工作,制定了规范社会团体行为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方案。

三是认真做好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工作。成立社会工作建设领导小组,并由市编办批文设立社会工作和政策法规科,确保推动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寻求社会工作“校地合作”新契机。市民政局、安徽工程大学签署了社会工作校地合作协议。开展了形式多样的2018年社会工作主题宣传活动。志愿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加快。截至目前,我市通过全国志愿服务系统注册登记的志愿者为116226人,志愿者服务组织20家。推进“互联网+志愿服务”模式,实现志愿服务管理信息化。开通“宿州市社会组织公益服务信息网”,逐步提升志愿服务组织工作信息化水平。

(五)贯彻落实《安徽省拥军优属条例》,确保涉军群体稳定

一是进一步深化双拥工作内容。市委市政府召开议武警支队建设工作会议。年初,市委市政府将驻宿部队官兵看病难的问题纳入军民融合发展规划,认真督导四县一区三甲以上医院与武警支队签订官兵免费医疗服务协议。为方便官兵诊疗服务,各指定医院专门设立了军人优先窗口、开辟了就诊绿色通道、建立了专属就诊卡片,所有治疗费用,年底由市财政统一核算报销。成立了“宿州市爱心拥军车队”,开通28路“拥军线路”,将28路公交车终点站设营区门口。市供水公司专门为31602部队(朱德警卫团)铺设供水管网,为驻地部队解决了后顾之忧。全市共为驻宿部队共协调43名军人子女就读市重点中小学,为38名随军未就业家属发放了生活补助,解决了驻宿官兵的后顾之忧。

二是全面落实优抚政策。严格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安徽省军区关于加强新形势下优抚安置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和抚恤优待政策,严格做好抚恤补助款保障工作抚恤补助经费纳入当地政府财政预算,确保及时足额兑现各类抚恤补助金。扎实做好优待工作,优待标准按上年度全体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的100%进行发放,全市共优待9542户,优待总款6367万元。大幅提高优抚对象医疗保障水平。全力保障“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医疗补助标准不降低,并将“在乡复员军人”医疗补助标准提高为100%。“七至十级残疾军人”等全部纳入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范围。落实我市普惠加优待实施办法规定,对重点优抚对象住房问题予以优先保障,对住房困难符合集中供养的孤老优抚对象安排集中供养,目前全市集中供养优抚对象57人。

三是稳妥做好退役士兵安置等工作。全力做好转业志愿兵(士官)安置遗留问题和权益保障政策落实工作。1978年至2014年我市应安置未安置53人,安置后未上岗的281人,安置后下岗的406人,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245人。其中,未安置53人,已上岗7人,自谋职业14人,待领取自谋职业金31人,共发放待安置期间生活费及自谋职业金410万元。安置后未上岗的281人,已上岗17人,剩余264人自谋职业或由单位办理保险至退休,发放待岗期间生活费和自谋职业金2461万元。办理养老、医疗保险一直未参保、中断缴费的下岗未解除劳动关系志愿兵(士官)的341人,已救助解除劳动关系的志愿兵(士官)203人,共计投入2314万元。妥善解决驻藏部队退役士兵遗留问题。自1996年以来,我市驻西藏部队退役士兵共计700人,需按政策安置的退役士兵390人。目前,各县区对1996年和1999年优待金发放情况进行了认真统计,并登记造册,对照文件补足差额,并适当提高补助标准,目前已补发82人,发放资金55.4万元。由于部分退役士兵对发放的金额不满意,要求计算利息或按照现行政策标准发放,待发放补助金99人,待发放资金101.9万元。对2006年和2011年入伍的驻藏退役士兵,依据有关文件要求,已全部落实到位,无遗留问题。认真做好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及技能培训工作。市本级统一组织929名退役士兵报名参加为期三个月的短期培训。已有929人获得毕业证书,获得毕业证书率100%。

(六)以优化公共服务为抓手,促进专项社会事务管理规范运作

一是扎实做好老龄工作。出台了《“十三五”宿州市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扎实开展“银龄安康行动”。全市参保人数234338人,保费1074.69万元,保费规模25%。切实加强基层老年协会建设。现有老年协会社居委62个,村民委738个,基层老年协会覆盖面50%以上。

二是全面推进行政区划、地名公共服务建设。有序推进撤县设市工作。目前,萧县泗县撤县设市工作正在按标推进。加强地名标志管理,助力文明创建。上半年对新建在建住宅和道路等区域及时组织门楼牌编码,将于7月初完成标志牌和编码牌的招标工作,9月底前完成设置安装工作任务。加强地名文化保护与传承。上半年,我市整改不规范地名约120个,千年古镇村地名文化挖掘30个。完成国家级地名大词典宿州词条编写工作,地名志词条编制、省级地名词典、市级地名录等材料正在编制修改,我市地名文化保护工作正在有序推进。全面开展第二次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工作,地名成果转化书籍印制近88万元,地图印制近30万元,拍摄地名文化微电影近20多部。

三是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工作稳步推进。严格遵循“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发行宗旨,认真贯彻“安全运行、健康发展”的工作方针,截至2018年6月25日,全市共销售福利彩票18668万元,筹集公益金5141.40万元。全面做好福彩公益性宣传工作。第六届图书进校园活动初审结束,我市共有14所中小学入围初审,福彩助你上大学报名活动即将启动,公益福彩杯摄影大赛作品征集中。

二、存在的突出问题

尽管全市民政各项重点工作有序推进,但在工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我市社会保障标准低、保障面窄,民政基层力量薄弱。二是养老服务水平较低。养老服务不丰富,一些养老机构设备不齐全、服务人员缺乏老年服务和医疗护理专业技能。三是优抚安置政策宣传力度不够,部分群体期望值过高。

三、下半年工作初步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市委部署要求,采取有力措施,狠抓工作薄弱环节,推动我市民政工作再上新台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制度兜底保障作用。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做好农村低保提标扩面及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有效衔接工作。进一步完善我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完成市直相关部门信息对接工作。认真开展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对执行“两线合一”政策衔接工作不到位和实施农村低保、五保供养中的人情保、关系保特别是财政供养人员违规获得低保等违法违纪问题,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是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积极推进社会养老体系建设。推进三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建立建设项目台账,对项目建设工作进行明查暗访。督导各县区按照时限兑现各类社会办养老机构补助资金、高龄津贴和养老服务补贴。指导市、县救助站做好救助工作。加强对全市流浪乞讨救助资金督查,规范流浪乞讨资金的使用范围、程序,确保流浪乞讨资金的有效合理使用。进一步做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工作。开展孤儿大走访、大排查、大整改专项行动,认真梳理所有孤儿信息,开展全面入户走访排查。

三是深入推进防灾减灾体制改革。把应急救灾和日常防灾减灾相结合,全面减轻灾害风险,增强全社会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坚持应急值守,坚持重大灾害和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提升应急反应能力。加强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做好应急救灾物资储备工作。加强市救灾物资储备仓库后期建设和运营管理,提升救灾物资储备水平。

四是全面提升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水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治理的意见》,出台我市的实施意见。继续创新基层社会治理。鼓励各地因地制宜,积极探索有效服务社区居民的治理体制。继续推进社区信息化建设和网格化管理。完成15个乡镇,200个村的农村社区试点建设任务。加强城乡社区协商示范点建设。做好社会组织管理服务工作。一手抓积极引导发展社会组织,一手抓严格依法管理。

五是认真落实普惠加优待的优抚安置政策。广泛开展双拥共建活动,全力支持国防和军队改革。进一步丰富双拥工作内容,推进双拥工作社会化。进一步落实各项优抚政策,持续提升优抚对象生活保障水平,突出抓好“普惠加优待”规定执行。稳妥做好信访维稳工作,确保涉军群体稳定。适应当前安置政策改革的新形势,继续探索退役士兵安置的新途径。加大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安置力度,解决安置遗留问题。加强退役士兵技能培训和就业的中介服务,为退役士兵自主创业打下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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