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民政局2018年工作总结和2019年工作谋划
2018年,宿州市民政局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民政为民、民政爱民” 工作总基调不动摇,突出重点、破解难点、打造亮点,充分履行民政职能,经受了涉军群体的大接访、八次台风后的大救灾、助力脱贫摘帽的大扶贫、最低生活保障的大扩面、全国文明城市的大创建、村居社区的大换届等一系列急难险重任务的严峻考验,取得诸多成效与进步。现汇报如下:
一、聚焦助力脱贫攻坚,稳步推进社保兜底和双基建设
一是坚持“应保尽保”,低保保障面实现5.35%。2018年,我市对36万户77万人进行了经济核对平台全息扫描识别和实地入户调查,将其中符合条件的纳入低保保障。全市累计保障农村低保对象254万人次,共发放低保金74464.03万元,12月份当月,全市共保障农村低保对象27.98万人,其中扶贫对象数17.3万人,当月支出低保资金8480.85万元。1-12月份累计月人均补差292.83元,月保障面实现5.35%。
二是坚持“应补尽补”,残疾人两项补贴覆盖率达到100%。全市共向8.26万困难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5847.24万元。保障重度残疾人7.3万人,发放护理补贴4736万元。残疾人两项补贴均实现100%,完成省厅指导性目标任务。
三是坚持“应助尽助”,累计受益近150万人次。全市直接救助医疗救助对象29.6万人次,支出医疗直接救助资金共计12958万元。全额资助57.2万名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等困难群众参合参保,支出资金12569万元。将37.9万名扶贫对象全部纳入了“351”保障范围,替他们代缴个人参加新农合全部费用。累计兜底保障扶贫对象21.4万人次,支出资金10386万元,有效遏制了困难家庭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我市代表安徽省在民政部2017年度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绩效评价中位居优秀位次,受到省厅通报表彰。
四是坚持“应养尽养”,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45%。全市共有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供养人员4339人,其中集中供养1952人,集中供养率为45%,超过省民政厅目标任务(集中供养率达到35%)。全市共保障五保供养对象31715人,其中分散供养26083人,集中供养5632人。分散供养标准达到6372元/人.年,集中供养标准达到7560元/人.年,累计补助资金19913.3万元。
五是坚持“应建尽建”,护理型床位占比达40.2%。全市拥有养老床位47202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45.38张,完成了全年43张的目标任务,超过省民政指导目标任务(千名老年人床位数43张)。我市拥有护理床位18966张,占所有养老床位比例为40.2%,超过省民政指导目标任务(护理型床位占比25%)。
二、聚焦提升养老服务水平,积极构建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
一是全面落实各项补贴资金。进一步完善高龄津贴制度,确保所有80岁以上老人享受待遇,向13.9万名高龄老人发放津贴3889.39万元。完善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向3.2万名老人发放低收入老人养老服务补贴1275万元。安排610万元用于民办养老机构消防达标奖励和建设运营补贴。
二是切实推进三级养老中心建设。年初计划全市各级养老中心覆盖率超过30%,其中县级中心5个、街道中心4个、乡镇中心45个、社区站点71个、村级站点348个。全市今年计划建设的三级中心已全部挂牌,配备了功能设施和工作人员,截止到目前,部分三级中心已经投入运营,各级财政累计投入建设资金1043万元。
三是有效提升养老院服务质量。及时开展养老机构信息系统数据录入工作,对照115项指标对养老机构进行逐一检查并将结果录入系统,指导养老机构尽快完成基础指标项目整改。开展宿州市养老服务人才“十百千”培训计划,出台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学费补偿和入职奖补激励政策,组织310名养老机构从业人员参加培训。
三、聚焦优化公共服务,规范专项社会事务管理
一是推进地名公共服务建设。2018年,市财政投入1120万元对市主城区地名标志牌全面提档升级,制作道路地名标志牌4489块,桥梁地名标志牌700块,门楼牌3万个。目前,基本完成新式T型二维码标志牌设置安装工作。我市标准地名图、录、典和“宿州最美地名故事”编纂完成,地名志正在编制,所需标准地名图类、地名大词典、志和地名录等成果经费已申请完成,年底将全部印制完成。投入50万元制作地名文化微电影23部,上报国务院二普办参展18部地名文化微电影,其中,《符离村---野火春风千年情》、《鞭打芦花孝感天---闵祠村》两部微电影获得国家级优秀奖。
二是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建立了街面巡查协同机制,完善救助服务网络,在全市范围开展了救助和托养机构全面排查整改,积极开展“寒冬送温暖”、“夏季送清凉”、“救助站开放日”等专项行动。全市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2983人次,累计使用资金732.23万元,救助信息录入率、DNA采集率、寻亲服务率均达到100%。
三是强化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全市共登记有农村留守儿童48804名,男性留守儿童占56.5%,女性占43.5%。提前完成留守儿童督导员专干信息录入任务。联合相关部门扎实开展了专项行动,建立了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系乡镇工作制度。设立了农村留守儿童专干和督导员,目前我市113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均设立了儿童保护督导员和专干,其中儿童保护督导员221人,儿童保护专干1337人。
四是切实保障孤儿基本生活。将散居和集中孤儿保障标准提高到每月900元和1300元,向散居和开展家庭寄养的孤儿监护人发放每月60元劳务补贴。全市共保障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3293人,其中散居孤儿3071人,集中养育孤儿222人,全年累计发放救助资金3257万元,发放劳务补贴202.95万元。推进“明天计划”救治,共1815名孤儿得到全面体检,体检率54%。积极开展康复矫治,及时将病残疾孤儿送“明天计划’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救治。
五是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各县区对照殡葬领域突出问题13个方面43项工作内容开展全面排查,确保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六是稳步推进福利彩票发行管理。截至目前,全市销售福利彩票40606万元,同比去年增加408万元,同比增幅1.01% 。
四、聚焦加强城乡社区治理,推进社会治理制度建设
一是加大城乡社区建设投入。市财政每年将城乡社区建设资金列入专项预算,及时足额拨付。2013年到2018年,我市财政共投入7125万元用于城乡社区建设,各县区的配套资金不低于市级财政资金。从2018年至2020年,市财政将对每个社区投入1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社区建设,2018年每个社区已经给了20万元。服务群众专项经费每个社区由10万元追加到15万元。
二是积极巩固“四有”标准示范社区项目建设成果。近年来,我市新建、改扩建72个社区工作和公益性服务用房。特别是2018年解决了21个社区不达标问题,目前每百户居民拥有综合服务设施面积已经达到30.28平方米。
三是完成农村社区建设试点任务。2013年到2018年,我市建设农村社区试点共投入6163万元(其中市级财政补助2383万元,县级财政补助3780万元)。目前,全市农村社区建设试点乡镇全部建立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均达到300平方米以上。
四是开展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严肃“程序纪律”,精心组织谋划,拓宽用人视野,落实“四级联审”,依法依规平稳推进换届选举工作。配合市委组织部按时高标准完成换届选举任务,共选举产生新一届村民委员会成员4176名、居委会成员994名,一大批素质高、本领强、作风正、群众满意的优秀人才进入了村委会班子,实现了换届的预期目标。
五、聚焦加强社会组织管理,不断提升服务能力与水平
一是加强社会组织专项整治。对连续两年未参加年检的118家社会组织,拟给予撤销登记行政处罚。建立健全了日常监管机制。印发了《宿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社会组织管理工作的通知》,在规范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中兼职行为、严格社会组织会费和服务项目收费行为、控制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同时,着力加强社会组织日常监管机制,对市直61家不正常换届、不按期年检的社团办理了注销手续,对70家社团实施了行政撤销处罚;对41名领导干部(县处级7名,科级及以下34名)在社团兼职的问题进行了整改;对违规取酬全部予以清退,并按干部管理权限视情给予批评教育或诫勉处理。
二是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在市社会组织管理局挂市社会组织综合党委牌子,设正科级专职副书记职数一名。市综合党委直接领导和管理的社会组织36家(其中与行政机关脱钩后的行业协会商会24家,直接登记的社会组织12家),单独建立党支部3家(新组建1家),联合党支部1家,共有党员18名。
三是加强志愿服务行政管理工作。截至目前,我市通过全国志愿服务系统注册登记的志愿者为116226人,注册率达18.45%,居全省第一。开通“宿州市社会组织公益服务信息网”,推进“互联网+志愿服务”模式,实现志愿服务管理信息化。
六、聚焦防灾减灾救灾,及时应对突发自然灾害
一是积极做好受灾群众救助。2018年我市共遭遇8次台风、雪灾、洪涝等灾害,特别是8月份两次台风灾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全市民政系统及时认真做好灾害应对和受灾群众救助工作,累计转移安置49497人,其中集中安置4600人,中央、省、市民政系统安排受灾群众生活救助资金3830万元,已紧急救助2.3万人。积极开展因灾倒损农房恢复重建工作,截止11月30日,我市2018年困灾倒损群众住房恢复重建工作如期完成,全市共重建251户693间,维修加固889户2457间。已投入恢复重建补助资金703.2万。
二是有效提升综合减灾能力。今年以来,我市在全省率先组织开展了综合防灾减灾“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5.12”防灾减灾日和“10.13”国际减灾日,向约11万名群众宣传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全市建立了灾害信息员数据库,共录入全市灾害信息员信息1546人。积极推进4个县中央预算内投资的救灾物资库建设。目前泗县库、砀山库、萧县库已验收并投入使用,灵璧库已通过竣工验收,设备招标采购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2019年,宿州市民政局将按照于勇厅长的要求,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生民政工作的系列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民政部、民政厅关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各项决策部署,认真学习贯彻全国、全省民政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以民政系统机构改革为契机,努力破除制约民政事业发展的观念短板、工作短板,主动担当新时代民政部门的“四最”新使命,全面开创全市民政工作新局面。
一、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制度兜底保障作用。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做好农村低保提标扩面及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有效衔接工作。进一步完善我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完成市直相关部门信息对接工作。认真开展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对执行“两线合一”政策衔接工作不到位和实施农村低保、五保供养中的人情保、关系保特别是财政供养人员违规获得低保等违法违纪问题,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发展。继续推进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三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建立建设项目台账,对项目建设工作进行明查暗访。督导各县区按照时限兑现各类社会办养老机构补助资金、高龄津贴和养老服务补贴。持续提高特困老年人供养水平。大力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对承接居家养老服务的社会组织和养老机构,按照开展的实际服务项目、服务人次、服务质量,给予服务补贴。持续推进医养融合发展,积极探索 “医养结合”的新型养老模式。
三、全面提升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水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治理的意见》,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严格实行社区工作准入制度。继续推进“三社联动”机制。培育和发展社区社会组织,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措施,引导和支持社区社会组织承接社区公共服务和基层政府委托事项。鼓励各地因地制宜,积极探索有效服务社区居民的治理体制。继续推进社区信息化建设和网格化管理。加强城乡社区协商示范点建设。做好社会组织管理服务工作。一手抓积极引导发展社会组织,一手抓严格依法管理。
四、做好社会专项事务管理。指导市、县救助站做好救助工作,加强对全市流浪乞讨救助资金督查,规范流浪乞讨资金的使用范围、程序,确保流浪乞讨资金的有效合理使用。进一步做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工作。开展“福利机构建设年”活动,推进标准化建设,提高工作人员待遇,提升管理服务水平。继续开展孤儿走访排查工作,关爱保护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完善强制报告、发现救助、走访巡查等工作机制。抓好殡葬领域专项治理,落实惠民殡葬政策,推进村级公益性公墓建设。
五、加强基层民政工作能力。完成市、县级民政部门机构改革任务,实现平稳过渡、顺利交接,争取同级政府支持,以改革为契机优化业务分工、人员编制和资金安排,提升市、县级民政部门工作能力。按照编制要求充实基层民政所工作队伍,落实必要的办公经费,使其能更好地发挥基层机构直接服务群众的作用。配备基层民政专干,落实待遇保障,专职从事本行政村各项民政工作。强化教育培训,提升各级民政工作人员素质。加大购买社会服务力度,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民政工作,将部分民政业务委托给社会组织开展。
六、注重民政党风廉政建设。深刻把握民政领域党风廉政建设的新形势,认真贯彻中央、省、市纪委和上级民政部门对党风廉政建设的新要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压紧压实“两个责任”,持续保持高压态势,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全面加强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驰而不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大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力度,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进一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和党纪政纪学习,将“两学一做”形成常态化、制度化。进一步强化制度建设,明确政策界限,扎紧制度笼
扫描二维码随身看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