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县民政局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

发表时间:2017-02-26 10:58阅读人次: 信息来源:泗县人民政府
【字体:



一、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民政工作的基本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依照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拟定全县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经批准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指导全县民政事业的改革发展。

(二)依法对全县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和监察。

(三)负责全县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优待、烈士褒扬工作和相关人员的伤残评定上报工作;拟定地方性优待相关标准和办法;指导优抚事业单位的管理和建设工作。

(四)承担县双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具体工作;拟定全县双拥工作的规范性意见;组织和指导全县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活动;开展双拥模范县创建活动;及时协调处理军地纠纷及有关事宜。

(五)负责退役士兵、转业士官和军队离退休干部、退休士官的接收安置工作。

(六)负责组织、协调全县生产救灾工作;拟定全县救灾工作的规范性文件;组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负责核查、评估、上报并统一发布灾情;负责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及使用监督工作;组织、指导救灾捐赠工作;指导灾区生产自救;开展减灾活动。

(七)负责全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和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牵头拟定全县社会救助规范性意见和相关规划,指导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全县扶贫济困等社会互助活动。

(八)拟定全县行政区划、地名命名、地名服务和行政区域界线勘定等工作的规范性文件;负责地名标准化建设,负责地名的命名更名和地名标志的设置管理;承担全县行政区划的设立、调整、命名、变更、边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编制出版泗县行政区划地图及城区地名图;承担全县及相邻的外省、市、县、区行政区域界限的勘定、争议的调处、联检等管理工作。

(九)拟定全县城乡基层群众自制建设和社区建设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指导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开展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指导和协调村(居)务公开;建立和完善社区管理体系;培育社区建设典型,检查和监督社区建设各项政策法规的执行;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十)负责全县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并拟定规范性文件;负责社会福利机构的审批、年检、管理等工作;负责福利企业的资格认证、审核、年检等工作;组织指导社会捐助,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组织和指导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

(十一)负责婚姻登记管理,拟定全县婚姻登记管理服务的规范性文件,推进婚俗改革;负责国内收养的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管理全县殡葬改革;负责拟定全县殡葬改革的规范性文件;负责全县殡葬事业单位的建设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制定全县福利彩票事业发展规划;监督社会福利彩票的发行;管理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制定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分配方案。

(十四)负责全县民政事业费的管理工作;检查和监督有关单位民政事业费的管理使用以及物资、基建、技术引进、技术改造贷款等计划的落实情况;负责全县民政事业统计汇总工作;指导、审核局属事业单位民政经费的管理、使用。

(十五)按规定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社会工作发展规划及规范性文件,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六)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 部门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是:2017年,我局将加大创新创制力度,改革工作方式方法,注重改善民生,注重提高服务与管理水平,推动民政工作顺利健康发展,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全力改善民生,不断提升社会救助工作水平。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关于社会救助工作的通知、意见、办法精神,提高补差水平,兑现补差标准。加大监督力度,定期不定期进行入户核查,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加大医疗救助力度,不断提高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医疗费用救助比例。加大临时救助力度,保障遭遇突发性、临时性困难和支出型贫困家庭的基本生活。全面开展“救急难”工作,健全“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拓宽困难人员救助渠道,确保其受助及时、到位。

2、完善社会福利服务体系,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进一步加强县社会福利院建设,健全完善服务功能,为孤残儿童、入院老人提供优质服务。办好公办保障性养老机构,落实省市要求,不断提高集中供养标准。加强敬老院管护工作,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加大对社会办、社区办养老服务机构的建设扶持力度,落实相关优惠补助政策,吸引社会力量兴办养老事业。强化措施,尽快建立健全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制度。进一步健全流浪乞讨救助站软硬件建设,加强对生活无着人员的救助管理。继续落实高龄老人津贴发放政策,改善高龄老人生活条件。

3、加快城乡社区建设步伐,深化社区管理体制改革。加快“四有”标准示范社区和农村社区建设进度,深入推进村改社区建设工作。开展社区管理体制改革工作,进一步推进社区信息化建设,提升社区服务功能、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

4、推进社会组织管理创新,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推进社会组织管理制度创新,改进年检方式,严格年检标准,注重年检时效。大力推进社区枢纽型社会组织建设,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引导社会组织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民主机制,促进社会组织明确职责、依法自治,推动社会组织更好地服务泗县经济社会发展。

5、健全灾害应急体系,提高综合减灾救灾能力。加大减灾防灾宣传,落实和完善应急预案和应急响应工作流程,完善救济物资储备体系。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灾情报告机制,坚持抗灾救灾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灾情信息畅通。健全救灾款物专户储存制度,保证救灾资金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封闭运行。

6、加大优抚安置工作力度,力争双拥工作再上新台阶。全面落实各项优抚政策,确保优抚对象各项待遇落实到位。做好“八一”走访慰问驻泗部队及重点优抚对象工作,落实退役士兵就业优惠政策,积极促进退役士兵就业、创业。严格落实国家安置政策,完成安置工作任务。深入开展双拥创建活动,力争双拥工作再创佳绩。

7、推进基层民政事务所建设,充分发挥社会事务管理职能。在对全县民政事务所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经费来源等情况进行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向县委、县政府提出科学化合理化建议,解决基层民政所遗留问题,推进基层所建设步伐,夯实民政基层基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两办《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发挥党员干部在殡葬改革中的带头作用。大力推进农村公益性生态墓地建设,扩大公益性、生态节地型公墓比例。认真做好平安和谐边界建设,完成年度边界线联检工作任务。进一步推进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化建设,强化服务功能,提升婚姻登记工作水平。继续坚持“安全运行、健康发展”的原则,推进福利彩票销售工作,确保完成福利彩票年度销售任务。

8、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

三、 部门概况

局内设6个机构,分别为办公室、救灾救济股、社会救助股、社会事务与社会福利股、民间组织管理局(副科级)、县双拥办(副科级)。

局有6个财政拨款事业单位、1个财政补助事业单位,1个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分别为烈士陵园、福利院(光荣院)、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婚姻登记中心、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乡镇民政所,殡仪馆(殡葬管理所), 军人接待站。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17年 民政 局支出预算总额 701.19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623.19 万元,项目支出 78 万元。

五、部门预算较上年增减变化及原因

部门预算基本支出较上年有所增加116.33万元,其原因是:人员增加和政策性调资,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1930万元,原因是:2016年夕阳红老年公寓项目正在建设中(项目资金1700万元),2017年暂时无大项目。

六、“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及较上年增减原因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元。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 8 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较上年减少3.6万元,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支出。

(三)公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0 万元。

我单位参加公车改革,因此,2017年无公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扫描二维码随身看资讯

正在阅读:泗县民政局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