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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保障】拆迁补偿问题

发表时间:2019-05-29 16:51阅读人次: 信息来源: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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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反映:我是泗县大庄镇朝阳村东苏场的村民,在外地上班,家人说村民就拆迁补偿问题没有达成没签字,村干部就把没签字的住户路挖断了,还要强势拆除没签字的村民房屋。我想问问,朝阳村的拆迁补偿费是怎么算的,国家三令五申不能强拆,难道镇村两级的干部就有这么大的权力吗?  


尊敬的网友:

    您好,接到群众反映的问题,泗县政府办高度重视,针对该问题回复如下:

    1、朝阳村东苏场是省厅批准整村推进的易地搬迁的自然庄,现在拆迁工作属于宣传发动阶段。2、苏跃是苏立春(户主)之子,长期在外打工,不了解家里情况,该户房屋没有拆迁。3、不存在住户路被挖断,纯属虚假反映,不存在强拆。4、拆迁补偿费是按照(宿政秘2015 )221号文件执行。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泗县政府办

网络发言人

2019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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