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级政策解读】《宿州市2019年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实施办法》
工作目标为:
一是老年人补贴制度建立健全。高龄津贴和低收入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全面建立,其中,高龄津贴惠及所有80周岁以上老年人,低收入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覆盖面不低于45%。二是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水平有效提升。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率达到85%以上;县级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街道养老服务指导中心、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覆盖率达到60%。三是农村养老服务短板逐步补齐。农村老年人联系人登记、农村老年人赡养协议签订、农村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视走访三项制度全面建立;乡镇养老服务指导中心覆盖率达到60%,同步在乡镇辖区内,建设3个村级养老服务站。四是养老机构提质增效。全市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比例达到27%以上,150张床位以上养老机构内设医务室或护理站比例达到80%以上;全市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制度覆盖率达到80%以上;社会力量运营的养老机构床位占比达到40%。五是智慧养老创新发展。各县区分别选择一种模式打造1个智慧养老试点示范工程。
具体实施内容为:
一是健全老年人补贴制度。补助范围。对具有宣城市户籍的80周岁以上老年人给予高龄津贴;对具有宿州市户籍的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建档立卡贫困对象范围的老年人给予养老服务补贴,经评估确定为轻、中、重度的失能失智老年人,分档提高补贴标准,用于护理支出。补助方式。高龄津贴,按月发放至个人;养老服务补贴,原则上以政府购买服务为主,服务网络不健全的农村地区可以惠农“一卡通”方式支付。
二是优化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供给。补助范围。符合《安徽省城乡养老服务三级中心建设规范(试行)》的县级养老指导中心、街道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补助方式。对符合条件的县级养老指导中心、街道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按照设施规模、服务人数、服务内容等,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给予日常运营补贴;各级政府依托城市社区养老服务三级中心向社会组织、企业购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给予政府购买服务补助。
三是发展农村养老服务。补助范围。承接农村老年人联系人登记、农村老年人赡养协议签订、农村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视走访三项工作的为老服务主体。符合《安徽省城乡养老服务三级中心建设规范(试行)》的乡镇养老服务指导中心、村级养老服务站。补助方式。对承接农村老年人联系人登记、农村老年人赡养协议签订、农村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视走访三项工作的为老服务主体(社会组织、企业等),给予政府购买服务补助。对符合条件的乡镇养老服务指导中心、村级养老服务站,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按照设施规模、服务人数、服务内容等,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给予日常运营补贴。各级政府依托城市乡镇养老服务指导中心、村级养老服务站向社会组织、企业购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给予政府购买服务补助。
四是推动养老机构提质增效。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运营公办养老机构。补助范围。由企事业单位、集体组织、社会组织、慈善机构及个人等社会力量,以独资、合资、合作等形式兴办(含公建民营养老机构及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改制后成立的法人机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在民政部门进行备案登记的各类养老机构。补助方式。一次性建设补贴。对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养老机构,按照实际新增床位数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一次性建设补助不包括公办养老机构、公建民营养老机构、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改制后成立的法人机构、老年医疗机构、老年住宅、老年社区等)。日常运营补贴。已建成并投入运营的社会办养老机构,根据实际入住人数给予运营补贴。贷款贴息补助。社会办养老机构从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用于养老机构建设的,给予一定的贷款贴息补助。购买服务补贴。依托社会办养老机构为特困供养人员、城乡低收入老人购买养老服务的,给予政府购买服务补贴。
五是推进医养结合。补助范围。医疗机构举办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养老机构,享受其他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机构相关扶持政策。既符合《老年养护院建设标准(建标144-2010)》,又符合《护理院基本标准(2011版)》、《安宁疗护中心基本标准和管理规范(2017版,试行)》,且获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护理院、安宁疗护中心,可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依法在民政部门备案登记后,享受社会办养老机构扶持政策。补助方式。一次性建设补贴、日常运营补贴、贷款贴息、政府购买服务补贴,参照社会办养老机构扶持政策。鼓励有条件的社会办养老机构发展医养结合,对社会办养老机构内设医务室、护理站获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书》的,给予一定补助。
六是实施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制度。补助范围。购买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的各类养老机构。补助方式。保费、赔付标准按照省统一公布的中标结果执行。各县(市、区)民政部门结合辖区内养老机构实际情况,制定综合责任保险实施方案,对参保机构给予参保补贴。
七是推进养老智慧化建设。补助范围。对智慧养老试点示范项目给予奖补。各县区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养老智慧化建设试点示范实施方案,埇桥区、萧县开展养老机构+社区居家养老智慧化融合发展试点,砀山县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智慧化融合发展试点。灵璧县、泗县开展县级智慧养老综合数据中心和应用平台建设试点。鼓励有条件的县区整体推进养老智慧化建设,拓展试点示范内容。补助方式。市级根据试点绩效,对获得省级示范智慧养老机构、省级智慧社区养老服务示范项目的给予奖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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