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县民政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

发表时间:2020-01-22 16:08阅读人次: 信息来源: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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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县民政局2020年部门预算

 

 

 

 

 

 

 

 

 

2020年1月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1.主要职责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3.2020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表

1.泗县民政局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泗县民政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3.泗县民政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4.泗县民政局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5.泗县民政局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6.泗县民政局2020年收支总表

7.泗县民政局2020年收入总表

8.泗县民政局2020年支出总表

9.泗县民政局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表

10.泗县民政局2020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

第三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关于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关于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3.关于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4.关于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5.关于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6.关于2020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7.关于2020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8.关于2020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9.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民政工作的基本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依照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拟定全县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经批准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指导全县民政事业的改革发展。

(二)依法对全县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和监察。

)负责全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和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牵头拟定全县社会救助规范性意见和相关规划,指导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全县扶贫济困等社会互助活动。

(四)拟定全县行政区划、地名命名、地名服务和行政区域界线勘定等工作的规范性文件;负责地名标准化建设,负责地名的命名更名和地名标志的设置管理;承担全县行政区划的设立、调整、命名、变更、边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编制出版泗县行政区划地图及城区地名图;承担全县及相邻的外省、市、县、区行政区域界限的勘定、争议的调处、联检等管理工作。

(五)拟定全县城乡基层群众自制建设和社区建设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指导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开展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指导和协调村(居)务公开;建立和完善社区管理体系;培育社区建设典型,检查和监督社区建设各项政策法规的执行;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六)负责全县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并拟定规范性文件;负责社会福利机构的审批、年检、管理等工作;负责福利企业的资格认证、审核、年检等工作;组织指导社会捐助,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组织和指导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

(六)负责婚姻登记管理,拟定全县婚姻登记管理服务的规范性文件,推进婚俗改革;负责国内收养的管理工作。

(七)负责管理全县殡葬改革;负责拟定全县殡葬改革的规范性文件;负责全县殡葬事业单位的建设管理工作。

(八)负责制定全县福利彩票事业发展规划;监督社会福利彩票的发行;管理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制定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分配方案。

(九)负责全县民政事业费的管理工作;检查和监督有关单位民政事业费的管理使用以及物资、基建、技术引进、技术改造贷款等计划的落实情况;负责全县民政事业统计汇总工作;指导、审核局属事业单位民政经费的管理、使用。

(十)按规定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社会工作发展规划及规范性文件,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一)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泗县民政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和局下属单位预算,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4个,具体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泗县民政局本级

行政单位

2

福利院

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3

烈士陵园

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4

殡仪馆

财政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三、2020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2020年,我局将加大创新创制力度,改革工作方式方法,注重改善民生,注重提高服务与管理水平,推动民政工作顺利健康发展,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全力改善民生,不断提升社会救助工作水平。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关于社会救助工作的通知、意见、办法精神,提高补差水平,兑现补差标准。加大监督力度,定期不定期进行入户核查,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加大医疗救助力度,不断提高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医疗费用救助比例。加大临时救助力度,保障遭遇突发性、临时性困难和支出型贫困家庭的基本生活。全面开展“救急难”工作,健全“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拓宽困难人员救助渠道,确保其受助及时、到位。

2、完善社会福利服务体系,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进一步加强县社会福利院建设,健全完善服务功能,为孤残儿童、入院老人提供优质服务。办好公办保障性养老机构,落实省市要求,不断提高集中供养标准。加强敬老院管护工作,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加大对社会办、社区办养老服务机构的建设扶持力度,落实相关优惠补助政策,吸引社会力量兴办养老事业。强化措施,尽快建立健全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制度。进一步健全流浪乞讨救助站软硬件建设,加强对生活无着人员的救助管理。继续落实高龄老人津贴发放政策,改善高龄老人生活条件。

3、加快城乡社区建设步伐,深化社区管理体制改革。加快“四有”标准示范社区和农村社区建设进度,深入推进村改社区建设工作。开展社区管理体制改革工作,进一步推进社区信息化建设,提升社区服务功能、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

4、推进社会组织管理创新,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推进社会组织管理制度创新,改进年检方式,严格年检标准,注重年检时效。大力推进社区枢纽型社会组织建设,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引导社会组织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民主机制,促进社会组织明确职责、依法自治,推动社会组织更好地服务泗县经济社会发展。

5、推进基层民政事务所建设,充分发挥社会事务管理职能。在对全县民政事务所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经费来源等情况进行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向县委、县政府提出科学化合理化建议,解决基层民政所遗留问题,推进基层所建设步伐,夯实民政基层基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两办《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发挥党员干部在殡葬改革中的带头作用。大力推进农村公益性生态墓地建设,扩大公益性、生态节地型公墓比例。认真做好平安和谐边界建设,完成年度边界线联检工作任务。进一步推进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化建设,强化服务功能,提升婚姻登记工作水平。继续坚持“安全运行、健康发展”的原则,推进福利彩票销售工作,确保完成福利彩票年度销售任务。

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表

 

 

 

 

 

 

 

 

 

 

 

 

 

 

 

 

 

 

 

 

 

 

 

 

 

 

 

 

 

 

 

 

 

 

 

 

 

 

 



 

 

 

 

 

 

 

 

 

 

注:泗县民政局2020年无政府采购预算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注:泗县民政局2020年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泗县民政局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732.25万元。收入按资金来源分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32.2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按资金年度分为:当年财政拨款收入732.25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按功能分类分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06.07万元,占98%;卫生健康支出14.26万元,占1%;住房保障支出11.91万元,占1%。

二、关于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泗县民政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32.25万元,比2019年预算拨款减少813.58万元,减少52.63%,主要原因:一是2020年退役军人、优抚等转走。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06.07万元,占98%;卫生健康支出17.39万元,占1%;住房保障支出11.91万元,占1%。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205.44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84.53万元,增加69.5%,增加原因主要是人员变动、工资调整。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2020年预算101.15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95.15万元,增长1685.83%,增长原因主要是人员变动、工资调整。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2020年预算10万元,与2019年预算相持平。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殡葬(项)2020年预算0万元,原因主要是2020年殡葬收费纳入财政专户管理。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2020年预算480.63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69.52万元,下降12.63%,下降原因主要是人员变动、工资调整。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2020年预算10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30万元,下降75%,下降原因主要根据实际需求调整预算。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2020年预算10万元,与2019年预算持平。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14.26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6.81万元,增加44.75%,增加原因主要是人员变动、工资调整。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7.96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1.97万元,下降24.74%,下降原因主要是人员变动、工资调整。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0年预算11.91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1.79万元,下降12.86%,下降原因主要是人员变动、工资调整。

三、关于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泗县民政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49.25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177.0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商品和服务支出38.1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4.01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等。

四、关于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泗县民政局2020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关于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泗县民政局2020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关于2020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泗县民政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泗县民政局2020年收支总预算1332.25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七、关于2020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泗县民政局2020年收入预算1332.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32.25万元,占100%,比2019年预算拨款减少213.58万元,减少16%,主要原因:一是2020年优抚等部门转走。

八、关于2020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泗县民政局2020年支出预算1332.25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213.58万元,减少16%。其中,基本支出205.44万元,占15.42%,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项目支出1186.83万元,占84.58%,主要用于春节慰问、临时救助资金、双拥经费及扶贫等工作。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项目及绩效目标情况。

泗县民政局2020年无预算绩效目标。

(二)机关运行经费。

泗县民政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04.29万元,比2019年增加61.39万元,增加58.86%,增加主要原因是:扶贫、禁烧工作增多,下乡次数增加

(三)政府采购情况。

泗县民政局2020年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底,泗县民政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公务用车0辆,购置费0万元,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购置费0万元;安排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购置费0万元。

(五)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泗县民政局2020年项目支出未设置支出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二、财政专户管理非税收入:指按照非税收入管理相关规定,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费等。

三、其他收入:指除了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管理非税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以后年度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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