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县民政局2020年工作总结和2021年工作安排
2020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认真对照年初县委、县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以脱贫攻坚统揽民政工作全局,改革创新,不断推进各项民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0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民生工程稳步实施
1.脱贫攻坚兜底保障。2020年,是我县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的关键一年。我局在“两线合一”的基础上,继续扩大低保覆盖面,经排查符合条件的一律纳入低保,低保覆盖率达5.44%,两线重合率达57.79%,两项数据居全省前列、全市之首。截止到2020年11月,全县已完成993户1800人的全部脱贫任务,真正意义上实现应保尽保。
2.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2020年我县农村、城市低保标准统筹由2019年的每人每年6996元调整为每人每年7500元,年增长率7.2%。目前我县总建档立卡贫困户25237户72310人,符合低保条件的全部纳入低保范围。1-11月,城市最低生活保障35373人次,发放城市低保金1696.8024万元,月人均补差479.69元,月人均差补低保金为月低保标准76.8%;农村最低生活保障464537人次,发放农村低保金19659.9142万元,月人均补差423.22元,月人均差补低保金为月低保标准67.7%。
3.五保供养及运营维护。我县特困供养人员生活费按月及时打卡发放,目前我县特困供养人员4451,(分散供养3666人,集中供养785人),1-11月共发放五保供养生活费2521.7925万元。全面建立特困供养人员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按照不低于上年度当地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的60%合理确定特困供养人员供养标准。2020年标准由分散供养2019年的4560元每人每年,集中供养2019年的5580元/年,统一调整为2020年7236元/年,有效保障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
4.孤儿生活基本保障。县民政局与财政局积极对接,对于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参照社会散居孤儿保障标准发放基本生活补贴,现有纳入孤儿基本生活保障477人,其中有426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孤儿保障范围,2020年1-11月发放资金573.015万元,监护补贴31.536万元。对于困难家庭内的儿童实施兜底保障,共有6465名儿童纳入最低生活保障。
5.生活无着人员救助。截至2020年10月份,我站累计支出救助资金54.94万元,共救助272人次,其中站内救助106人次,站外救助166人次。目前站内长期滞留人员7名,其中站内照料5名,其余2名精神病患者已安置到泗县康宁医院医治。
6.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主动与残联对接,不断完善基础资料,及时为每年新纳入的残疾人发放补贴,确保资金发放规范、到位。1-11月,我县共计符合残疾人护理补贴人数为14636人,发放资金965.148万元;符合残疾人生活补贴人数为16282人,发放资金106.932万元。
7.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推进智慧养老服务建设,建成县级智慧养老大数据平台和县级智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开展机构、社区以及居家养老试点,建设16个乡镇(开发区)智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3个智慧养老示范院、4个社区养老日间照料中心示范点和200户智慧养老示范居民户,目前已投入使用。1-11月份,全县发放农村低保中80岁以上老人和城乡低保中60-79岁失能、失智老人的养老服务补贴累计73169人次,369.21万元;按照半失能、全失能失能失智情况,分散供养五保对象累计6404人次,发放财政补贴资金51.175元。集中供养五保对象累计6892人次,共发放财政补贴资金157.96元。
8.临时救助。我县全面建立乡镇小额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为全县16个乡镇(开发区)拨付小额临时救助备用金80万元。2020年1-11月县级临时救助累计救助981人次,发放临时救助金374.6892万元。及时帮助困难家庭对象与个人对象摆脱困境。对给予临时救助后生活仍有困难的救助对象,积极提供转介服务,实行政府救助、社会帮扶、家庭自救相结合,保障困难家庭对象与个人对象基本生活。
(二)民政主要工作开创新局面
1.基层政权建设逐步加强。创建省城乡社区协商示范城市。为发展社区民主制度,促进和谐社区示范城市建设,以申报创建2020年至2021年省城乡社区协商示范城市为抓手,建立健全社区议事协商机制,推动城乡社区形成群策群力、共建共治的治理格局。培育扶持社区公益类社会组织,推荐社工专业机构、志愿服务团体申报省级购买公益类服务项目,引导社区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对社区治理的支持作用。为城乡社区先后发放社区建设奖补资金90余万元,用于加强社区养老服务站、日间照料中心、社区服务大厅等基础服务设施建设,提高社区治理能力和治理现代化,促进社区和谐稳定。加强村级乡贤志愿、修订完善村规民约、规范村务公开等工作,定期开展督查指导,促进乡村“三治”有效融合。依法办理收养登记,完成福利机构儿童及社会儿童评估收养6例。
2.殡葬改革工作纵深推进。截止目前,2020年全县共火化遗体4380具,遗体火化率基本达到100%。全面推行文明低碳祭扫,引导群众度过现代文明的清明节日,树立移风易俗新风尚。同时积极加强对烧纸钱、焚祭品等不文明祭扫行为的管控,提倡“鲜花换纸钱”等祭扫方式,主动为群众文明低碳祭扫创造各种便利条件。积极开展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殡葬救助,1-11月份全县共减免1850户死亡的五保户、“三无”人员、贫困户、低保户、残疾等困难群众基本殡葬费用733022元。配合公安、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打击葬领域涉黑涉恶行为的专项行动。制定下发了《关于规范全县殡仪车辆运营管理的通知》,联合开展殡仪车辆专项整治,进一步整肃殡葬服务市场秩序。目前我县16个乡镇、开发区辖区内违建墓地摸底排查工作已基本完成,下一步,县民政局将联合发改委、国土、公安等部门对排查处的问题进行集中整治。2020年全县乡镇公益性公墓(骨灰堂)项目建设任务共有2个,截止目前,山头镇和刘圩镇均以完成公益性骨灰堂项目建设。
3.社会组织发展有序推进。按照《社团登记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以及相关政策,按照“政务公开、优质服务”的要求,高质高量地做好社会组织日常登记管理工作。目前我县依法成立登记社会组织288家,其中社会团体55家,民办非企业单位233家。
4.窗口服务依法规范。派驻人员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为群众热心办理社会团体、养老机构成立、变更、注销登记等业务。截至目前共办理收养登记6个,社会组织成立登记34个,其中社会团体成立登记7个,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27个,288个社会组织通过年检。分厅办理结婚登记 5850对,离婚登记 2747对,补发婚姻证件 1541对,补发离婚 323对,合格率100%。
5.地名区划工作成效明显。进一步对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补充完善。按照新的工作规程、技术标准和普查内容,对2015年—2018年新增地名、发生变更和注销地名的地名属性及空间数据进行更新和完善相关信息资料,截至目前,信息补录部分已上报省级审核。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地名录和地名志编辑工作,现已正在编辑中,下半年完成编辑上报市级审核。已完成印制《泗县行政区划图》、《泗县城区图》、《泗县标准地名图》的印刷工作。有序稳步推进大杨乡、大路口乡、瓦坊乡3个乡撤乡设镇工作相关材料报已送省政府,等待审批。完成行政区划界线界桩更换与维护,对我县涉及的8B号、11号、12号共3个界桩进行更换。
6.城乡救助核对操作规范。截止至2020年11月份,我县核对中心平台共核对全县低收入家庭33365户,67219人,其中核对报告中有预警信息的2827户,占总核对户数的8.74%。有预警信息的人数为3610人,占总核对人数的5.37%。(注:其中新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核对1352户,4842人,疑议复核核对2105户,6572人,已获救助复核核对24193户,47960人;医疗救助核对18户,57人;临时救助核对709户,2408人;特困人员救助核对4830户,4870人,其中新申请特困人员救助核对57户,88人;其他(教育)救助核对156户,503人;住房救助核对2户,7人)。核对中心将核对结果及时反馈给民政局社会救助股等部门,并协同社会救助股等部门对所查出的问题户进行妥善处理。
7、老龄工作稳步推进。2020年度1-11月份80-89周岁发放资金408.84万元;90-99周岁发放资金129.68万元;100周岁及以上发放资金21.07万元;80周岁以上低保老人发放资金145.52万元。全县1-11月份高龄津贴累计发放223861人次,发放资金705.11万元。
8.扫黑除恶工作稳步推进。对民政领域进行涉黑涉恶线索排查,并要求各乡镇、开发区民政所高度重视,认真排查;同时要求各乡镇、开发区每个周五要把排查情况上报到局扫黑办进行汇总。
(三)民政项目建设取得新进展
我局承担的重点项目有殡仪馆、公墓地建设项目和县老年医养康复中心项目。泗县殡仪馆、公墓地项目为2018年度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屏山镇老山村和徐贺村,彩虹大道向北延伸段东侧、铁路和高速公路之间。总投资约5000万元。项目包括殡仪馆、骨灰楼和公墓地,建筑面积2万多平方米、占地260余亩。目前殡仪馆主体完工,下一步进行公墓地建设。2019年度下达的泗县老年医养康复中心项目为中央财政预算内投资项目,总投资450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投资3600万元、省级财政投资900万元。建筑面积21250平方米,新建床位500张。项目位于县人民医院西北部,屏山路西侧、洼张山路东侧、泗水大道北侧,占地58亩。该项目总采取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招标,目前主体已验收,年底前竣工验收。
(四)党建、党风廉政建设迈上新台阶
一是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年初制定了《泗县民政局2020年党建工作要点》《泗县民政局2020年党建工作计划》《泗县民政局2020年发展党员工作计划》《泗县民政局2020年度集中学习计划》等一系列工作学习计划,落实了党建责任清单,分工细化了领导班子成员责任,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
二是抓理论武装,创学习型党组织。年初局党组、各支部制定了年度学习计划,学习内容以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章、党规为重点,利用“学习强国”app、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周一例会、“第一议题”、主题党员活动日为载体,以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等形式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原原本本学习《习近平关于基层党建重要批示指示、论述摘编》《基层党建工作常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选编》,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和最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一年来共开展各种集中学习50次,开展主题党员活动日11次。
三是严格规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落实《机关工作条例》要求,规范党员日常管理工作和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每月主题党员活动日和组织生活会,局党组书记和局党组成员都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党章党规、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列为主要学习内容,在每月党员、支委、党组中心组学习上集中学习,一年来共开展党课4次,开展志愿服务活动10次,召开党员大会15次,支委会20次,入党积极分子2名,预备党员2名。
四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增强了反腐倡廉工作责任性。我局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首要工作来抓,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建立健全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网络体系。根据我局实际工作情况,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内容逐项分解,制定《泗县民政局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和《泗县民政局2020年度党风廉政暨惩防体系建设主要工作任务分解意见》,签订了《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局党组明确分工,明确责任,具体任务落实到了各分管领导,责任股室、单位及民政所,实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年终进行评比考核,并把考核结果与评先评优进行挂钩,增强了各股室、单位、民政所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责任性,积极性,从而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联动的责任机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为扎实做好党风廉政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五)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一是发挥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我局迅速组织全局党员成立疫情防控专班,党员领导干部积极主动到所在小区进行疫情防控执勤工作,组织党员自愿疫情防控捐款,共68名党员参与捐款,合计捐款5150元,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二是强化福利机构防控包保。成立福利机构疫情防控包保专班,实行点对点管控,对全县敬老院实行全封闭管理。联合爱心企业为各乡镇敬老院发放蔬菜、米面油等生活物资近10万元,发放酒精、消毒液等防控物资2000斤,为分散、集中供养五保对象发放口罩5000只,保障了五保供养对象基本生活和防控需求。同时,关注社会特殊群体,制定《关于进一步做好对“一老一小”特殊群体关爱帮扶工作的紧急通知》,对特殊服务对象开展全面信息核查,掌握日常生活需求,确保“一老一小”特殊群体在有效保护范围内。
三是加强管控措施。制定了殡葬领域疫情防控方案,要求泗县殡仪馆、屏山公墓等单位制定了疫情防控应急方案,成立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值班值守。安排专门工作人员,分别在业务接待室、休息室等处设立体温观测点,要求必须对每个进入单位的群众进行体温检测,所有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并做好登记工作。禁止在殡仪馆内开展遗体告别仪式。设立专用通道、专用殡仪车、专用火化炉和隔离区,用于处理疫情感染遗体。
二、存在问题
1.建设公益性公墓可利用荒山荒坡或贫瘠地极少,且面积规模较小。各乡镇在选择公益性公墓位置的问题上,普遍存在较大的困难,建设公益性公墓的过程中,政府投入不足,资金缺口较大。
2.城乡低保对象的界定难。收入难以货币化,农民收入中粮食等实物收入占相当比重,在价值转化过程中,存在较大的随意性。除农作物收成的季节性及受自然灾害的影响较大等因素外,外出务工人员的收入难以核实。子女成家后另立门户,父母子女分户而居,不尽赡养义务。
3.党建工作创新方法不多。抓党建工作喜欢用常规思维、墨守成规,一定程度上存在用老办法解决新问题。党内组织生活缺少创新意识和手段,吸引力和凝聚力不够,党员学习教育内容不够全面,缺乏生机和活力,工作缺少亮点。
三、2021年工作打算
(一)继续做好民政民生工程工作。一是提升信息共享水平,加快与省级平台进行互联互通,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实现核对数据的完整、准确、及时。完善各项制度建设,加强核对工作建章立制,制定具体细则,完善各项保密安全措施。在核对方式、内容、流程、各级权限、结果运用、数据安全、电子档案管理等方面,确保核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二是强化五保供养社会保障功能,积极与乡镇政府沟通协调,鼓励乡镇充分发挥主体责任,支持敬老院发展;积极向上级争取资金支持,推动乡镇敬老院改造提升。三是加大困境儿童、重度残疾人、困难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口等困难群众救助力度。织密织牢社会兜底保障网络,全面提升社保兜底保障水平。
(二)继续落实民政工程建设任务。对在建的项目,列出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和倒排工期表,分轻重缓急,合理安排,定期调度,专人监督,力争工程建设早日投入使用。
(三)强化殡葬管理,推进殡葬改革。开展排查整治违规建设殡葬设施行动,全力整治违规乱建公墓、违规建设销售超标准墓穴等行为,整治殡葬服务市场秩序,落实监管责任。同时加强对全县公益性公墓地的监管,促进公墓单位依法建设经营。
(四)全面提升各项民政事业水平。统筹安排,进一步提升社会组织管理、基层社会治理、殡葬管理、婚姻登记等民政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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