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县“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前期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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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十三五”发展成效
“十三五”以来,全县按照省、市工作要求,坚持以民生为本,全面深化民政领域改革,加快民政服务工作提质增效,提升民政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中的兜底作用、在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中的基础作用、在提供和强化基本社会服务中的支撑作用,开创了泗县民政事业发展的新局面。
(一)基本民生托底保障有力
全县持续完善各项民生保障工作机制,加强监督管理,进一步织密编实社会救助民生保障安全网。坚持低保标准量化调整,实现“两线合一”,农村低保标准由2016年的3000元/年逐年提升至2019年的6996元/年,年均复合增长率32.6%,实现城乡标准统一,低保人口数43831人,共发放农村低保金16390.5934万元。全面建立特困供养人员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实现应保尽保,2019年特困供养人员4553人,集中供养比例由2016年的11.7%提升至16.9%。落实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2019年全县孤儿461人,共发放孤儿基本生活经费438.17万元。推进主动救助常态化,加大主动救助力度,实现救助管理信息化,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落到实处,实现制度全面覆盖,应补尽补。积极探索福彩销售新思路,扩大市场份额,统筹各票种销售,挖掘电脑票、中福在线市场潜力,2019年销售福利彩票3209.36万元。
(二)社会服务供给质量提升
积极推动社会服务体系改革,加快民政服务工作提质增效,提升民众满意度。推进城乡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加快养老设施合理布局,逐步健全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十三五”以来,全县16所乡镇敬老院全部转型升级为养老服务中心,拥有社会办养老机构4所,其中长沟镇养老服务中心等7家实行“公建民营”。全面推进医养结合,优化养老机构的人员配备,创新失能老人集中供养模式,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46张,失能集中供养率为46%。婚姻登记服务依法规范,结婚登记、离婚登记、补发结婚证、补发离婚证的合格率均为100%。殡葬改革实行县乡村三级联动,加强监管,规范收费,全县火化率保持100%,城乡公益性公墓地建设深入推进,2019年全县乡镇公益性公墓(骨灰堂)项目建设任务共有7个,规划建设10个。
(三)社会治理创新活力彰显
强化推进基层治理服务机构全覆盖,加强能力建设,推动多元治理,提升治理效率。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制定农村社区建设实施方案,乡镇社区服务中心实现全覆盖,社会公共服务信息平台乡镇、社区覆盖率达100%,乡镇为民服务中心和社区党群中心建设达100%。加强乡(镇)村两级民政工作力量,为每个村(社区)配备民政专干,打通民政服务“最后一公里”。社会工作建设不断发展,社工人才队伍不断壮大,携手专业社会工作组织举办主题宣传周,增强社会参与社会工作意识,助推社会工作发展。积极开展志愿服务,全面推广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应用,2019年共通过系统共发布志愿服务项目1726项。社会组织发展有序推进,截止2019年11月,县民政局依法登记社会组织252家,其中社会团体44家,民办非企业单位208家。
(四)专项事务管理拓展增效
细化落实地名管理和区划勘界,加强民政信息化建设,完善民政领域基础数据库,推动专项事务处理精细化。持续推进二普成果转化工作,完成全国地名词典泗县部分的编纂工作,安徽省地名词典泗县部分、全国地名志泗县部分、安徽地名志泗县部分、宿州地名志、泗县地名志、泗县行政区划地图、泗县地名词典等工作已基本完成。完成《泗县行政区划图》、《泗县城区图》、《泗县标准地名图》的编制工作。持续做好与周边江苏省睢宁县、泗洪县,蚌埠五河县的平安边界线共建任务,维护边界和谐稳定。持续加强民政信息化建设,在低保核定、社会救助、社会工作、志愿服务等领域采用信息化手段,在社区管理、养老服务中逐步推进智慧化管理,落实民政服务事项一网通办,全方位推进民政服务便利化、精准化。2018年,在县社会福利院、大庄镇敬老院和长沟镇敬老院分别建立智慧养老系统,通过使用健康一体机,以及为老人佩戴智能手环等及时准确提供监护治疗,提升监护效率,提高管理智能化。
二、主要存在问题
“十三五”以来,全县民政部门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深化改革、完善制度、破解难题、推动工作,在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服务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民政事业涉及面广、具体要求高,由于民政事业低水平投入且无序和散乱以及漏预算、象征性预算、列而不支等原因,导致全县民政工作整体还存在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与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相比和广大人民群众对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的需要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
(一)总体发展不平衡不充分
从总体上看,全县民政事业发展主要表现为发展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不平衡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城乡发展不平衡。受城乡二元结构影响,农村地区在民政公共服务上历史欠账较多,城乡救助标准差距较大,城区、远城区以及乡镇(村)在民政基础设施和民政公共服务等方面仍然存在较大差距,民政服务设施集中在城区,农村相对滞后。二是业务发展不平衡。民政事业涉及面较广,虽在具体工作中会所有侧重、突出重点,但是就民政不同领域、不同业务之间发展并不均衡,如当前全县民政工作主要集中于基本救助、养老服务等传统领域,传统业务需转型升级,但如困境未成年人分类保障、城乡养老等新拓展业务仍需完善提质,既要解决“有没有”的问题,又要解决“好不好”的问题。三是发展要求与保障措施不平衡。民政工作点多、线长、面广、事繁,“十四五”后小康社会发展民政职能还在不断拓展,新时代下各项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但是人员、资金、设施等各项保障措施没有及时配套跟进,且民政法治化、标准化、信息化相对滞后,风险防范任务较重。如县民政局仅有行政编制7名,远远不能满足新时代民政事业发展要求,特别是基层民政工作机构不健全、人员配备力量薄弱,乡镇仅有民政所长、借调财拨事业单位1-2人,还要兼顾其它各项繁重的民政工作,根本无精力做好日益繁重的本职工作。
民政事业发展不充分体现在:一是总量供给不充分。当前民政事业的发展远远达不到群众生活需求的发展,尤其是“十四五”物质生活条件等方面水平提升,养老、殡葬等服务设施供给不足等问题将愈发凸显,如村级敬老院分院建设与改造任务艰巨,“十四五”人口老龄化趋势加强,以当前全县16个乡镇养老院建设水平很难保障养老服务。二是改革创新不充分。面对“十四五”后小康社会的新时代、新形势和新要求,民政工作将面临更多新问题,对民政部门的改革创新提出更高的要求,但是当前老部门、老民政、老观念、老办法根深蒂固,部门统筹协调推进工作的机制体制问题依然存在。三是社会参与不充分。民政事业开放度不足、社会参与还不充分,专业社会组织、社会工作机构、慈善机构等发展严重滞后,尤其是涉老服务类、文化体育类、公益慈善类等社会组织较少,目前民政工作仍然主要靠政府包揽,社会和市场主体供给能力仍然不足,难以满足社会各层次的需求。
(二)具体领域不足依然存在
1.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有待完善
各项救助制度之间、救助制度与其他社会保障、社会保险制度之间衔接不够,救助资源不足且相对分散、独立,缺乏统一规划和有效整合,存在制度“碎片化”问题,社会救助体系尚未有效发挥整体合力,导致社会救助人员信息核查缺乏共享机制。社会救助基础设施不完善,社会救助站房间布局不够合理,消防设施、卫生设施等基础设施无法满足需求,以及图书室、渲泻室、活动室和专用的救助车辆较为缺失。
2.养老服务综合水平亟待提升
城乡养老机构发展不足,全县共有老年人口15.02万人,但城乡养老服务机构仅21所,共有养老床位6921张,远不能满足当前甚至“十四五”期间全县养老需求。养老机构管理服务水平不高,受经营规模、场地设施、资金投入、管理水平等各方面因素制约,养老机构在服务质量、内部管理、消防安全等方面还需要进一步改进提高。养老服务市场发展环境不优,现有养老机构、社区养老院、养老服务中心等大多规模不大,多是利用闲置房屋或民房、学校等,全县虽有7家养老服务中心实行“公建民营”,但养老服务业总体属于微利行业,回报周期长,对社会力量缺乏投资吸引力。养老服务队伍需要加强,受行业环境不稳定、整体薪酬水平偏低、等因素影响,养老护理员等服务人才总量偏少,文化程度较低,专业性不强,流动性高,养老机构存在“招人难、留人更难”的问题。
3.社会治理质量要求仍需提高
由于投入渠道单一等原因造成部分社区基础设施落后,特别是部分老旧社区和乡村社区办公和服务用房面积狭小,群众活动场所和配套设施不足,影响社区服务工作的开展。基层社区服务整体水平仍然偏低,社区提供的大多数服务都是由政府主导的,存在有牌子少内容、有项目没服务、有需求缺人才等现象,难以满足社区居民日益增长的需求。基层社会治理能力较弱,许多职能部门强调“工作进社区”“工作下乡(村)”等,简单地把工作任务推给基层,行政事务下移多,致使基层陷于“什么都要管,什么都难管好”的境地,但是基层整体干部队伍水平不高、能力素质不足,缺乏专业社区(社工)专业人才支撑,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基层社会治理质量。
4.民政系统能力建设尚显不足
民政系统专业人才不足,民政部门承担着信息核查、救助申报、信访稳定等工作,工作范围广、任务繁重复杂,尤其是在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等领域,工作任务专业性较强,但是当前县民政部门、乡镇等民政部门专职工作人手不足,且年龄偏大,专业能力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全县民政事业各项工作任务的有效落实。民政信息建设基础薄弱,不能适应“大数据”时代的发展要求,如低保领域目前核对平台仅与建设银行对接,其他银行、保险公司等部门网络共享信息平台还未互通,对低保对象的家庭变动状况不能准确掌握,形成城乡低保核定“低保家庭收入界定难、家庭情况调查难、低保对象清退难”的“三难”问题。
三、“十四五”发展环境
“十四五”是现代化建设进程中非常关键的五年,既要巩固提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成果,又要为实现第二个一百年第一阶段的奋斗目标即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开好局、起好步。随着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全面提升以及“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协调推进,对民政兜住民生底线、强化社会治理能力、提升专项服务管理水平等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一)着重关注几个变化
“十四五”时期,党和国家的重大任务就是更加注重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新时代民政事业发展要更加聚焦职能、凸显功能、明晰要求,着力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新的多样化需求,所以“十四五”时期泗县民政事业发展要着重关注以下几个“转变”:
1.服务对象从“特定群体”向“社会公众”转变
“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势必发生深刻变化,如何应对人口老龄化、社会矛盾风险高发、基层社会治理压力等问题将是全县“十四五”民政事业的工作重点,所以传统的以救助、救济等为主的民政工作将向以社会治理现代化为核心,以社会服务质量提升和社会组织管理培育等为重点的民政工作转变,服务对象从“特定群体”向“社会公众”转变,工作对象将逐步覆盖城乡全体居民和全体社会公众。未来五年,民政工作要在全面“做好”最底线的民政保障基础上,向适度普惠、适度均衡的方向发展,探索构建面向全社会的新型社会福利体系,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推动民政工作从基本生活保障向关注城乡居民生活质量、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延伸,真正实现以标准化推动均等化、提高普惠性,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2.工作布局从“农村为主”向“城乡统筹”转变
随着乡村振兴战略大力实施,“十四五”期间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建立健全,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制度性通道基本打通,城乡一体化发展步伐进一步加快,城乡民政工作一体性和城乡统筹的民政工作布局将更加明朗,整个民政工作布局将实现从“农村为主”向“城乡统筹”转变。“十四五”时期,全县民政工作要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在城乡融合和统筹发展的时代背景下,消除城乡二元结构体制机制障碍,推动民政保障城乡并轨,研究完善社会救助和社会服务、社会治理等政策措施。统筹谋划城乡社会治理工作,坚持城区社会治理和农村社会治理一起研究、一起部署、一起落实,推动城市社区示范效应向农村扩散、服务资源向农村辐射、现代文明向农村传播,注重以城带乡、以乡促城、优势互补、共同提高。
3.工作机制从“管理服务”向“治理服务”转变
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治理和管理一字之差,体现的是系统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施策” 。“治理服务”更加强调公众参与,倡导公众在有序合法的情况下与政府通力合作,以社会组织、社区单位、企业、公民等为多元主体的协同治理体系, “十四五”期间,随着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逐渐深化和民政工作的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社会组织、专业社会工作、企业等为多元主体的协同治理的民政工作格局将形成,工作机制从“管理服务”向“治理服务”转变。未来,泗县要在民政工作领域深入贯彻“治理服务”理念,推动社会组织承接民政工作职能转移,改革创新社会组织发展机制体制,尤其是要重点培育、优先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鼓励和支持公众参与民政事业发展。
4.工作方法从“部门运作”向“合力推进”转变
当前,民政工作业务繁多、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十四五”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第一个五年规划,将面临更多复杂、多变的问题和情况,能否有效动员各方力量参与民政事业发展,直接影响民政工作的成效。所以在工作方法上,未来的民政工作将实现从单纯依靠政府或单个部门的“部门运作”向多部门合作、多领域参与的“合力推进”转变。新时代下,要从泗县民政工作的实际特点出发,探索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合力推进的民政工作机制,积极争取不同职能部门配合支持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把开放、融合、系统的思维贯穿到民政改革发展全过程,全面打破封闭、分散的发展模式,努力实现力量整合、资源集聚、政策衔接,共同推进民政工作向更高水平发展。
(二)重点明确几个要求
1.依法治国的战略要求
党的十八大提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要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在此基础上,十九大明确表示,必须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依法治国重大战略要求新时代民政工作要将法治建设融入其中,进一步提升加强民政法治建设的政治站位,打造法治民政建设新特色、新亮点,着力推进民政领域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以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依据履行职责,发挥民政部门社会稳定机制的职能。
2.以人民为中心的政策要求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保障和改善民生要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在第十四次全国民政会议上,习近平指出,“民政工作关系民生、连着民心,是社会建设的兜底性、基础性工作,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加强对民政工作的领导,增强基层民政服务能力,推动民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未来五年,民政民生工作必须坚持从实际出发,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形成有效的社会治理、良好的社会秩序,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加保障、更可持续。
3.更高水平、更高质量的时代要求
“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外部环境可能更加复杂,不确定性和挑战更多,经济社会发展的结构、质量、效益将持续改善。泗县自实施质量强县战略以来,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和环境质量明显提升,经济社会发展的韧性增强,高质量发展特征显现,到“十四五”,更高水平、更高质量的时代特征将更加明显,基于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一主要矛盾,民生保障不再是简单托底数、满足基本需求,而是要抬基数、实现高品质生活,在养老服务、殡葬服务、社会治理等方面实现突破发展。
4.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要求
当前,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已成为我国社会主义建设新的瓶颈,着力解决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是“更好满足人民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日益增长的需要,更好推动人的全面发展、社会全面进步”的根本要求。就当前泗县民政事业发展来看,也存在着诸如城乡发展不平衡、业务发展不平衡、发展要求与保障措施不平衡以及总量供给不充分、改革创新不充分、社会参与不充分等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所以泗县要在“十四五”期间聚焦民政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要求,立足于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在基本民生保障、社会服务、社会治理、专项事务管理等方面谋求新的提升和发展。
(三)准确把握几个趋势
1.社会治理现代化进入全面推进期
进入新时代,发展和稳定都面临新的形势,面对创新社会治理、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时期,完善社会治理体系是“十四五”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任务,是新时代民政工作重点,也是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提高社会治理水平的重要关键。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是“十四五”全县民政工作的重中之重,要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县委改革部署,围绕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强社会治理基础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的全民共建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特别要更加注重多方参与,更好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更充分调动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促进社会公共事务全面发展。
2.人口结构变化进入加速期
人口问题历来是影响经济社会中长期发展的大问题。当前,我国人口发展已经进入关键转折期,人口自然增长率长期低于预期、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劳动力老化程度加重等问题凸显,人口结构变化对经济社会发展转型的影响将持续增大。如老龄化方面,就泗县目前的情况来看,全县共有老年人口15.02万人,占常住人口近18%,可以预见,“十四五”全县养老事业发展将面临较大压力。从“十四五”民政工作来看,鼓励人口增长、做好婚姻与殡葬服务、落实好二孩政策、推进家庭能力建设、强化养老保障等将成为“十四五”期间全县重点着眼的问题,尤其是养老服务,在原有的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基础上,要进一步推动养老服务机构改造升级,在服务质量和效益上下功夫,积极鼓励社会组织、企业等社会力量投身养老事业发展。
3.“后脱贫时代”进入兜底保障窗口期
2020年,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终时间节点的临近,民政工作在兜底民生保障,筑牢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重要基础方面的作用十分重要。脱贫攻坚具有长期性、复杂性、反复性,进入“后脱贫时代”,防止返贫和继续攻坚同等重要,如何巩固整县脱贫退出成果,稳定脱贫收入水平,提升防止返贫实力将成为全县脱贫攻坚工作的重中之重。“十四五”期间,社会救助作为兜底线、救急难、保民生的基本制度,在脱贫攻坚中肩负着不可替代的责任,尤其是针对相对贫困、老弱病残等缺乏劳动能力等贫困群体,综合运用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保障救助措施,充分发挥民政在新时代的兜底保障作用,瞄准兜住、兜准、兜实、兜牢的目标,切实履行好兜底保障职责。
4.信息化进入新一轮革命期
自上世纪60年代信息化提出,经过近60年的发展,目前已进入了以5G为主要标志的新一轮信息化、新技术突破期,无人驾驶、远程医疗、智慧城市、智慧家居、精准控制等得以实现,将极大改变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所以,民政智能化、科技化、信息化将是未来民政事业发展需要抓住的重大趋势之一,借助互联网、5G等手段提升民政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为高质量现代民政建设提供新优势、增添新动能、构筑新支撑。当前,泗县民政在信息化领域也做了积极探索,如智慧养老、民政信息化系统、社会救助信息化系统等,可以预期,“十四五”民政智能化发展将迎来更大的浪潮,将与民政业务工作在更大范围、更高水平上渗透、互动与融合,泗县要抓住智能化、信息化、科技化发展这一趋势努力使之成为全县现代民政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和民政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
四、“十四五”总体思路与主要目标
(一)发展定位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党的惠民政策逐渐增多,民政的职责也在不断调整,内涵更加丰富,“十四五”甚至未来更长的一段时间,传统的民政工作定位已不能完全适应新时代的发展要求,新时代民政工作要实现与时俱进、创新发展。所以,新时代泗县民政事业发展的定位重点要把握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突出社会治理。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构建全民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的思路和要求,“十四五”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将是全县民政事业发展的重点,民政部门也将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是新时代民政工作的重要使命。二是突出社会服务。“十四五”的时代要求就是高质量发展,社会服务势必要提高服务质量,实现高质量发展。当前,全县在养老等社会服务领域已经取得了一定成绩,形成了可推广的创新经验,“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以养老服务为核心,更要突出社会服务高质量发展。确保“十四五”期间,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全面建成。三是突出社会组织。社会组织将在未来的社区建设与服务、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方面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第三方机构或组织参与民政工作是重大趋势,所以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是“十四五”及未来全县民政事业发展需要重点关注的。
(二)总体思路
在研究泗县“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总体思路时,具体把握以下几个方面:一要充分体现国家战略和省委省政府要求。第十四次全国民政会议传达了习近平的重要指示,对新时代民政工作的着力点,习近平总书记作出深刻阐述:“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 第二十次安徽省民政会议于5月31日下午召开,强调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及第十四次全国民政会议精神。未来,泗县要一如既往地体现国家战略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要求,把自身发展放在全市和全省大格局中来谋划,不仅要全面实现2025年发展愿景,还要衔接和落实好国家“两个百年”的目标,为全省全市发挥更多更大的正能量。二要顺应新变化、把握新趋势和解决民政事业发展的突出问题。泗县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着力加强基层民政能力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基本民生,民政事业获得新发展,但是在发展中仍然存在诸多问题和短板,加之当前发展形势和未来发展趋势的变化,所以“十四五”时期,泗县民政事业发展要重点关注民政工作在服务对象、工作布局、工作机制、工作方法等方面转变,准确把握社会治理、人口老龄化等方面的发展趋势,聚焦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等层面的问题,要力争在某些方面成为全市领跑者、引领者。三要立足自身发展优势谋划泗县民政发展。“十四五”时期,民政事业发展将更加突出高质量和高水平的要求,面临一系列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和瓶颈。泗县要立足于发展阶段转换,瞄准未来发展目标,既强调发展自生优势,如养老服务模式的创新等,又强化经验借鉴,实现顶层设计与重点突破有机结合,探索符合发展阶段转换要求的民政事业创新转型之路。
根据上述要求,泗县“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和第十四次全国民政会议精神,自觉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坚持高质量发展,着力保基本兜底线,织密扎牢民生保障“安全网”。做好低保和特困人员包括生活困难的老年人、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困境儿童等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着力发展基本社会服务,解决好群众关切的“为难事”。深化“放管服”改革,让群众办事更便捷,更大发挥社会力量作用,积极发展贴近需求的社区养老托幼等服务,丰富生活服务供给,带动扩大就业和有效内需。大力发展社会工作和慈善事业,弘扬志愿服务精神,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使社会大家庭更加温馨和谐。
(三)主要目标
总体上,“十四五”期间,泗县民政事业发展的主要目标就是要立足在全县民政发展基础,以现代民政理念为引领,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加快民政事业转型升级,形成以托底性社会救助体系为基础、普惠型社会福利体系为核心、以基层社区服务为平台、以社会组织为工作载体、以社工人才为专业队伍、以网络信息为技术手段的现代民政格局。一是主要指标走在前列。在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下,发展从“有没有”转向“好不好”从“中低端”转向“中高端”,养老服务、基层治理、社会组织、社会救助等主要指标走在全市前列;二是重点工作争先创优。围绕基础民生保障、多元社会服务、高效社会治理等方面重点任务,主要工作与先进地区相匹配,发展差距进一步缩小,在全市甚至全省处于先进水平;三是特色典型广泛推广。在民政事业重点领域树立典型, “三合一”“五合一”养老模式等创新经验在区域内得到广泛推广;四是民生保障体系健全。全力推进广覆盖的社会救助保障体系、多元化的养老服务体系、进新型的社会建设管理体系、规范化的专项事务管理等建设,建成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民生保障体系。
五、“十四五”推进民政事业的工作重点与措施举措
(一)工作重点
“十四五”期间,全县要深入贯彻落实“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的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围绕问题求解,夯实民政工作基础,提升民政服务能力,全面履行好民政工作最底线的民生保障、最基本的社会服务、最基础的社会治理和专项行政管理职责,重点工作具体如下:
1.“做好”最底线的民生保障
坚持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保障原则,重点聚焦城乡低保人员、特困人员、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农村留守儿童、老人和城乡困境儿童等困难群体,不断提升社会救助水平,兜底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一是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健全低保标准量化调整机制,巩固“两线合一”工作成果,全面开展城乡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动态管理。建立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深入推进基层低保规范化建设,完善低保对象认定办法,有序推进低保制度城乡统筹,逐步缩小城乡低保标准差距。进一步加强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尤其是在“后脱贫时代”,积极推进两项制度的政策、对象、标准和管理衔接,探索解决支出型贫困问题,强化医疗救助、临时救助。二是加强特殊群体救助保障。重点围绕流浪乞讨人员、孤儿弃婴、生活困难的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留守和困境儿童、留守老人、家庭暴力受害者等特殊困难群体,加强对特殊困难群体的生活环境、健康状况和思想情绪等情况调查和了解,做好全县老弱病残人员等特殊困难群体排忧解难、心理疏导等工作。加强县社会福利院建设,进一步提高员工服务能力水平,完善管理服务制度规范,改善福利院硬软件环境条件。建立城乡统筹孤残儿童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积极探索孤残儿童的多种家庭养育模式,加快推进县儿童福利院建设,深入实施“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明天计划”等,充分发挥泗县培智学校、泗县特殊学校等作用,使孤儿、弃婴更好地融入家庭和社会。三是提升特困人员救助精准化管理服务质量。建立特困人员个人信息“一人一档”模式,全面建立特困供养人员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综合评估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积极梳理完全或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人员的集中供养意愿,优先为其提供集中供养服务;对没有集中供养意愿的完全或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人员,及时签订“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服务协议”,按时发放照料护理服务补贴,做到应救尽救、应养尽养。四是健全福利慈善体系。健全福彩销售管理体制机制,稳步拓展福彩销售渠道,保持福彩销售稳健发展态势。加快发展慈善事业,充分发挥泗县慈善协会、安徽泗县慈善基金会等引领作用,推进慈善组织、慈善网络等建设,创新开展网络公益众筹,探索新型捐赠方式,推动社会“微慈善”持续升温,惠及更多困难群众。
2.“做全”最基本的社会服务
以养老服务为重点,加快推进老龄事业和养老服务业发展,建立健全多元化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全面推进婚姻登记服务和殡葬服务规范化发展,不断改进管理、完善服务,让服务对象更多地感受到尊严与温暖。
一是全面推进多元化社会养老服务。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构建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全面推进包括16个养老服务中心等在内的21所城乡养老服务机构提档升级,改善、提升养老服务机构基础设施和服务功能,实施绿化、硬化、亮化等附属工程。加快新建一批乡镇综合性养老服务机构,深入推进“公建民营”改制,探索社会力量参与机制,引进具有专业资质和业务能力强的团队运营并提供服务,提倡社会力量参与中高端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实现向综合性养老服务机构转型。大力推广养老、托残、医疗服务“三合一”养老模式,将专业养老机构与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相结合,优先满足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以及失能、部分失能特困人员等群体专业照护需求,将示范性老年模式打造成宿州医养结合试点,实现高品质、高标准的医养结合养老模式在区域内广泛推广。
加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通过新建、改建、扩建、租赁、置换、购买,以及整合利用社区公共服务用房等方式,加快建设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增配医疗护理、康复辅具、文娱活动等设备。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与社区服务中心(服务站)、党员群众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以及文化、体育等设施的功能衔接,综合发挥多种设施作用。支持和引导各类社会主体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运营和管理,提供养老服务。
加快实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运营机制创新。通过购买服务、项目委托、以奖代补等多种措施,积极支持专业化的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兴办或托管运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日间照料中心,打造社区示范性养老服务中心。着力推广连片辐射、连锁经营的服务模式,不断开拓短期托养、生活照料、疾病护理、精神关爱等居家养老服务。实现从基本生活照料向辅具配置、医疗健康、精神慰藉、法律服务、紧急救援等方面延伸。
积极推进社会互助养老。在留守老人较多、居住相对集中的行政村或者自然村,加快建设农村老年人互助照料活动中心,鼓励有条件的村建设具有日托或全托功能的农村养老院。充分发挥村民自治功能,督促家庭成员依法承担赡养责任,采取自助互助、协议托管及购买服务等形式,为农村老人就近提供生活照顾、日间休息、休闲娱乐、就餐服务等综合性日间照料服务。
加强养老服务机构建设。深化公办养老机构改革,积极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机构,重点扶持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和养护型、医护型养老床位,提高服务有效供给能力。一是加强公办养老机构建设与改革。强化公办养老机构标准化建设,充分发挥公办养老机构托底作用,重点为低保家庭老人、低保边缘家庭老人和经济困难的失能半失能老人提供无偿或低收费的供养、护理服务。建立健全养老服务分级分类评估制度。加大农村敬老院基础设施和运行保障的财政性投入,支持有条件的乡镇兴办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医养结合敬老院。鼓励支持民间资本以医养结合为方向,整体租赁新建公办养老机构,外包、托管部分新(改、扩)建公办养老机构设施。二是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通过补助投资、贷款贴息、运营补贴、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服务机构,重点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兴办面向失能、失智、高龄老人的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和养护型、医护型养老床位。落实好社会办养老机构在资本金、场地、人员、税费、土地等方面优惠政策。三是加快探索农村失能空巢老人幸福院建设运营。选择在留守老人较多、经济条件较好的中心村,利用村闲置土地、学校、厂房及富余卫生设施等资源,通过村集体出资、社会捐助筹集资金进行新(改、扩)建,支持部分农村失能空巢老人抱团互助养老。
推进医养结合。统筹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资源布局,重点加强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建设。鼓励养老机构与周边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协议合作。支持养老机构开展医疗服务,有条件的可设置医疗室、护理站及内设医疗机构,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与城乡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签订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服务协议。鼓励医疗机构将护理服务延伸至家庭、城乡社区和养老机构。
大力发展智慧养老事业。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对智慧养老事业的提质增效支撑作用,推进与户籍、医疗、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等信息资源对接,提升养老服务的精细化和精准度。同时,结合我县民政事业发展现状,需要充分发挥市场主体作用。探索民办公助、企业自建自营、公建民营等多种运营模式,鼓励社会资本投入运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手段,丰富智慧养老应用场景,对接县域内各级医疗机构及养老服务资源,整合信息资源,为老年人提供智慧养老服务。
二是加强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按照《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婚姻登记规范》等要求,全面规范婚姻登记工作,实现“零投诉、零差错”登记合格率达到100%。严格执行《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全面推进婚姻登记档案整理,推动建立公民婚姻信息数据库,完善婚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提升婚姻登记信息化水平,实现电子档案“双套制”保管,确保档案资料万无一失。充分利用“法制宣传日”等活动,加大《婚姻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切实提高宣传效果。三是全面深化殡葬改革。坚持政府主导、科学规划、因地制宜、节约土地、公益惠民的原则,大力推进殡葬设施建设,持续推进城乡公益性公墓和县殡仪馆的建设,实现火化设施、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和其他殡仪服务设施全覆盖,满足人民群众基本殡葬需求。推行惠民殡葬政策,针对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户、重点优抚对象等特殊困难群体,建立殡葬减免补救措施,保障困难群众的殡葬需求,逐步提高惠民标准,扩大受惠人群。倡导移风易俗,深入持久的开展厚养薄葬、文明节俭办丧事的宣传教育工作,积极倡导壁葬、花葬、草坪葬、水葬等多种形式的生态葬,宣传和表彰一批自觉抵制歪风邪气、丧事简办的先进典型,引导群众投身除陋习、树新风实践。
3.“做实”最基础的社会治理
不断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模式,全面提升城乡社区治理法治化、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和组织化程度,推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一是推进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探索建立基层扁平化管理模式,逐步完善以城乡社区为基础的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形成以社区(村)党组织、自治组织、社会组织、群团组织、志愿者组织等主体分工协作、功能互补的社区治理组织体系。发挥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加强和改进乡镇(开发区)党(工)委、城乡社区党组织对社区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作用。依法厘清乡镇和村(居)民委员会的权责边界,研究制定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承担的工作事项清单、协助政府的工作事项清单,大力推进社区减负增效,促进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加强和改进城乡社区自治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完善基层民主管理制度,加强城乡社区协商工作,完善村(居)协商议事机制,深化村(居)事务监督委员会建设,落实村(居)委会同步换届机制,全面推进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化和规范化发展。二是加强社会组织发展建设。逐步放宽社会组织准入门槛,简化登记程序,不具备登记条件的实行备案制度。切实加大社会组织扶持力度,探索建立社会组织扶持发展基金,重点培育和优先发展社区居民日常生活急需的公益慈善类、社区服务类、志愿互助类、专业调处类等社会组织。以政府购买服务、推动项目引领治理、建立孵化基地等方式,建立政府委托(授权)社会组织承担(协同)社会事务和管理的机制。推动“互联网+社会组织”建设,建立社会组织信息监测系统,优化信息流程,建立社会组织信息公开制度,全面推进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强化社会组织综合监管,加强社会组织执法监察工作,及时查处非法组织和社会组织违法违规行为。三是探索基层社区治理“多方协同”新模式。建立健全以党总支为核心,居(村)委会为主导,业委会(村民大会)、物业公司、辖区单位、社会组织、居民(村民)群众等多元参与的基层社区治理架构,强化社区多元利益群体互动,进一步强调政府、居民区(村)、辖区单位、社会组织和居民群众等多方合作共赢,实现多方协同共治共管。激活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三社”功能,深度整合社区综合服务项目和资源,支持和引导专业社会工作参与社区治理,实现不同治理主体在结构上的嵌入、功能上的互补、行动上的协调和资源上的整合。
4.“做精”最有效的专项管理
主动适应新型城镇化建设,配合区域发展战略布局,建立健全区划和地名公共服务体系。一是加快行政区划管理体制改革。积极探索县城体制改革,持续开展撤县改市申报工作,积极争取撤掉泗县设置泗州市。严格行政区划调整审核审批程序,探索出台设镇标准,深入推进撤乡设镇工作,加快城区周边乡镇撤乡镇设街道步伐,积极推进乡镇区划调整改革,支持做大做强一批中心镇,激发区域经济发展活力。二是加强地名管理服务。推动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建设,建成覆盖面广、功能强、技术先进的地名公共服务体系。健全地名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地名大辞典》泗县词条收集编撰,完善地名管理法规制度,加强地名数据库系统建设。积极推进地名文化建设,实施地名文化遗产保护计划,重点加强泗县隋唐大运河沿线地名文化保护,传承泗县地名文化。三是强化界线管理。贯彻落实国务院《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完善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机制,制定落实界线勘定、界桩设置等标准。加强与周边江苏省睢宁县、泗洪县,蚌埠五河县的平安边界线联检工作,健全界线纠纷应急处理机制,深化平安边界创建活动,全面推进平安边界建设。
(二)措施举措
1.提升民政工作思想认识
紧密配合党和国家、省市关于民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总体规划,深刻把握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化对民政工作的机遇和挑战,基于“十三五”全县民政事业发展基础和存在问题,按照新的发展理念推动民政发展,转变传统的民政思维,积极探索新时代民政战略布局,统筹考虑未来愿景与现实能力、长远目标与近期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培训计划,通过集中办班、辅导报告、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开展多形式、分层次、全覆盖的全员培训,邀请党校和专家学者等作辅导报告、专题讲座,不断强化新时代下民政工作的新思想、新要求。建立健全党委政府领导、部门协作配合、社会各方力量协同、市场配置民政资源的工作机制,通过统筹政策、整合资源、加强集体领导等途径,积极争取不同职能部门配合支持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推动社区建设、养老服务、社会组织管理、儿童关爱保护、社工人才队伍建等设融合发展。
2.强化民政发展经费保障
建立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的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的民政事业发展资金筹措机制。持续加大福彩发展力度,充分合理使用福彩专项资金,加强日常监管力度,确保福彩资金专款专用,真正做到把福彩金落实到基层、落实到实处。加强与国家、省市民政相关政策、规划衔接,同步实施重点项目任务,以优秀项目争取上级资金支持。主动融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建立与财政收入同步增长投入机制,加大民政事业经费争取力度,确保传统项目经费的递增和新增项目经费的落实。落实基层民政专业服务人员经费保障,积极争取购买民政专业服务队人员(基层民政工作人员、养老服务人员等)及相关设备的经费列入县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根据县财政收入情况,对购买基层民政专业服务人员经费相应给予补助,进一步提高基层民政专业服务人员薪酬待遇。
3.加强民政人才队伍建设
实施民政发展人才战略,将人才培养工作纳入民政事业发展总体规划,研究制定民政人才队伍发展规划和年度培养计划,建立人才培养工作领导小组,联合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认真研究基层民政组织专业人才岗位设置,强化“十四五”全县民政事业发展人力资源保障。加强专业化人才队伍建设,鼓励学校及社会机构开展社工人员专业技能培训。尤其要加大对社工专业人才扶持,推动社区社会工作岗位设置和社区社会工作站建设,促进建立社区、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者“三社联动”、社会工作者(社工)与志愿者(义工)“两工互动”机制,研究制定社区工作者队伍发展专项规划和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引导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考试和学历教育,对取得社会工作师资格给予相应奖励。壮大基层民政工作人才,加强业务培训、优化考核指标,组织实施内部轮岗,强化内部人员与外部尤其是先进城市民政示范单位的交流和深入学习,提高人员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促使在有限的编制之下让每一位人员都培养成为能为民服务、能服务好民政需求的综合性高效率人才。研究制定乡镇配备工作人员(民政专员)标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选优培训一批民政专员,组建基层民政专业服务队(民政专员),专责走街串巷、访村入户、宣传政策,上门指导或协助群众办理民政服务事项,提升直接服务困难群众能力。
4.完善民政基础设施建设
积极争取把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城乡社区服务中心、殡仪服务、社会福利院、社会救助站等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作为民生建设的重要项目列入县“十四五”发展规划,对符合现行政策规定的,可通过土地划拨、规费减免等方式,加强民政事业薄弱或重点领域的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增强综合保障能力。全面落实民政部发布的各项民政行业标准和民政设施建设标准,建立健全工作流程和管理制度,不断提升民政工作和民政基础设施建设的规范化水平,重点对现有的养老服务中心、城乡社区、社会救助站等基础设施进行改造提升,进一步提高建设标准。加强民政信息化建设,推动“互联网+民政”信息化深度融合,推动各领域关键要素全面信息化、数据化。以数据向上集中、服务向下延伸、网络到边到底、信息互通共享为目标,谋划建设全县民政信息化系统,实现养老、救助等功能于一体,着力改善民政服务平台信息化条件,整合各类民政管理服务信息资源,实现县、乡、村联网和信息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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