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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政协泗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2号提案的答复

发表时间:2021-05-18 10:01阅读人次: 信息来源:泗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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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卫健委

泗县政协第十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2号提案提出关于深入开展银龄安康行动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提升老年群体抵御意外伤害能力,根据《宿州市银龄安康保险工作实施意见》等文件规定:

五保、低保参保对象年龄在6090周岁的人员均可参加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生活困难的低保老人、五保老人参保实行优惠政策,保费每份40元。保险期限为一年,意外伤害保额15000/人,意外医疗保额6000/人。

生活困难的五保老人、低保老人参保由政府财政解决保费、集中承保。投保时申请、审核、审批等工作由各乡镇(街道)民政所负责。

各乡镇民政所协同卫生院、卫计办组织宣传动员适龄老年人或企业、团体为老人购买意外伤害综合保险,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中国人寿各县区支公司安排业务员进行服务、登记、收费、承保、宣传解释和理赔服务等工作。各部门及时沟通联系,积极配合做好工作。积极发挥民政部门作用,努力提升养老保障水平和老年人意外伤害应对能力,提升老年人幸福生活指数。

办复类别:A

联系单位:泗县民政局

联系电话:0516-7029168

         

                 

泗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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