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县民政局2021年工作总结和2022年工作安排
2021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认真对照年初县委、县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以乡村振兴统揽民政工作全局,改革创新,不断推进各项民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1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民生工程稳步实施
1.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2021年我县农村、城市低保标准统筹由每人每年7500元调整为每人每年7920元,年增长率5.6%。目前我县总建档立卡贫困户24811户70901人,符合低保条件的全部纳入低保范围。2021年1-12月累计保障城市低保47773人次,累计发放城市低保金2439.6272万元,月人均补差510.67元,月人均差补低保金为月低保标准77.37%;累计保障农村低保480810人次,累计发放农村低保金21078.2946万元。农村低保月人均补差438.39元,月人均差补低保金为月低保标准的66.42%。
2.农村五保供养及运营维护。我县特困供养人员生活费按月及时打卡发放,目前全县共有特困供养人员4346人(分散供养3675人,集中供养644人,城市三无27人),发放特困供养金283.1380万元。1-12月累计保障特困供养人员52710人次,累计发放特困供养金3309.5298万元。全面建立特困供养人员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按照不低于上年度当地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的60%合理确定特困供养人员供养标准。2021年农村特困供养基本生活标准由2010年的7236元每人每年,统一调整为2021年7800元/年,有效保障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
3.孤儿生活基本保障。县民政局与财政局积极对接,对于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参照社会散居孤儿保障标准发放基本生活补贴,现有纳入孤儿基本生活保障471人,其中有426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孤儿保障范围,2021年1-12月发放资金656.303万元,监护补贴34.572万元。对于困难家庭内的儿童实施兜底保障,共有5175名儿童纳入最低生活保障。
4.生活无着人员救助。生活无着人员救助。截至2021年12月份,我站累计支出救助资金136.077458万元,共救助182人次,其中站内救助98人次,站外救助84人次。目前站内长期滞留人员2名,均在二院医治。
5.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主动与残联对接,不断完善基础资料,及时为每年新纳入的残疾人发放补贴,确保资金发放规范、到位。1-12月,我县共计符合残疾人护理补贴人数为14226人,发放资金1035.384万元;符合残疾人生活补贴人数为14824人,发放资金1203.784万元。
6.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推进智慧养老服务建设,建成县级智慧养老大数据平台和县级智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开展机构、社区以及居家养老试点,建设16个乡镇(开发区)智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3个智慧养老示范院、4个社区养老日间照料中心示范点和200户智慧养老示范居民户,目前已投入使用。1-12月份,全县发放农村低保中80岁以上老人、城乡低保中60-79岁老人及城市低保中80岁以上老人失能、失智老人的养老服务补贴累计69707人次,356.38万元;按照半失能、全失能失能失智情况,分散供养五保对象累计5387人次,发放财政补贴资金53.313万元。集中供养五保对象累计6496人次,共发放财政补贴资金149.34万元;为全县80周岁以上老人发放高龄津贴,1-12月份高龄津贴累计发放262765人次,发放资金948.7916万元。
7.临时救助。我县全面建立乡镇小额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2021年先后分两次为各镇(开发区)拨付临时救助备用金80万元,截至12月份,乡镇小额临时救助累计救助472人次,累计使用乡镇小额临时救助金58.8445万元。及时帮助困难家庭对象与个人对象摆脱困境。对给予临时救助后生活仍有困难的救助对象,积极提供转介服务,实行政府救助、社会帮扶、家庭自救相结合,保障困难家庭对象与个人对象基本生活。
(二)民政主要工作开创新局面
1.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农村社区和乡村治理试点建设逐步加强。一是村和社区“两委”换届工作情况。12月10日,泗县圆满完成全县187个村(社区)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共选出村(居)民委员会委员682人,与党组织交叉任职279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与村(居)委会主任100%实现一肩挑。12月26号完成全部配套组织换届选举和下属委员会设置及小组长推选。二是三项制度”落实情况。进一步在村(居)委会换届选举中落实观察员制度、定岗选举制度、“一票”制选举制度,实现镇级全覆盖。遴选观察员64名,每4人1组共16个观察组,分别进驻到15个镇1个开发区对全县换届选举工作进行观察,39个村(社区)试点实行“一票”制选举。三是我县农村社区试点建设于2013年启动,2019年底全部完成,完成率达100%。先后共开展农村社区试点建设和镇社区(为民)服务中心210次,其中6个农村社区已改设为城市社区。建成美丽乡村中心村99个,其中省级中心村71个、市县自主建设中心村28个,泗城镇彭铺中心村被评为“全国十大最美乡村”。2019年,我县被省民政厅确定为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县,2021年获省级第三批城乡社区协商示范县荣誉称号。2021年8月,省民政厅选派第三方安徽大学社会与政治学院三人组到我县对农村社区试点建设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并顺利通过。
2.殡葬改革工作纵深推进。2021年全县共火化遗体5029具,遗体火化率基本达到100%。全面推行文明低碳祭扫,引导群众度过现代文明的清明节日,树立移风易俗新风尚。同时积极加强对烧纸钱、焚祭品等不文明祭扫行为的管控,提倡“鲜花换纸钱”等祭扫方式,主动为群众文明低碳祭扫创造各种便利条件。积极开展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殡葬救助,2021年度全县共减免2041户死亡的五保户、“三无”人员、贫困户、低保户、残疾等困难群众基本殡葬费用807488元。配合公安、交运、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打击葬领域涉黑涉恶行为的专项行动。制定下发了《关于规范全县殡仪车辆运营管理的通知》,联合开展殡仪车辆专项整治,进一步整肃殡葬服务市场秩序。目前我县16个镇、开发区辖区内违建墓地摸底排查工作已基本完成,下一步,县民政局将联合发改委、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安等部门对排查处的问题进行集中整治。
3.社会组织发展有序推进。一是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以及相关政策,按照“政务公开、优质服务”的要求,高质高量地做好社会组织日常登记管理工作。目前我县依法成立登记社会组织334家,其中社会团体71家,民办非企业单位263家。二是根据国家、省市“双减”工作文件精神,提高政治站位,严格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双减《通知》要求,积极配合校外培训机构的业务主管单位、相关职能部门,对现有线下非营利性学科类培训机构,线下营利性学科类培训机构,依法依规严格审查,并在规定的时限内予以登记。
4.窗口服务依法规范。派驻人员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为群众热心办理社会团体、养老机构成立、变更、注销登记等业务。截至目前共办理收养登记4个,社会组织成立登记37个,其中社会团体成立登记11个,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26个,137个社会组织通过年检。分厅办理结婚登记5887对,离婚登记1539对,补发婚姻证件1686对,补发离婚307对,合格率100%。
5.地名区划工作成效明显。进一步对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补充完善。按照新的工作规程、技术标准和普查内容,对2021年新增地名、发生变更和注销地名的地名属性及空间数据进行更新和完善相关信息资料,截至目前,信息补录部分已上报省级审核。已完成印制《泗县行政区划图》、《泗县城区图》、《泗县标准地名图》的印刷工作。大杨乡、大路口乡、瓦坊乡3个乡撤乡设镇工作已经圆满完成。按照安徽省民政厅、江苏省民政厅印发的《第四轮江苏省与安徽省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实施方案》要求,由我县牵头对苏皖线“泗县-睢宁”、“泗县-泗洪”、“泗县-宿城区”行政区域界线进行了联合检查工作,对边界线进行实地勘查,对界桩进行维护,同时签订了“平安边界”共建协议书,有效维护了苏皖线泗县段的完整性、法定性和稳定性。为进一步优化我县行政区划布局,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提升城镇化水平,结合社会治理的实际需要,2021我县拟设立运河、虹城、泗水三个街道办事处。泗县民政局积极对接省市两级民政部门,迅速完善、汇总相关材料,并及时上报。2021年11月18日安徽省民政厅下发《关于同意宿州市调整埇桥区泗县灵璧县萧县部分乡镇行政区划的批复》(皖民地函〔2021〕275号),同意调整宿州市泗县泗城镇、大路口镇、屏山镇、草庙镇管辖范围,设立运河、虹城、泗水3个街道。
6.城乡救助核对操作规范。截止至2021年12月份,我县核对中心平台共核对全县低收入家庭9751户,24737人,其中核对报告中有预警信息的3676户,占总核对户数的37.7%。有预警信息的人数为6038人,占总核对人数的24.41%。(注:其中新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核对1104户,4086人,疑议复核核对1310户,5116人,已获救助复核核对5130户,9873人;医疗救助核对65户,207人;临时救助核对889户,3026人;特困人员救助核对514户,537人,其中新申请特困人员救助核对75户,88人;其他(教育)救助核对3户,11人;住房救助核对542户,1200人)。核对中心将核对结果及时反馈给民政局社会救助股等部门,并协同社会救助股等部门对所查出的问题户进行妥善处理。
7.扫黑除恶工作稳步推进。一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部署,我局专门制作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栏”并利用办公楼电子显示屏滚动显示标语15条,营造了浓厚的氛围。二是利用办证大厅、婚姻登记中心大厅、殡仪馆大厅发放扫黑除恶宣传资料200余份,提高服务对象扫黑除恶知晓率,并发动群众发现线索要立即上报。三是贴近群众生活宣传。利用午秋季禁烧、干部走访、志愿者深入包保小区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让群众听得到、看得见、摸得着。四是要求各镇(开发区)民政所坚持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报平安的斗争原则,多方搜集信息线索,每月将排查情况上报到局扫黑办。
(三)民政项目建设取得新进展
我局承担的重点项目有泗县老年养护院项目。该项目为2021年度中央财政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泗城镇虹乡社区,泗水大道北侧、洼张山路东侧。总投资750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预算内资金2000万元,地方配套资金(含政府专项债资金)5500万元。项目于2021年3月开工建设,主要有3栋养护楼,目前正在进行主体施工。
(四)党建、党风廉政建设迈上新台阶
一是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年初制定了《泗县民政局2021年党建工作要点》《泗县民政局2021年党建工作计划》《泗县民政局2021年发展党员工作计划》《泗县民政局2021年度集中学习计划》等一系列工作学习计划,落实了党建责任清单,分工细化了领导班子成员责任,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
二是抓理论武装,创学习型党组织。年初局党组、各支部制定了年度学习计划,学习内容以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章、党规为重点,利用“学习强国”app、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周一例会、“第一议题”、主题党员活动日为载体,以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等形式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原原本本学习《习近平关于基层党建重要批示指示、论述摘编》《基层党建工作常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选编》,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和最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一年来共开展各种集中学习50余次,开展主题党员活动日11次。
三是严格规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落实《机关工作条例》要求,规范党员日常管理工作和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每月主题党员活动日和组织生活会,局党组书记和局党组成员都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党章党规、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列为主要学习内容,在每月党员、支委、党组中心组学习上集中学习,一年来共开展党课4次,开展志愿服务活动26次,召开党员大会15次,支委会16次,入党积极分子2名,预备党员2名,预备党员转正2名。
四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增强了反腐倡廉工作责任性。我局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首要工作来抓,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建立健全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网络体系。根据我局实际工作情况,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内容逐项分解,制定《泗县民政局202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和《泗县民政局2021年度党风廉政暨惩防体系建设主要工作任务分解意见》,签订了《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局党组明确分工,明确责任,具体任务落实到了各分管领导,责任股室、单位及民政所,实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年终进行评比考核,并把考核结果与评先评优进行挂钩,增强了各股室、单位、民政所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责任性,积极性,从而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联动的责任机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为扎实做好党风廉政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五)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一是严把出入关。目前民政系统已严格按照疫苗接种相关要求进行全系统接种,应接种人群疫苗接种率达100%,实现应种尽种。严格落实出行报备制度,离开泗县的工作人员外出前由主要负责人签字、单位加盖公章后向疫情指挥部报备。
二是强化包保关。成立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包保专班,实行点对点管控,对全县民政福利机构实行全封闭管理,通过制定防控预案、设置隔离观察室、做好院内各项记录等方式,最大程度斩断疫情传播渠道,确保老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三是加强管控关。制定了殡葬领域疫情防控方案,要求泗县殡仪馆、屏山公墓等单位制定了疫情防控应急方案,成立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值班值守。安排专门工作人员,分别在业务接待室、休息室等处设立体温观测点,要求必须对每个进入单位的群众进行体温检测,所有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并做好登记工作。禁止在殡仪馆内开展遗体告别仪式。设立专用通道、专用殡仪车、专用火化炉和隔离区,用于处理疫情感染遗体。
二、2022年工作打算
(一)积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工作有效衔接。县民政局承担“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中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农村社区和乡村治理试点建设”和“农村养老及基本医疗保障中农村养老”3个指标的考核工作,目前三项考核任务已完成,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二)继续做好民政民生工程工作。一是提升信息共享水平,加快与省级平台进行互联互通,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实现核对数据的完整、准确、及时。完善各项制度建设,加强核对工作建章立制,制定具体细则,完善各项保密安全措施。在核对方式、内容、流程、各级权限、结果运用、数据安全、电子档案管理等方面,确保核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二是强化五保供养社会保障功能,积极与乡镇政府沟通协调,鼓励乡镇充分发挥主体责任,支持敬老院发展;积极向上级争取资金支持,推动乡镇敬老院改造提升。三是加大困境儿童、重度残疾人、困难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口等困难群众救助力度。织密织牢社会兜底保障网络,全面提升社保兜底保障水平。
(三)继续落实民政工程建设任务。对在建的项目,列出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和倒排工期表,分轻重缓急,合理安排,定期调度,专人监督,力争工程建设早日投入使用。
(四)强化殡葬管理,推进殡葬改革。开展排查整治违规建设殡葬设施行动,全力整治违规乱建公墓、违规建设销售超标准墓穴等行为,整治殡葬服务市场秩序,落实监管责任。同时加强对全县公益性公墓地的监管,促进公墓单位依法建设经营。
(五)全面提升各项民政事业水平。统筹安排,进一步提升社会组织管理、基层社会治理、殡葬管理、婚姻登记等民政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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