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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泗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87号建议的答复

发表时间:2023-04-21 16:03阅读人次: 信息来源:泗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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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捷斯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妇联联合民政、社区加强《家庭教育促进法》宣传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贯彻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的重要意义。贯彻实施《家庭教育促进法》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重要论述的必然要求,对于弘扬中华民族重视家庭教育的优良传统,引导全社会注重家庭、家教和家风,增进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等方面具有的十分重要的意义。今年以来,我局充分发挥未成年人保护领导小组牵头协调作用,将家庭教育工作和依法保护未成年人权益有机结合起来,构建起县、镇、村(居)三级关爱保护网络,聚焦儿童关爱保护重点领域,进一步完善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重点排查、信息共享等7项制度,推动形成全方位、全过程、全领域的关爱保护体系,切实保障好广大未成年人在家庭教育领域的合法权益。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重视支持家庭教育的浓厚氛围。我局以59日至15日全国首个家庭教育宣传周为契机,迅速行动,通过多种渠道开展学习宣传活动,将《家庭教育促进法》作为持续做好婚姻家庭工作以及普法宣传的重要内容,向办理婚姻登记、收养登记的当事人宣传家庭教育知识,提供家庭教育指导。同时,结合“全国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月”,广泛开展宣传走访活动,今年以来累计走访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2900余人次,进一步带动广大家庭了解并贯彻好《家庭教育促进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为少年儿童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提供更加优良的成长环境。

三是认真履职尽责,不断强化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力度。目前,全县共有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481人、留守儿童3013人。我局充分发挥民政部门在未成年人保护中的主导作用,持续加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困境儿童精准化保障,深化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今年以来累计拨付孤儿基本生活费222.277万元、孤儿委托监护或家庭寄养监护劳务补贴11.67万元;大力组织开展“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利用慈善机构捐助资金和福彩公益金资助低保儿童、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58人完成学业,有力保障了我县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以此次调研为契机,继续立足民政部门职能实际,密切协作配合,推动《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宣传普及和贯彻实施,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对家庭教育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依法保护未成年人权益上来,充分发挥未成年人保护领导小组牵头协调作用,切实保障好广大未成年人在家庭教育领域的合法权益。

二是强化协同配合。逐条对照法定职责,认真细化任务分工,层层压实责任,确保职责任务高质高效落实。

三是加强宣传引导。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宣传力度,推动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担负起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积极引导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参与家庭教育相关工作,推动形成全社会参与家庭教育的浓厚氛围。

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办复类别:B

    联系单位:泗县民政局

    联系电话:0557-7022491

 

                                                       泗县民政局

                                2023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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