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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政协泗县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35号提案的答复

发表时间:2025-04-28 17:26阅读人次: 信息来源:泗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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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家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发展农村互助式养老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县60岁以上老人及以上人口15.0717万人,占比19.74%,其中城市老年人有1.5713万人,农村老年人有13.5004万人,农村老年人占比89.57%,我县已进入老龄化社会,且我县农村老年人基数大。为进一步缓解农村养老问题。

一、加快建设农村幸福院,扩大养老设施范围

根据根据《关于印发2025年度养老服务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与《关于印发<农村幸福院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县民政局逐年根据省厅重点工作任务及建设标准建设农村幸福院,为农村老年人提供助餐、日间照料、文体娱乐等服务的公益性活动场所。同时建立和完善农村幸福院管理制度,对组织机构、议事规则、资产登记和管理、资金使用、服务活动任务分工、安全管理、食品卫生、纠纷调处等进行明确和规范。

二、强化资源整合利用,盘活乡村存量资产

一是激活闲置资源。将村集体闲置房屋、校舍、厂房等改造为互助养老中心、老年活动站或集中居住区,推行以房换服务机制,空巢老人可腾出宅基地换取集中居住区的长期居住权及配套服务。二是发展养老关联产业。引导村民利用庭院经济种植适老农产品,开发手工制作、民俗体验等银发经济项目,收益部分用于补贴养老服务。推动乡村旅游与养老结合,发展田园康养旅居模式,吸引城市老人短期入住并参与农耕活动。

三、拓展社会化参与渠道,激发多元主体活力

一是引导企业公益共建。鼓励本地企业与村庄结对,通过捐赠物资、认领养老设施改造项目、设立专项助老基金等方式参与互助养老。对参与企业给予税收减免或优先参与乡村建设项目等政策激励,形成企业反哺+村庄受益的良性循环。二是开发互助养老公益岗位。在乡村公益岗位中增设养老协理员”“健康联络员等职位,优先吸纳脱贫户、留守妇女就业,政府给予岗位补贴。探索以工代养模式,鼓励有劳动能力的老人参与村庄保洁、设施维护等轻体力劳动换取养老积分。

办复类别:B

联系单位:泗县民政局

联系电话:0557-7022978

 

 

 泗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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