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县司法局2017年部门预算
一、 主要职能
根据泗政办[2011]10号文件规定,县司法局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
2、制定全县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知识规划并组织实施。
3、指导和管理全县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工作;负责管理全县社会法律服务咨询机构和法律服务市场。
4、指导和监督基层法律服务及人民调解工作。负责管理基层司法所。
5、指导和协调全县刑释人员、解除劳教教养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县社区矫正工作。
6、负责全县司法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
7、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 部门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
1、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认真做好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建立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和信息网络,广泛开展经常性的矛盾纠纷排查和登记工作,主动深入到人群多、矛盾问题多、工作难度大的地方。
2、努力提高社区矫正工作水平。要努力提升社区矫正质量。最大限度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完善社区矫正突发事件处置机制,及时有效地处置社区服刑人员非正常死亡、实施犯罪、参与群体等突发事件,有效维护社会稳定;
3、以普法依法治理为契点,大力推进依法治县进程;开展“12.4”全国宪法宣传日活动。
4、在民生领域,发挥服务助推作用,全面开拓和规范法律服务。继续加强宣传,扩大法律援助工作社会影响。继续扩大法律援助的覆盖面。使更多的需要法律援助的人得到法律帮助,更好的满足不同人群的不同需求。
三、 部门概况
本部门机构由机关机关本级和普法办组成。本年度机构和人员增减变化情况: 本年度机构和行政在职人员无变化;退休增加3人。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17年 司法局 支出预算总额 655.27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496.27 万元,项目支出 159 万元。
五、部门预算较上年增减变化及原因
部门预算较上年有所增加(减少),其原因是:人员增加及工资调整。
六、“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及较上年增减原因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元。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 10 万元。
(三)公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0 万元。
因公务用车改革,我局一般公务用车全部移交给县公车办,2017年我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用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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