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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县大督查办公室关于1-10月份全县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的通报

发表时间:2016-06-01 20:47阅读人次: 信息来源:泗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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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政务公开办对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测评反馈意见,1-10月份,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全市位次同比下降。为进一步加大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近日,县大督查办公室对各乡镇(开发区)、县直各部门(单位)、各公共企事业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网的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1-10月份,全县应公开的115个单位公开信息总数为27966条,其中,政府办、司法局、地税局、市场监管局、信访局、公安局、财政局、林业局、农机局、文广新局、环保局、城管局12家县直部门公开条数超过400条;刘圩镇、长沟镇、丁湖镇、泗城镇、开发区5个乡镇(开发区)公开条数超过400条;招商局、物资协会、邮储银行、机关事务管理局、广电台、农商行6个企事业单位公开条数超过300条,现对以上单位予以通报表扬。

10月份,刘圩镇、长沟镇、屏山镇3个乡镇(开发区)公开信息条数超过40条;政府办、信访局、地税局、公安局、农机局、司法局、征迁办、国税局8家县直部门公开信息条数超过40条;物资协会、招商局、广电台、联通公司、扶贫办、卫生监督所、疾控中心、第二人民医院、供销社、农商行、城投公司、医药总公司12家企事业单位10月份公开信息条数超过30条。

二、存在问题

1.发布信息的主动性仍需进一步提高。10月份,山头镇、墩集镇、粮食局、档案局、海事局、中医院、人民银行、商业协会等23家单位信息发布量为0(见附件),现对以上单位提出通报批评,并扣除政务公开年度考核总分的20%。

2.信息上报仍不主动、不及时。多数单位在发布本单位信息的同时,不能主动上报信息,导致县政府信息公开网栏目不能及时更新,严重影响省、市测评成绩。在大督查办公室电话等多种形式的督促后,也仅有少部分单位上报信息。
3.信息发布不全面。目前我县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还存在较多问题,如:发改委负责的工程建设招标信息缺少工程招标通用标准参照文本、 合同备案、投诉处理结果等信息;财政局负责的财政资金方面缺少三公经费报表及预算编制说明及增减变化原因等信息;征迁办负责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缺少初步评估结果等信息;市场监管局负责的食品药品信息缺少违法违规售药、医疗器械整治等专项行动、 产生重大影响的食品药品典型案件、 网上非法售药整治等专项行动信息;物价局负责的价格和收费信息缺少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和擅自设立收费项目、 扩大征收范围、 提高收费标准等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结果信息;卫计委负责的医疗卫生领域、保险信息缺少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收费、基本医疗保险、 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以及基本医疗保险、 工伤保险诊疗项目范围、辅助器具目录等信息。由于以上单位上报信息不及时、不全面,影响省对我县的测评成绩,现予以通报批评,并扣除政务公开年度考核总分的10%。

三、有关要求

1.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工作的重要性,要把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到重要议事日程,责任到股室、到人,切实抓紧、抓好。

2.各单位要在做好本单位信息发布的同时,要进一步做好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的信息上报工作。要对照本单位栏目及上述指出的具体问题,及时查补信息。

3.县大督查办公室将继续加大督查力度,特别是加大对信息上报工作的督查力度,并将信息上报情况作为政务公开考核的重要依据。



10月份政府信息公开网信息条数为0的单位:

山头镇、墩集镇、总 教 局、卫生局、粮食局、档案局、海事局、统计局泗县调查队、人民银行、商业协会、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农投公司、工投公司、交投公司、人寿保险、平安保险、新华书店、移动公司、淮海村镇银行、徽商银行、中医院



泗县大督查办公室
2015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