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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县司法局开放日制度

发表时间:2021-04-14 10:50阅读人次: 信息来源:泗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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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开放主体

实施“开放日”活动的主体主要是县局及派出机构。

二、活动内容 

(一)围绕与群众关系密切的行政行为和服务事项,立足基层政府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的实际,结合我局特点,以深化行政改革、推动社会发展、严格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落实便民政策等为重点,全方位介绍和展现政务公开的主要范围、制度规范、特色亮点、服务举措和创新成果,及时、准确公开影响群众权利义务的行政行为和服务事项等。

(二)畅通沟通渠道,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和基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回应基层群众关切,注重答疑解惑和整改落实,促进服务效率和政务公开水平提升。

三、组织形式

1、邀请在当地工作、生活、学习,关心经济社会发展且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主要包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普通群众代表,采取情况汇报、现场观摩、座谈交流、互动答疑、征求意见等形式,加强机关与基层的互动交流,切实帮助基层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2.结合重大政策和措施出台、阶段性重点工作、重要活动推动等,采取个别访谈、问卷调查、设置意见箱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征求意见建议,确保政令畅通。

四、时间安排

本局每年举行“开放日”活动时间一般为每年12月份。

   五、有关要求

1.认真组织,务求实效。要坚持简朴、务实、安全的原则,按照活动内容好、效果体现好、互动共进好的“三好”要求,突出重点、聚焦中心精心设计适合本部门、本行业特点的活动载体和平台,逐步扩大开放的范围,拓展开放的途径,注重活动的实效性和影响力,推动机关服务基层、服务发展取得新成效。

2.精心安排,形成机制。要正确处理“政府开放日”活动和各项工作推进落实之间的关系,既要把开放日活动组织好、安排好,又要把各项工作推进好、落实好,做到互促共进。要认真总结活动过程中好的做法和经验,分析存在的原因和不足,不断创新完善活动的主题内容和开放模式,使之常态化,制度化,不断深化基层和服务群众密切联系。

3.及时总结,严格考核。要及时总结梳理活动开展情况,取得的成效(包括图文资料)等,认真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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